《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解读

索引号 SY0024577920202100171 发布机构 唐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01

《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解读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

问:您好,我想了解政府最近的一些动态信息,请问在哪些渠道可以获取?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进行查阅。

问:请问哪里可以查阅?

答:1、“上海浦东”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

  2、唐镇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tz/

3、浦东新区档案馆、浦东新区图书馆查阅。

4、“i唐镇”新媒体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问:如果我想申请信息公开,该怎么做?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A101,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589612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信函提交

您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地址: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A101,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01210

3、网上申请

您可登陆“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问:您好,申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答:1、您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问:申请信息公开后多长时间能收到信息答复呢?

答: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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