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952 |
文件编号 | 浦康府〔2023〕36号 |
发布机构 | 康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浦康府〔2023〕36号 签发人:赵永红
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单位、本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232人,较上年度增加0人,年末实有人数252人,较上年度减少1人。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1631.49万元,较上年增长-3.77%。负债总额625.12万元,较上年增长-22.22%。净资产11006.37万元,较上年增长-2.46%。
1.资产分布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9541.92万元,占82.0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89.57万元,占17.96%,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万元,占0.00%。
2.资产构成情况。
资产类别 期末账面净值(万元) 占资产总额比例 较上年增长
一、流动资产 1866.47 16.05% -2.89%
其中:货币资金 1641.79 14.12% -5.11%
二、非流动资产 9765.02 83.95% -3.94%
其中:无形资产 0.033 0.00% -93.98%
固定资产 9764.984 83.95% -3.93%
在建工程 0 0 0
长期投资 0 0 0
公共基础设施 0 0 0
政府储备物资 0 0 0
文物文化资产 0 0 0
保障性住房 0 0 0
PPP项目资产 0 0 0
合计 11631.49 100% -3.77%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期末账面净
(万元) 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9007.47 92.24%
其中:房屋 9006.43 92.23%
二、设备 505.54 5.18%
其中:车辆 30.56 0.31%
单价100万(含)以上
(不含车辆)设备 0 0%
三、文物和陈列品 0.45 0.00%
四、图书档案 0 0%
五、家具、用具 251.52 2.58%
六、特种动植物 0 0%
合计 9764.98 100%
(二)资产的具体管理情况分析。
1. 资产配置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175.86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0.00%;配置设备143.66万元,占81.69% ;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配置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配置家具、用具32.2万元,占18.31%;配置特种动植物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111.45万元,占63.37%;调拨64.41万元,占36.63%;接受捐赠0万元,占0.00%;置换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新增0万元,占0.00%。
2022年度,我单位配置无形资产21.7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计算机软件21.7万元,占100%。从配置方式分析,调拨21.7万元,占100%。
2022年度,我单位配置在建工程0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4,346.6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3,952.1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7.25%;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394.4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2.75%。自用无形资产22.0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22.0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 ;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
(2)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出租出借资产。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对外投资。
3.资产处置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处置资产。
4.资产收益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出租出借资产收益、对外投资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
(三)重点资产情况。
1. 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土地资产。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53956.25平方米,账面价值11453.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00.00平方米,占房屋的0.74%;业务用房面积53556.25平方米,占99.26%;其他用房面积0.00平方米,占0.00%。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53556.25平方米,占99.26%,出租出借0.00平方米,占0.00%,闲置0.00平方米,占0.00%, 待处置400.00平方米,占0.74%。
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33辆,账面原值311.26万元,账面净值30.56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25辆,占75.76%,出租出借0辆,占0.00%,闲置0辆,占0.00%,待处置8辆,占24.24%。
本年度新增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账面在建工程0万元。
本年度新增0万元,处置0万元。
(四)资产绩效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成新率为74.51%。
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各项资产管理举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浦东新区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康桥镇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关注在固定资产盘点及后续处置,进一步加强本镇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配置合理、利用高效、处置规范,确保固定资产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始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同时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为指导思想,明确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管理职责。
(三)根据《浦东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康桥镇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一年一次的频率进行全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统筹资产,并按规定期处理到达使用年限无法使用、报废等待处置资产,减少资产“虚胖”的情况。在加强本镇固定资产管理的同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财资〔2021〕117号)要求,我镇对具有管理职责的公路资产已完成初步清查,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同管护单位一起完善了公路资产卡片的各项数据,保证各项资产的数据完整准确。
经清查,我镇有公路18条,主要分布在康沈路、康达陆、川周公路等,总长23.119公里。其中:按行政等级分,乡道有23.119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二级公路有11.329公里,三级公路有10.454公里,四级公路有1.336公里。以上公路皆由镇属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管理、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的财力保障。
四、资产盘活工作举措和成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本单位尚未存在房屋、土地、车辆、单价100万(含)以上的大型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待盘活情况。
根据《康桥镇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每年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放上重要工作议程,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清查,如实反映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状况,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若未来出现待盘活资产将及时推进资产盘活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五、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自有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有漏洞。虽然自有政务平台增设并完善了平台内资产管理模块的使用,实现了线上系统的实时管理,做到了平台、账务、资产系统三位一体的覆盖,但是目前平台无法显示资产管理模块设立前已存在的资产,没有做到与账务、资产系统一一对应。
(二)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是对资产的使用者、保管者的跟踪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部门的保管者没有真正做到专人负责、跟踪监督资产的使用状况等,没有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约束和监督。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困难。由于机构、部门的多次改革,办公地点的多次搬迁,资产频繁调动,给资产核实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六、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从技术上修补资产管理模块漏洞。联系自有政务平台相关系统维护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在资产管理模块中填补历史欠缺资产,真正做到平台、账务、资产系统三位一体的全覆盖,实现自有平台资产管理模块与账务、资产系统的资产一一对应,完善资产管理模块,加强资产管理。
(二)从流程上推进资产管理规范。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发现盘盈盘亏资产,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同时在财务账册和资产管理平台中及时调整,确保账实相符,做到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的固定资产账保持一致。
(三)从监督上保障资产管理安全。为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不按规定对资产进行购置、使用及处置的部门,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党政办要经常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考核部门负责人工作绩效的指标之一。
特此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王静远;联系电话:58121184。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