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本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12

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沪府办〔2024〕61号)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浦府办〔2025〕3号)精神,浦东新区将于2025年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动员是此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广大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调查、保障调查数据质量、助力调查顺利实施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要求,高度重视、有效组织、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为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现将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标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旨在精准掌握自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浦东新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服务为民,创新宣传手段,着力提升浦东新区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通过宣传调查的重大意义和部署安排,促使各级党政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调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通过宣传依法调查、科学调查、为民调查,提升调查工作者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广泛知晓和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宣传解读调查成果,客观反映浦东新区人口发展状况,推动完善浦东新区人口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提高作为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城区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调查的重要意义

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我国在1987年开展第一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目前已开展了四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将在全区所有36个街镇抽取一定数量的住户,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为进一步提高人口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抽样推算总体的颗粒度需求,充分发挥调查成果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浦东新区调查样本量扩大至3%。

调查内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的创新

政府选聘的调查员将上门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需根据调查员的询问填报调查所需信息。同时,为减少入户打扰,提高调查的便利性和参与感,调查进一步提倡自主填报方式,调查对象可以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填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四)普法和依法调查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确保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增强调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的意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现象。

三、总体安排

根据调查工作周期,针对调查准备、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成果发布三个阶段,加强宣传统筹策划、创新传播渠道,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开展宣传,确保浦东新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动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准备阶段(2025年10月底前)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为主线,在互联网、公交车站、住宅小区等,积极传播调查宣传片、标语口号、宣传海报等宣传产品,宣传调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报道调查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政策和工作信息,科普调查对象的关注点、疑惑点以及填报流程、重点事项等,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登记复查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3月)

持续宣传与调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做好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职责职权以及调查对象权利义务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展现调查人员现场登记情况以及调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的事例,宣传报道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及调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三)成果发布阶段(2026年4月-12月)

聚焦调查成果,做好相关数据的发布和解读,用调查成果反映浦东新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的变化以及教育、卫生、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促使社会各界理解调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

区委宣传部加强对调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浦东新区主要新闻单位、网信部门做好调查宣传动员和舆情监测工作。

各街道、镇要认真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建立调查宣传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抓紧抓实调查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加强对本地区宣传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充分发挥区域宣传优势开展特色宣传,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浦东新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统计局代章)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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