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浦东新区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21 |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浦东新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款申请工作,现将本次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2025年前已经获得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人员,且申请拨款的年度符合在职满12个月。
2. 往年漏报拨款申请人员。
二、申请对象报送材料
1.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2.关于申请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格的报告。
3.《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4.《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6.就业合同复印件。
7.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在职证明原件(一式两份)
三、报送有关工作要求
(一) 报送方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完成在线申请并上报;
2.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中对在职证明等资料完成审核后,按要求打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报材料清单》《关于申请拨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的报告》《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拨款申请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款申请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拨款明细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款明细表》,签字盖公章,并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二)报送时间
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三)报送地址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浦东新区青艺路236号1号楼406室,邮编201299)。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0226616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