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29

2022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318日至822日对浦东新区2019-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祝桥镇、新场镇、大团镇、惠南镇和泥城镇等相关情况,并以浦审调〔20224号文件形式出具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指出在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落实、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乡村振兴相关设施长效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落实整改工作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结果的总体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报告中披露出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共同研究可行措施,协同各部门调研盘点,逐项落实整改。坚持逐条分析,对表销项责任到人,措施可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的整改原则,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在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的高度配合中,审计办积极带头协调,高效汇集各项整改工作方案,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根据浦东新区2019-202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揭示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逐条划分问题清单,细致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共出台、完善各类制度7项,即将出台建设规划1项、责任制实施方案1项,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工作各项体制机制。同时,逐项匹配责任主体,明确整改原则,强调完成时限,持续追踪审计整改落实动向,完善整改后的长效机制。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布局缺陷的问题。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编制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在参照《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相关委办局、各涉农镇、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浦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初稿编制工作,计划将于20234月底前正式发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三区”划定不匹配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面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范围。针对已建设高标准农田连片化程度不高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修订《浦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20231,拓宽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田种植结构调整力度,逐步提升连片化程度。针对部分陈旧农田灌溉设施未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范围,区农业农村委已加快下达立项计划批复流程,持续覆盖更多陈旧农田灌溉设施。

2. 关于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存在不足,部分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针对农田荒置、违规改变用途、种植生态林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上报非耕地统计的图斑数据,按照市级操作口径统一调整图斑数据,与部分浦东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其他合作方图斑数据相符。区农业农村委已通知相关镇规范河道泥地处置,项目实施中所需的底泥安置于项目结束后即刻恢复,建设“农林水”一体化。针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落实粮田粮用,聚焦引导种植,监督管护责任。

3. 关于新区桃产业提升规划落实不到位,产业提升不明显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积极扶持新区桃产业发展,通过《同意大团镇老桃园更新改造及基地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立项计划的批复》(浦农业农村委20233),对大团镇老桃园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针对南汇水蜜桃分拣中心的夏季气温过高导致的产品损耗,已编制《南汇水蜜桃分拣中心配套项目(温控)》方案。针对销售渠道问题,部分分拣中心采用“免费分拣”和“收购分拣销售”两种运营模式,面向全区桃种植经营主体和桃农展开助农分拣和统一销售服务。针对宣传活动工作,严格依据《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同管理方法》,已开展2022年浦东新区第十四届农博会工作、2022年丰收节等活动。针对核心技术问题,韩方技术人员近期将到达南汇水蜜桃分拣中心,完成设备的调试调优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薄弱及效益不佳问题。

1. 关于个别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效益低下问题。针对项目审批监管不严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财政局修订《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27,严控项目调整的涉及资金。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委已将三家违规投标单位列入区现代农业项目施工单位投标负面清单,自202212月起,期限6个月。合同估算价超过标准的项目将公开招投标,持续招投标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严禁违规行为。针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不足,工程效益较差,其中竹篱笆破损、被推倒、拆除等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已责令大团镇人民政府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护工作。

2.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工程管理薄弱问题。针对工程项目管理薄弱问题,严格执行《浦东新区美丽庭院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规委20213)中的相关规定,采取项目报备制度,持续强化计划方案与预算计划的双重管理。针对建筑垃圾去向不明的情况,已开展年度现场考核及区级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反馈至各镇、村,督促各镇、村落实正常开放和管理。已要求自查自纠家门口服务点设施设备配置到位问题。针对以工代赈标准不统一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研究市政策,会同农村服务中心调研,在目前已有上限标准的情况下,统一各镇、村操作口径。

3. 关于农村环境综合管理设施养护未按规定实施招标问题。大团镇将严格执行《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团府〔2021〕39号)和区农委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并对各村已委托实施工程的合同和流程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今后出现拆分合同的现象。

大团镇已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对农村环境综合管理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整改,由镇全权负责,统一立项、统一招标、统一养护,防止出现拆分现象。同时,在镇级项目管理中,大团镇将重点加强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1. 关于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已修订《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27号)。办法明确资产归属和管护主体,明确农业财政性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规范报废、转让等处置方式和程序,加强财政性资产动态管理建立资产变更情况年度报备制度,完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针对21个未入账项目,已督促实施单位全部入账固定资产。

2.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资产未及时界定登记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均通过专业机构审计,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底数清晰,明确资产全部归于镇人民政府所有,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资产的登记和管护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立项建设的老港、宣桥等6个镇9个项目已根据审计建议完成资产界定、审核和登记,并录入农田项目资产管理系统中开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管理模块”。相关镇人民政府通过“农田项目资产管理系统”报备资产信息,每年定期申报资产变动情况,实行资产常态化动态管理。今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由镇人民政府填报资产登记表,由区农业农村委完成资产界定、审核,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衔接不畅,资金损失浪费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农村工作指导处会同农村服务中心研究,形成新一轮美丽庭院庭院建设方案,并出台《浦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浦乡村振兴办〔202212 保护村实施10项建设内容,覆盖更多基础设施,凸显农村风貌;在非保留村则实施5项建设内容,仅针对民生急需的基本的基础设施。同时,进一步加强条线整合,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等建设内容同步规划、统筹推进,避免形成不必要的投资耗费。

4. 关于家门口服务点配备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部分审计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各相关镇主体高度重视,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及时根据信息进行汇总,其中祝桥镇涉及新东村、星光村、红星村、立新村家门口服务点全部开放,相关物资配备已放置到位。红星村、星光村部分点位不再对外开放,物资暂存于村委会。新场镇已核实排查,造册登记,将进一步收集各个物资清单汇总,确保家门口服务点发挥作用,保障村民利益。大团镇团新村待2处新点位安装后,配备至对应服务点。泥城镇部分村镇需待新址选定,重新梳理后将配送设施设备安装到位。惠南镇因动迁、民房收回等因素致使总体点位数量减少,动迁项目涉及设施已移至村委会暂时保管,部分服务点合并至村委活动室

5. 关于帮扶收益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问题区农业农村委针对2127.37万元宕存和未使用资金进行分类理清。根据审计建议,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优化完善《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分配的通知》(浦农经20224号),明确帮扶项目收益的分配原则,强调收益分配侧重对象,严格依照收益比例分配,统筹兼顾,切实提高经济相对薄弱村农民生活水平,理清帮扶项目收益分配流程,把控建立台账档案的时间节点,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机制,罗列帮扶项目收益分配会计核算口径,有效指导村经济合作社规范使用帮扶收益,流动宕存资金。此外,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出台《浦东新区农民增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29),进一步规范新区增收、帮扶等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四)乡村振兴相关设施长效管护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 关于对农田基础设施长效管护不到位问题。针对祝桥镇三八村星勤南站等13个泵站的泵房存在堆物、改变用途问题,泵站内部杂物已全部清理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已高度重视严重破损道路,将同步规划设计,整体翻建,纳入项目提质改造范围。针对1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部分田间道路存在塌陷、裂缝或沟渠破损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持续督促相关镇人民政府,将以上事项纳入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及时修补,保障农业生产正常运行。针对农田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督促相关镇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开展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管好设施、用好设施,发挥效益。

2. 关于部分设施农用地长效监管不到位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召开新区大棚房整治后续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研究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工作,对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数据汇总,并与区规划资源局移送数据比对,对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组织各镇再次梳理。根据审计意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出台《浦东新区“大棚房”整治后续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农业农村委202293)。经反复核实,区规资局移送的487个测绘报告,涉及到备案项目345个(其中:158个项目年内到期)。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指导与协调。后续管理已配备方案注重一季一巡通报制度”、“一图一库”、“一网监管”、“一票否决”的“四个一”监管机制。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的13个整改事项,截止20232月底,12个事项整改完毕,1个事项正在推进中。三调之后,部分耕地已变成非耕地,目前非耕地统计的图斑数据已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后续将按照市级操作口径统一调整图斑数据,区农业农村委也将持续聚焦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落实排查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做好长效管理。

此外,为更好推动浦东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由浦东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定《浦东新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相关部门、单位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并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审计整改结果进行公告通过此次整改,切实高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促进提升乡村振兴相关设施的建设长效管护,强化完善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落实情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加有效实施后续我们将更加紧密跟进相关政策推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各项程序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政策的针对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关于浦东新区2019-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整改结果情况清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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