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工作办事流程

索引号 XD4300000-2017-019 发布机构 洋泾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3-07
 
 
  一、岗位名称: 民政救助
  二、岗位职责: 1、办理低保申请
  三、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 [沪府发(1996)60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的若干规定》沪民救发[1997]第8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民救发[2014]15号)
  四、需提交的材料:(1) 申请书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4) 申请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5) 申请前一个月水、电、煤、电话付款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6) 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7) 养老金领取凭证
   (8) 职工收入情况证明
   (9) 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
  (10) 协保人员单位补贴证明
  (11) 劳动手册有文字记录都要复印
  (12) 职业登记及培训证明
  (13) 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
      (14) 职工或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
      (15) 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
      (16) 离异家庭出具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17) 学生学校就读证明
      (18) 外来人口结婚证明
      (19) 外来人口小孩出生证明
  (20) 外来人口在户籍地有无收入证明
      (21) 人户分离居住地证明
      (22) 解除合同补偿金证明
      (23) 动迁协议复印件
      (24) 其他
  注:以上材料,申请人根据家庭具体情况选择提供   
  五、办事流程:
  
  六、办理时限:城乡低保救助申请审批时限共计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