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三个民生”服务项目清单

索引号 SY0024573460202100068 发布机构 潍坊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27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1

生活救助金

城乡低保家庭

发放低保金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

特困供养人员

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3

医疗救助金

城乡低保家庭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后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实施补助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4

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

特困供养人员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

社会救助出证

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

经认定的市社会救助系统内对象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7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其身体状况达到相应照护等级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提供生活照料、专项养老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8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因父母双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或父母一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且另一方无抚养能力导致陷入困境,由祖辈、亲属朋友、相关单位和组织实际照料且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各街镇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9

孤儿养育

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免费提供孤儿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服务

各街镇

 

10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对生活在本市郊区农村,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籍或父母一方为本市农业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出国或一方外出务工、出国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职责,加大教育保护力度;动员群团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区民政局

 

11

基本殡仪服务补贴

具有浦东新区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特定救济)人员、因病致贫救助人员、无社保人员、残疾人、劳动模范、百岁老人等

普通灵车遗体接运、五天内遗体冷藏、普通告别礼厅借用、普通炉遗体火化、殡仪馆一年内骨灰寄存等五项基本殡仪服务项目

新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补贴申请,并代发补贴费

 

12

帮困送温暖

低保残疾人家庭

提供一次性困难补助

各街镇残联

 

13

帮困送温暖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

提供一次性困难补助

各街镇残联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14

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其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残疾人子女

每学年提供一次学费助学补贴

各街镇残联

 

15

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残疾人证》的低收入困难残疾人家庭,其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残疾人子女

每学年提供一次学费助学补贴

各街镇残联

 

16

自强队员关爱

全区0-17岁准孤儿(81)

助学帮困、日常关爱

区妇联

 

17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本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

配合卫生、民政部门做好核实、信息采集、评估、管控

公安分局

 

18

特困人员服务

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一般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

公安分局

 

19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学生

开展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演练;组织法制宣传、安全教育;

公安分局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20

社区重度困难失智老人关怀项目

60周岁以上,重度失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包括子女),有明确的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重度失智(有医院证明),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养老老人(寄住养老院者不在此范围内)。

1.向每位老人每月免费提供一箱一次性护理用品(纸尿裤、尿片和尿垫等);2.指导护理用品科学合理使用;3.老年介护培训;4.对家属和看护人者进行心理疏导等。

区红十字会

 

21

大病等支出性贫困家庭帮困慰问

本区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肿瘤等大病患者,自负部分超过5万元

一次性帮困慰问

区红十字会

 

22

器官移植术后帮困救助

本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后一年内的患者,其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大于经济收入的

一次性帮困救助

区红十字会

 

23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帮困救助

本区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非本市户籍对象,且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后的患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

一次性帮困救助

区红十字会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24

免费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018岁,低保家庭子女、大病或残疾儿童

资助免费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浦东新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区红十字会事务中心)

 

25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提供各类就业援助服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6

劳动关系协调

本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劳动用工指导、获得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劳动纠纷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

浦东人社局

 

27

劳动保障监察

与本区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执法维权服务

浦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8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本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

浦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29

粮油帮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下列人员:1、特困供养人员(“三无”人员、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民政特殊救助人员。2、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3、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90周岁的老人.4、重残无业人员.5、与残疾人在本市共同生活的,没有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6、大病重病患者7、“一老养一老”家庭,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夫妻双方

用券到指定超市领取米、面、油生活必需品

65家指定帮困超市

 

30

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

一是1979年以前出生的本市常住户口无业失业城镇居民,且帮困粮油供应补助的,每人每月补贴8;二是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外省市离退休人员,根据外省市副补情况,每人每月按8元标准发放差额补贴;三是1979年底以前出生的本市十个少数民族(回、维吾尔、哈萨克、撒拉、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东乡、保安等民族)本人及其非禁猪民族的配偶和蒙古、藏、达斡尔、锡伯、鄂伦春等五个少数民族,如在地方发放副补的,可每人每月增发2元,如在单位发放副补的,每人每月发放1元;四是1980年至1995年出生的本市常住户口城镇居民,持帮困粮油供应卡的,按享受帮困粮油供应补助的月份每人每月发放8元补贴。

以现金或银行卡形式发放

各街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31

法律援助服务

符合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案件属于规定的事项范围的人员

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区司法局

 

32

维权服务

本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

区残联、区司法局

 

 

A.1  底线民生服务项目清单(38项)(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主体

备注

33

“冬日阳光”青春温暖行动

1、低保收入家庭的14-18周岁未成年子女。
2
14-35周岁患有重大病及残疾的青少年。
(
两者不重复享受)

联合街镇团委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
贫困青少年进行集中慰问

团区委

 

34

生活困难党员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

元旦春节和“七一”前夕发放慰问金

区委组织部

 

35

侨界帮困

归侨侨眷(城乡低保家庭)

归侨侨眷中符合低保人员,每月给予一定补助

市侨办,区侨办协助

 

36

侨界帮困

归侨(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

归侨中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给予一定补助

市侨办,区侨办协助

 

37

侨界帮困

归侨(特困人员供养)

归侨中患重大疾病者给予一定的帮助

市侨办,区侨办协助

 

38

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补贴

经济状况符合低收入认定标准(由民政部门审核)、农村住房符合危房认定标准(拟改造的危旧房属于C级或D级,由具有房屋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鉴定)

提供危旧住房改造补贴

各镇规建部门

 

注:1、清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2、各街镇、居村按需点单。


表A.1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①党群服务

1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党员

提供党员干部教育服务。

区委组织部

50189095

2

企业建会咨询

区域内的企业

解答企业建会的流程,并告知企业上级工会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区总工会

 

3

职工入会申请

区域内的职工

办理区域内就业的各类人员的入会申请,解答工会会员组织关系结转咨询,并告知来访者加入的工会组织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法。

区总工会

 

4

团务咨询

村居内的团员青少年

为区域内企业建团提供流程咨询;为团员青年提供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团务咨询服务。

区团委

 

②政务服务

5

台胞中考加分

台胞

台湾同胞子女中考升学可享受加分政策

区台办

浦东市民中心二楼4668542222*88120

6

更改台湾省籍贯

台胞

台湾省籍子女的籍贯可更改为台湾省籍贯

区台办

浦东市民中心二楼4668542222*88120

7

民族身份更改

所有村居少数民族

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子女民族成分需要变更,及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的公民,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分申请变更一次。

区民宗委

浦东市民中心二楼4668542222*88120

28282142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②政务服务

8

非法宗教活动排查处置

区宗教界人士

对于区域内的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排查、组织处置。

区民宗委

所在街镇统战部门

9

义务教育服务

华侨子女

华侨子女回沪就读公办学校

区侨办

浦东市民中心二楼4668542222*88120

28282414

10

中、高考加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学生

每年中、高考可享受加分政策

区侨办

浦东市民中心二楼4668542222*88120

28282414

11

夫妻团聚

归侨、归侨子女

本区居民与外省市居民通婚可迁入上海户口

区侨办

28282414

12

华侨回国定居

华侨

本市居民2003年以前出国定居被注销户口的华侨

市侨办、区侨办协助

市侨办52800270

28282414

13

归侨确认

华侨

在居住国获永居满二年、居住满十八个月;在境外合法居住(工作)满五年、居住满三十个月

市侨办、区侨办协助

市侨办52800270

28282414

14

居住证办理

居民

为居住证办理提供相关咨询和信息采集

区公安分局

2204566322045665

(人口管理办)

15

上门采集人像

行动不便的老人

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采集人像办理身份证

区公安分局

22045631

(人口管理办)

16

农民一点通

村民

为农综合信息服务

区农委

58594720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②政务服务

17

民生档案就近取件

所有居村民

代受理民生档案查阅、取件

区档案局

迎春路520号二楼

28949804

18

网上预约查档

所有居村民

通过“浦东档案信息网”、“浦东档案微信公众号”、“浦东档案APP”“市民云APP”预约查档

区档案局

迎春路520号二楼

28949804

③生活服务

养老

19

居村老年教育

居村老年人

为居村老年人提供课程、讲座、团队学习等教育服务。

区教育局

 

20

老年活动室服务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为老年人提供阅览、康复保健、文体、教育等服务,满足居村老年人活动需求

区民政局

 《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浦东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1

机构照护服务

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其身体状况达到相应照护等级的老年人

提供机构照护服务,以生活照护为主,医疗护理服务为辅

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H31/T685-2013)等相关规定

22

社区托养服务

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其身体状况达到相应照护等级的老年人

提供长者照护之家或日间照料中心服务

区民政局

《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浦府﹝201766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③生活服务

养老

23

老年综合津贴

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

提供老年综合津贴

区民政局

65-69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24

高龄老人牛奶补贴

户籍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牛奶实物补贴

区民政局

《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浦府﹝201766

25

农村睦邻互助服务

60周岁及以上有服务需求的农村老年人,重点是低保、低收入、农村“五保”、残疾等老年人群体及孤老

依托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提供睦邻互助服务。睦邻点的服务内容:因地制宜,重点围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互助服务、文体娱乐、紧急援助、康复护理、健康指导、膳食供应等自主设置

区民政局

 

就业创业

26

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

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就业见习服务;提供相关招聘服务。

区人社局

 

27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创业能力测评等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创业见习服务。

区人社局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③生活服务

便民

28

节地生态安葬

本市户籍的亡故居民

在本市经营性公墓、经营性骨灰堂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在办理落葬的经营性公墓、经营性骨灰堂办理补贴登记

每具骨灰一次性补贴1000元。选择家庭成员合葬方式,在新购墓穴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员骨灰的,从第3具骨灰开始给予补贴;在原有墓穴增加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家庭成员骨灰的,对增加的骨灰给予补贴。

29

电子屏信息推送

居民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对外服务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

提供咨询电话、办理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

浦东新区经营性殡葬单位对外服务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各经营性殡葬单位

30

5.20世界计量日”宣传便民活动

社区居民

民生计量宣传、咨询接待、血压计免费校准小修等便民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31

9.9眼镜配镜计量日”便民活动

社区居民

配镜计量知识宣传、眼镜免费清洗小修等便民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32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社区、村居民

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回收废弃药品

区市场监管局

 

33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社区、村居民

1、 食品安全社会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

 

2、 食品与健康科普教育。

3、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市民开放站服务。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③生活服务

便民

34

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进社区

社区居民

宣传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提供居民的质量安全意识。

区市场监管局

 

35

房屋应急维修报修及物业服务质量投诉

住宅小区居民

通过962121热线受理房屋应急维修报修和物业服务质量投诉

建交委

 

36

完善轨交站接驳公交

浦东新区所有地铁站点周边居住区居民

增加轨交站点配套公交线路;延长外环外接驳轨交的公交线路的运营时间等。

建交委

 

其他

37

家庭社工服务

24个街镇弱势家庭

将遭受重症、贫困、家暴、失独等弱势家庭作为主要服务对象,针对这些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精神关怀,疏导心理情绪,建构支持网络,纠正行为偏差,用专业服务帮助这些家庭修复创伤、重树生活信心,恢复家庭功能,促进社会融合。

区妇联

 

38

火灾帮困救助

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需要提供应急生活救助和给予人道关怀的家庭(个人)(以本区常住户口为主,外来人员酌情参照处理)

1.灾情发生后,街镇、居村红十字会应根据灾害损失的程度,在第一时间向受灾家庭送上5001000元的生活必需品或慰问金;2.根据灾情评估,对于全过火或半过火的受灾家庭,区红十字会应代表市红十字会给予每户家庭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发放救助款;如同时发生人员伤亡的,可视情况给予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救助款。

区红十字会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④法律服务

39

居村法律顾问

所有居村民及居村委

1、为村居治理出具法律意见;2、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3、协助申请法律援助;4、开展法治宣传;5、参与纠纷调处;6、其他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40

法律服务志愿者

所有居村民及居村委

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排查家门口纠纷,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区司法局

 

41

24小时法律咨询热线68609999

所有居村民

由法律服务公司的专职律师24小时在线为广大群众提供律师专业服务

区司法局

 

42

“浦东公证”微信公众号

所有居村民

在线咨询、在线预约

区司法局

 

43

“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

所有居村民

宣传浦东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汇聚法治建设正能量

区司法局

 

44

东方调解APP

所有居村民

群众24小时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在线咨询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在线查询调解进度。

区司法局

 

45

上海“12348”法律服务平台

所有居村民

线上、线中法律咨询+语音留言服务

区司法局

 

46

职工法律援助

浦东就业的职工

1.免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2.符合援助条件的,接受参与协调调解、仲裁(诉讼)代理服务的申请受理。

区总工会

 

⑤健康服务

47

“健康小屋”

居民

健康宣教、量血压、咨询等

区卫计委

38583719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⑤健康服务

48

妇科和两病筛查

全区育龄妇女、退休妇女

妇科普查、退休妇女妇科和乳腺病筛查。

区妇联

 

区卫计委

49

孕产期保健

育龄妇女

孕产期保健宣教进社区

区妇联

68548247

50

幸福驿站管理人&知心大嫂成长计划

 

 

区妇联

68548247

51

乐龄模范妇女健康促进项目

 

 

区妇联

68543652

52

医保业务培训

街镇一口式受理人员

经办服务操作

区人社局

 

53

医保政策宣传

参保人

医保政策

区人社局

 

54

社区红十字服务站

居民

提供轮椅、拐杖等服务

区红十字会

50352859

55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区红十字会

50352859

5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

户籍居民

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⑤健康服务

57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1.
依法登记结婚;
2.
本市户籍;
3.2015
1231日之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
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
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上海市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58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有外省市《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居民

上海市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59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领取《光荣证》但已遗失或损毁的本市户籍居民

上海市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⑤健康服务

60

申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户籍居民;户籍原为本市,在外省市退休后户籍迁回本市的支内支边人员

上海市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1

申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一次性补助

户籍居民

上海市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一次性补助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2

申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户籍居民

上海市申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3

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户籍居民

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4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户籍居民

上海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5

申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账通知单》

1. 本市户籍或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已婚人员;
2.
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未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员。

上海市申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账通知单》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⑤健康服务

66

孕前检查资格认证

户籍居民、流动人口

上海市孕前检查资格认证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7

受理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户籍居民

上海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8

再生育子女申请

户籍居民及其配偶

上海市再生育子女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69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户籍居民、流动人口

上海市生育保险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70

公民生育情况证明

户籍居民

上海市公民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咨询,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71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居转户)

来沪人员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72

打印电子婚育证明

育龄妇女

为有需要的育龄妇女提供电子婚育证明打印服务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73

生育服务登记单

生育孩子后育龄妇女

为有需要的育龄妇女提供生育服务登记单打印服务政策咨询解读,指导所需材料清单目录及申请表填写

区卫计委

办理主体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⑥文化服务

74

收听广播

所有居村民

通过发射模拟广播信号,免费提供不少于2套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区委宣传部(文广局)

68549423

75

观看电视

所有居村民

通过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提供不少于1套标清数字电视节目。

区委宣传部(文广局)

68549423

76

浦东时报

所有居村民

立足浦东,面向全国,为广大读者提供浦东政治经济民生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

区委宣传部(文广局)

68540066

77

标准化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建设

所有居村民

在全区范围内提升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加强文化资源配送,提供文化服务项目清单供百姓点单,并对部分设施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家门口”文化服务能级。

区委宣传部(文广局)

28282160

⑦社区管理服务

78

城运中心系统对接

村居

城市运行综合管理系统对接进村居

区府办

68521005

79

社区警务室接待

村居民

提供社区警务室接待村居民服务

公安分局

22045593

80

治安巡防、防范宣传进社区

村居民

提供治安巡防、防范宣传进社区服务

公安分局

22045593

81

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社区

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等六区

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区市场监管局

 

8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负责人免费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人/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

宣贯国家、上海市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使用要求与知识

区市场监管局

 


A.2  基本民生服务项目清单(84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⑦社区管理服务

83

“宣传站”“监察哨”“维权岗”

社区、村居民

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调解或移送消费者投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

 

84

1、热线12331 

全区居民

1、食品安全投诉热线

区市场监管局

 

2、热线12315

2、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

3、热线12365

3、质量投诉热线

注:1、清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2、各街镇、居村按需点单。


 

表A.2 质量民生服务项目清单(25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①党群服务

1

微心愿

困难群众、志愿者等

通过“微心愿”区域化党建公益平台,困难群众、志愿者等许下“微心愿”,经街镇审核后发布在平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认领,帮助许愿人“圆梦”。

区委组织部

 

2

工会通app、浦东工会通官微

所有职工

线上线下工会服务

区总工会

 

3

36个街镇“家中心”项目

36个街镇的妇女儿童和家庭

围绕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36个街镇打造一街镇一品牌的家中心项目,为全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调适、女性素质提升、合法权益维护等

区妇联

 

4

妇女之家服务

居村妇女

硬件5+x配送

区妇联

 

项目配送:配送家庭教育指导、妇女维权、亲子活动等服务

5

12355青少年在线咨询服务及线下社工联系

辖区内的青少年

为辖区内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婚恋交友、就业就学、维权等在线咨询服务,咨询电话:58512355。对于有切实困难需求的青少年,由街镇青少年社工开展一对一联系服务,提供专业指导

区团委

 

 

 

 

A.3  质量民生服务项目清单(25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②生活服务

就业创业

6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鉴定费补贴。

区人社局

 

7

Java技术职业能力训练营

35岁以下上海户籍青年或本市高校在读及应届毕业的非本市生源

通过报名,可参加6天普训班或30天专训班免费Java技术培训,并获得推荐就业机会。

区团委

 

养老

8

老年人助餐服务

6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提供助餐服务

区民政局

 

9

社区综合为老中心服务

60周岁及以上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依托社区综合为老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交流、兴趣爱好活动等服务

区民政局

 

10

科技助老服务

社区60周岁及以上老人(优先满足低保、低收入、高龄、独居、失智、失能等老人以及享受政府补贴型居家养老对象)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紧急救助、主动求助、居家养老、主动关爱等服务

区民政局

 

11

关爱独居女性老人陪聊服务

街镇独居女性老人400

每周一次的精神抚慰的陪聊、日常关怀与服务

区妇联

 

便民

12

停车资源共享利用

在浦东新区有停车需求的小型机动车车主

在停车供需不平衡的小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等之间搭建平台,提供车位共享服务。

建交委

 

13

爱心三点半

村居内的小学生

为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内双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看护服务

区团委

 

14

小学生爱心暑托班

村居内的小学生

为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内小学生提供公益性暑期看护服务

区团委

 

A.3  质量民生服务项目清单(25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②生活服务

便民

15

“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环保主题活动”

村居内的青少年和其家长

为村居内的青少年和家长构建亲子互动平台,提供垃圾分类环保主题宣教活动

区团委

 

16

生活垃圾分类

36个街镇村居和居民

1、依托每月一次的“绿色星期六活动“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可回收物的现场兑换活动,全年覆盖550个小区;   2.依托浦东绿意微信公众号推送垃圾分类和绿色账户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浦东绿意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的咨询电话,并为街镇提供垃圾分类的业务培训。

区环保市容局

 

17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老年介护培训

与行业和工种要求必须参加培训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新进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高一新生军训;中小学新班主任;社区自愿参加培训的居民等。

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心肺复苏和AED操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常识和技能普及培训;居家老人日常照护知识和技能等。

区红十字会

 

③法律服务

18

老年法律援助补充项目

浦东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

60岁以上刑事、民事案件老年人提供援助

区司法局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0或按照相关协议能援则援

④文化服务

19

浦东网络电视台

所有居村民

宣传浦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传递浦东市民心声。

区委宣传部

68549423

(文广局)

20

“魔都行囊”APP

所有居村民

奉献有价值的新闻和信息。

区委宣传部

68549423

(文广局)

A.3  质量民生服务项目清单(25项)(续)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备注

④文化服务

21

“浦东头条”微信公众号

所有居村民

宣传浦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浦东生活玩乐资讯。

区委宣传部

68549423

(文广局)

22

“浦东发布”微信公众号

所有居村民

努力贴近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浦东各类新闻,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区委宣传部

68540066

(文广局)

23

“城市书房”特色文化空间

所有居村民

打造陆家嘴、张江、临港城市书房特色文化空间,突出阅读、交流、传播、休闲等功能的有机结合,提升百姓的文化获得感。

区委宣传部

28282164

(文广局)

24

家庭教育服务

全区家庭

完善浦东新区区域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形态,探索适合时代、区域特点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渠道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进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架构具有浦东地域特色的家庭教育立体化指导模式。

区妇联

 

25

海派旗袍文化公益行

妇女

 

区妇联

68543652

注:1、清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2、各街镇、居村按需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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