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塘桥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XD8300000-2020-033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11-28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关于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按照新区残联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街镇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浦残联〔2017〕11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塘桥街道残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央、市委和区委群团改革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本街道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组织体系,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残疾人平等、共享、参与塘桥社区发展的程度与水平实现新的提升,与本社区居民一道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在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群团改革要求,按照《浦东新区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和《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残联工作和残疾人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自下而上、统一进行”。按照街道、区残联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街道残联换届工作应在区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区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三)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遵循《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三、会议时间
     根据区残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塘桥街道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12月底前召开。
     四、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塘桥街道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塘桥街道残联第六届主席团;
    (三)选举塘桥街道出席浦东新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区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四)提出《章程》修改意见;
    (五)通过其它事项决议。
     五、会议代表
   (一)代表名额
     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确定出席塘桥街道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20名。
   (二)代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自强不息,敬业实干,工作成绩优异,在同类别残疾人中具有代表性;
     4.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结构
     根据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代表的要求,塘桥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人选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残疾妇女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的要求,这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20名:其中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社区单位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31名;社区残疾人代表89名。
   (四)代表产生程序
     塘桥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经民主程序,由各居委残疾人协会协商推举产生,并在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内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有关部门的代表由塘桥街道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单位推荐产生。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一届主席团委员2名,作为特邀代表出席本次代表大会。
     塘桥街道出席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区残联的分配名额,由塘桥街道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六、第六届主席团
   (一)主席团规模
     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原则,参照上届主席团人数确定主席团规模和委员构成。本届主席团由主席和委员组成,人数为9人。
   (二)委员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干净担当;
     2.宣传和践行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3.爱岗敬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4.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构成
     塘桥街道残联主席团委员由街道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兼职理事和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组成。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占委员总数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比例占委员总数40%以上。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及选举
     塘桥街道残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按照《章程》规定,由街道残联提名,报街道党工委同意,作为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大会选举工作由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
     塘桥街道残联提名推荐的区残联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区残联分配委员人选名额和条件,提出人选名单,与区残联协商后,经塘桥街道残联主席团通过后上报;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塘桥街道残联第六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主席团全体会议
     1.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本届主席团全体会议:作出召开代表大会的决定,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的建议,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2.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主席团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残疾人兼职理事名单,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推荐区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七、领导班子配备
   (一)主席团
     塘桥街道残联主席团原则上只设主席,主席由塘桥街道办事处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同志兼任。
     产生程序:主席人选由塘桥街道党工委与区残联协商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作为候选人提交塘桥街道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二)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街道残联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成员选配根据《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专兼等形式,选拔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良好工作作风的干部进入执行理事会。塘桥街道残联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残疾人兼职理事各1人组成,理事长由塘桥街道社区服务办负责人兼任,副理事长由塘桥社区服务办负责残联日常工作的干部担任,残疾人兼职理事由优秀残疾人担任。
     产生程序: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残疾人兼职理事由塘桥街镇党工委组织部门提名,报区残联同意,塘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塘桥街道办事处任命。
     八、会议主要议程
   (一)预备会议
     1.关于塘桥街道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和代表产生情况的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及安排;
     3.通过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
   (二)第六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
     2.奏国歌;
     3.大会主持人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和代表到会情况;
     4.群众团体代表作贺词;
     5.现任残联理事长作工作报告;
     6.区残联领导讲话;
     7.街道领导讲话。
   (三)大会选举会议
     1.宣读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名单;
     2.宣读出席区残联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5.投票选举第六届主席团委员;
     6.投票选举出席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7.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四)第六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选举第六届主席团主席;
     2.选举第六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3.通过副理事长和兼职理事;
     4.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
     5.通过推荐区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五)第六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通过关于上一届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
     2.宣布第六届主席团主席、执行理事会名单;
     3.宣布各专门协会主席名单;
     4.新当选的第六届主席团主席致闭幕词;
     5.奏国际歌。
     九、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是残联按残疾类别设立的,分别为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街道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在街道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协会规模
      设主席1名,设委员1名。
    (二)主席、委员的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接受街道残联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和协会工作。
      2.在本类别残疾人中享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参事议事和社会活动能力,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
      3.应能任满一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4.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三)产生程序
      1.塘桥街道残联以居委残协为单位,每一个居残协通过民主协商推举的形式产生各类别残疾人代表(智力和精神为残疾人的亲友)各1名,塘桥街道残联代表大会的残疾人代表同时是各专门协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各专门协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人数不低于20人。若某类别残疾无残疾人的,则该类别代表可以缺额。
      2.塘桥街道残联在居残协推举的基础上,按照各专门协会章程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类别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各专门协会主席、委员候选人,并在各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上通报及介绍提名情况。
      3.塘桥街道残联推举的各专门协会主席人选,应征求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的意见报区残联审核后,再进行选举。
      4.精神亲友会和智力亲友会的主席和委员要求是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聋人协会的主席和委员要求会使用手语与人交流。
   (四)选举方式
      1.塘桥街道残联分别召开各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以等额方式进行,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协会负责人。
      2.塘桥街道残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经各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通过。
      3.专门协会的任期为五年。
   (五)时间节点
      塘桥街道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换届选举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塘桥街道残联要充分依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换届工作方案和进展,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研究换届工作关键环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换届工作程序规范、遵章守法。认真研究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人选,配合党工委组织部门选优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规范组织程序。塘桥街道残联要认真按照《章程》,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报区残联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通过后实施。塘桥街道残联在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向区残联报送街道残联代表大会工作方案、街道残联工作报告、拟任街道残联执行理事会人选、拟任街道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人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联系方式等)。
    (三)严肃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居(村)残疾人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建立居残协工作的指导。街道残联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四)严格代表和委员资格审查。塘桥街道残联要按照条件对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准确认定身份,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的,对身份弄虚作假的,没有履职能力或上届当选后没有履职尽责的,一律不得提名或推荐为代表人选和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团结、奋进的大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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