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E2300000-2018-016 | ||
信息名称 | 2018年上海市对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人员增加养老金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5-18 |
2018年上海市对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人员增加养老金
上海市对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具体办法为:
①每人定额增加60元;
②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
③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8年1月起,增加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5月18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浦东发布 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