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周浦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695230202200163 |
文件编号 | 周府〔2022〕85号 |
发布机构 | 周浦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
周府〔2022〕85号
关于成立周浦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镇属单位(公司),各社区中心,居(村)委:
为深入推进周浦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镇域内各类矛盾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周浦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周浦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赵辉茂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黄 谊 党委副书记
副 主 任: 陈金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 俊 副镇长
盛丽萍 副镇长
裘 巍 副镇长
委 员: 顾秦玲 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展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
公室)主任
朱 亮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周路佳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郑 鹏 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钟 斌 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艾遥遥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 阳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清燕 周浦司法所所长
董樱姿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
服务站)主任
吴 蓓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常务副主任
卫 宁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张秀红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
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 俊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
副主任
马如标 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中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王 辉 “五违”整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建华 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 锋 业委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主任
以上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其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关清燕兼任并主持日常工作,调解办公地点设在司法所。
二、工作职责
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行政调解委员会各组成成员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做好相应行政调解工作。
三、工作要求
行政调解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为依据,坚持自愿平等、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通过对争议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争议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落实调解责任,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浦东新区周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