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桥镇农村自建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草案解读
索引号 | SY0024697770202200071 | 发布机构 | 宣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1-04 |
关于《宣桥镇农村自建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草案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刻吸取新场镇祝桥村“12.11”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浦东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镇火灾防控形势,特对农村自建房出租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禁止出租的情形
(二)火灾防控技术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属地责任
2.出租人(含产权人)责任
3.承租人责任
(四)责任追究
四、总体目标
依托居(村)民委员会、网格、综治、公安、消防安全志愿者等力量,牵头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积极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督促农村自建房出租相关当事人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制定消防“村规民约”,成立农村自建房出租巡查联防自治组织,明确辖区农村自建房出租火灾防控工作管理架构和管理人员,对每个农村自建房出租逐一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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