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5100000-2014-00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宣桥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宣府〔2014〕59号 发布机构 宣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07-07

关于印发《宣桥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府〔2014〕59号

关于印发《宣桥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 村:
  现将《宣桥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19日
 
 
   
  
  宣桥镇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宣桥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 的通知》(浦委发[2014]3号)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以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以产权明晰、均衡发展为重点,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面组织开展我镇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区改革重点要求,以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为基础,落实社员界定和农龄核定,明确资产份额和分配方式,选择一个村作为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建立社区经济合作社。完善组织建设,确定集体成员在各自集体经济组织中所占的份额。
  三、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与尊重民意相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二是主推模式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以社区经济合作社为主推模式,同时坚持一村一策,科学合理制定改革方案。
  三是有序发展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确保资产稳定收益。制定并落实支持和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
  四是重点推进与统筹兼顾相结合。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按照搞试点、树典型、再推广的要求,稳步推进改革。
  四、加强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农业副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经济副镇长、相关副调研员担任组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农业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规保办、纪委监察室、审计室、财政所、经管中心、土地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
  五、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一)3月中下旬
  1、建立宣桥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确定试点村并拟定工作推进计划。
   (二)4月上旬至5月上旬
  1、动员及业务培训。组织试点村参加区农委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
  2、村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及村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
  3、村制定改制工作方案。由试点村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改制模式、成员界定和农龄核定、资产份额设置、分配方式等,改制方案形成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改制方案由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5月下旬:
  1、村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
  2、村成立社员代表大会。
   (四)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清产核资。各村建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和村民代表、村民主理财小组有关成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关系。各村将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界定的结果,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予以确认,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并报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农龄统计复核。根据2011年的农龄统计数据再次复核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性。原则上社区经济合作社的份额设置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龄为依据。
   (五)7月下旬至9月上旬
  1、撰写合作社章程(草案)。章程应主要包括组织名称,社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份额设置和量化,组织机构设置、产生办法和职责,资产经营和管理、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内容。
  2、合作社章程(草案)经合作社召开的社员会议审议通过;
  3、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讨论通过收益分配办法。
   (六)9月中旬
  镇级召开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阶段性工作会议。
   (七)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办理组织登记或法人登记,并报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八)11月下旬
  对我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自查并完成区级验收。
   (九)12月底
  召开我镇年度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工作,计划2015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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