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实施细则及塘桥街道工程项目基本流程图

索引号 SY-310115-2024-05091
文件编号 浦塘办〔2024〕30号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10

 

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项目前期

(一)项目申报。街道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各居民区根据群众呼声、工作需要和上级部署,制定本部门实事工程中长期计划(3-5年),计划应明确重大项目、特色项目、常规项目等。项目办对部门申报的计划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因应急维修、上级部署和应对突发事件等原因需要开展的项目,由项目管理人牵头,项目办配合,根据街道“三重一大”制度提请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优先纳入储备项目库。项目库流程按照《塘桥街道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深化。项目管理人对纳入街道储备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深化,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环境、施工条件、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因素,并明确项目管理人、项目进度、实施目标等,形成项目资料,报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结果报项目办汇总。

(三)核实估算。为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对已完成项目深化的项目由项目办委托代建单位核实项目估算,如有需要也可安排前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审价。项目投资估算包含建安费、其他预备费等,具体测算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采购

(一)采购编号的申请。项目启动后,项目办向街道财务提交项目采购计划,由街道财务报财政局申请采购编号。

(二)采购意向公开及招标公告发布。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公开采购意向或招投标信息项目在招投标活动前,由项目办公开相关采购信息。属于应急抢险救灾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投标项目,可不公开招投标信息。

签订合同。项目采购后,项目办及时组织项目相关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按照《塘桥街道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施工合同由项目管理人负责签订;设计、代建、监理等二类费用由项目办负责签订;审价、审计由街道内审负责签订。合同签订后,由项目办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备案或公示。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施工建设单位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在施工阶段实现工程资金控制、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矛盾协调等目标

(二)工程进度。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管理人在项目办指导、协助下负责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工程实施计划推进项目,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其中,建设费由代建单位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报项目办及项目管理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项目办负责款项支付;设计、代建、监理等与工程相关的服务费用由项目办负责支付;审价、审计费用由街道内审负责支付。

(四)项目例会。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由项目办定期牵头召开工程例会,项目管理人、居委、物业、代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会议重点汇报项目推进完成情况项目管理人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矛盾

(五)竣工验收工程项目采用双验收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管理人组织项目使用人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由项目管理提出申请,项目办组织代建、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办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由项目管理人与项目使用人进行移交接管。

(六)价审计。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审价全覆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街道内审负责项目的审价审计工作,由项目办提供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纸等相关工程项目资料,交由审价单位进行审核。施工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凡通过新区委办局立项批复等审批程序的项目,审价、审计工作按新区职能部门要求执行。

四、项目跟踪

(一)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办负责收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评审资料、立项审批资料、合同、签证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等,收集完成后整理并归档。项目管理人对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日常管理中经常使用的资料做好留存工作。

(二)保修期管理工程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管理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并向项目办反馈结果,整改处置响应计入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考评。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塘桥街道工程项目基本流程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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