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8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2022 年统计年报和 2023 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上海市统计局补充、印制
2022 年 11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4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 7
(二)基层定报表式
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8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10
3. 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12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4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编码填写方法................................................. 38
六、附录
(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40
(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58
(三)主管编码及投资主管代码....................................................... 60
七、各区统计机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部门联系一览表................................... 65
一、总 说 明
为全面反映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本报表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二)调查内容
1.2022年统计年报
(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
2.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3) 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三)统计原则和组织实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按照项目在地原则进行统计。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管理模式,规范项目单位和项目入库管理,投资专业负责报表统一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调查单位通过同方平台网上填报报表,具体报送时间详见报表目录。同方平台网上直报网址为: http://ytb.tjj.sh.gov.cn/
(五)本报表制度执行《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2022)》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各单位及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六) 注意事项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随2022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一并填报。
2.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跨省区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投资的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跨省区的投资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的投资作为“不分地区”部分,向国家统计局报送。
3.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投资建设领域统计工作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统字〔2019〕28 号),各区统计机构在验收数据时,应同时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上报情况说明”。
4. 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查询或核查统计数据时,核查对象应按时提供数据填报依据。
5.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价值量指标一律取整数。
6. 上海新基建的分类(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按照项目行业及主要内容认定后标记于项目。
注:欢迎到上海统计网查询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统计报表制度, 上海统计网网址为:
http://tjj.sh.gov.cn/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
表 名 |
报告期 别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数据审核、验收截止时间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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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级统计机构 |
区 级 统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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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年报 |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
法人单位 |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 |
3 月 15 日 24 时前 |
3 月 20 日 24 时前 |
4 |
H108 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情况 |
年报 |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他调查单位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有能力目录的项目 |
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单位 |
1 月 7 日 12 时前网上填报 |
1 月 7 日 18 时前 |
1 月 8 日 12 时前 |
7 |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月报 |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的法人单位 |
法人单位 |
免报 |
— |
— |
8 |
206 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
月报 |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他调查单位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单位 |
2、5、6、7、8、 10、11 月月后 7 日,1、3、9 月月后 10 日,4、12 月月后 8 日 12 时前,网上填报 |
2、5、6、7、 8、10、11 月月后 7 日,1、3、9 月月后 10 日,4、12 月月后 8 日 18 时前 |
2、5、6、7、 8、10、11 月月后 8 日,1、3、9 月月后 11 日,4、12 月月后 9 日 12 时前 |
10 |
H202 表 |
投资项目申请表 |
月报 |
除跨省区项目外新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申报变更、退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区级统计机构 |
每月 16 日 18 时前,网上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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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三、调 查 表 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 1 0 1 - 1 表制定机关 上 海 市 统 计 局批准文号 国统制〔2023〕 15 号
20 年 有效期至 2 0 2 3 年 6 月
100 |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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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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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统计管理单位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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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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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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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J 金融业 U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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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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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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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是否与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一致: □ 1 是,2 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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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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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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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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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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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202-1 |
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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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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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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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0 其他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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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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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
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调查单位应首先填写上报本表后,再上报其他报表。
4.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0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102 单位详细名称”、“103 行业代码”、“104 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2 单位详细名称”、“104 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提取生成。
(3)“106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如与“105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一致,则程序自动将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信息摘抄至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处。“191 单位规模”、“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 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
(213)”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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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说明:1.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
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调查单位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中有能力目录的项目。
2.甲栏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规定的名称及代码填写。
3.报送日期及方式:2023 年 1 月 7 日 12 时前网上填报。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401≥402 (2)401≥404 (3)402≥403 (4)404≥405
216 |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 1 港商投资□ 2 澳商投资□ 3 台商投资□ 4 暂未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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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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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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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撤(吊)销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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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2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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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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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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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本单位在园区(详见园区名称与代码) □□□□□□ □□□□□□ □□□□□□ □□□□□□ □□□□□□ |
311 |
本单位在新片区或新城区 □□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2.嘉定新城 3.青浦新城 4.松江新城 5.奉贤新城 6.南汇新城 |
310 |
投资方国别(地区) (详见国别(地区)名称与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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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7 |
工业企业占地面积 平方米 |
B308 |
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C0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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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
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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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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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1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 2、3、4 的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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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 3 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便利店 1020 超市 1030 折扣店 1040 仓储会员店 1050 百货店 1060 购物中心 1070 专业店 1080 品牌专卖店 1090 集合店 1100 无人值守商店无店铺零售 2010 网络零售 2020 电视/广播零售 2030 邮寄零售 2040 无人售货设备零售 2050 电话零售 2060 直销 2070 流动货摊零售 20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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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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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
服务业单位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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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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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上一级法人(视同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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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 1.是 2.否 |
01 |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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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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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项目处理 |
地 |
顺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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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H 1 0 8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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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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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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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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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22)9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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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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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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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2 3 年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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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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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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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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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施工规模 |
本年新开工 |
累计新增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 |
本年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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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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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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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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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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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403 |
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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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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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除需要审核修改的指标外,其他指标如需变更,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对表中变更内容在名录库中进行更新;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对比整理后推送联网直报平台;调查单位免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表 号: 2 0 6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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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定机关: 上 海 市 统 计 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23〕 15 号单位详细名称: 2023年1- 月 有效期至: 202 4 年1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00 |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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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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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统计管理单位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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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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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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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J 金融业 U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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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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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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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是否与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一致: □ 1 是,2 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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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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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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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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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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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202-1 |
成立时间(所有单位填报)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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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开业时间(仅限企业填报)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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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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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0 其他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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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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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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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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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月 |
表 号 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
2 0 1 - 1 上 海 市 统 计国统制〔20 23 〕1 5 2 0 2 4 年 1 |
表局号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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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调查单位的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位跨省区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于 2、5、6、7、8、10、11 月月后 7 日,1、3、9 月月后 10 日,4、12 月月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于 2、5、6、7、8、10、11 月月后 10 日,1、 3、
9 月月后 13 日,4、12 月月后 11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上年末结余资金”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4.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 审核关系:
216 |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可多选) 1 港商投资□ 2 澳商投资□ 3 台商投资□ 4 暂未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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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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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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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运营状态 □ 1 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撤(吊)销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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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2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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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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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产业活动单位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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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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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本单位在园区(详见园区名称与代码) □□□□□□ □□□□□□ □□□□□□ □□□□□□ □□□□□□ |
311 |
本单位在新片区或新城区 □□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2.嘉定新城 3.青浦新城 4.松江新城 5.奉贤新城 6.南汇新城 |
310 |
投资方国别(地区) (详见国别(地区)名称与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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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7 |
工业企业占地面积 平方米 |
B308 |
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C0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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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
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等级编码(若已更换最新资质证书,按新资质再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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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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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1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 2、3、4 的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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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
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 3 个) □□□□ □□□□ □□□□ 有店铺零售 1010 便利店 1020 超市 1030 折扣店 1040 仓储会员店 1050 百货店 1060 购物中心 1070 专业店 1080 品牌专卖店 1090 集合店 1100 无人值守商店无店铺零售 2010 网络零售 2020 电视/广播零售 2030 邮寄零售 2040 无人售货设备零售 2050 电话零售 2060 直销 2070 流动货摊零售 20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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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 |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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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
服务业单位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 1 2 3 |
投资项目申请表
表 号 : H 2 0 2 表制定机关: 上 海 市 统 计 局批准文号: 国统制〔2023〕15 号
2023年 月 有效期至: 20 2 4 年1月
说明:1.本表报送时间为每月 16 日前, 所有入库投资项目均需填报本表。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上报所需同时报送材料:(1)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备案文件、施工(购置)合同和现场照片。(2)建设单位为非法人单位的: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备案文件、施工(购置)合同和现场照片。(3)建设单位为本省法人单位的: 备案文件、施工(购置)合同和现场照片。每个项目的审核材料放到一个 WORD 文件中,以项目代码.doc 命名。其他项目材料由省级统计机构提出要求并负责审核。
3.“03 审核类型”为 1(新增项目)和 3(调整计划总投资)的项目按月度申请,2(所属企业变更)和 4(退出)
的项目每年 2 月申请一次。
4.新增项目必填:01-06,07-10,13-09a,21;所属单位变更必填:01-06,07-10,16-18,21;调整计划总投资必填:01-06,19-20,21;退出单位必填:01-06;26,27 必填。
5.项目代码共 18 位:1-9 位为组织机构代码或临时机构代码,10-15 位为项目处理地代码,16-18 位为顺序码。
6.“04”和“09”中,详细地址由建设单位填报,区划代码由申请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
7.“05 项目处理地代码”为项目表报送地行政区划(前 6 位或前 9 位),项目表将根据此区划代码布到相应地区。
8.所属单位变更的项目,07-10 指标为变更前内容,变更后相关内容填入 16、17、18 指标。
9. 非法人单位“10 临时机构代码”编制方法:F+项目处理地代码+2 位顺序码(数字或字母),共 9 位。
10.“26 项目联系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统计联系人。
11.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中 9-17 位为组织机构代码。
12. “09 项目类别”,第一框必填,填报范围为 1、2、3、4 或 9;第二个框选填,填报范围为 5、6 或 7。
13.本表机器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报,特别是要仔细核对行业代码填报的准确性。
14.联网直报用户登录名:本省法人单位的项目以组织机构代码登录,外省法人单位和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以项目代码登录。
15.51 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动生成,通过监管平台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均需填写。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调查单位基本概况指标
是否为“视同法人单位”?如是,请勾选 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按照统计单位划分有关规定,对各类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勾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 18 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 1 位为
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 2 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 3-8 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 9-17 位为组织
机构代码、第 18 位为校验码。
第 1 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 1 机构编制;2 外交;3 司法行政;4 文化;5 民政;6 旅游;7 宗教;8 工会;9 市场监管;A 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 农业;
Y 其他。
第 2 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 机构编制:1 机关,2 事业单位,3 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 其他;
2 外交:1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9 其他;
3 司法行政:1 律师执业机构,2 公证处,3 基层法律服务所,4 司法鉴定机构,5 仲裁委员会,9 其他;
4 文化:1 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 其他;
5 民政:1 社会团体,2 民办非企业单位,3 基金会,9 其他;
6 旅游:1 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 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 其他;
7 宗教:1 宗教活动场所,2 宗教院校,9 其他;
8 工会:1 基层工会,9 其他;
9 市场监管:1 企业,2 个体工商户,3 农民专业合作社;
A 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 军队事业单位,9 其他;
N 农业:1 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 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 其他;
Y 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 1 表示。
第 3-8 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第 9-17 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
第 18 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
批准的名称填写。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缩写等。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统计管理单位代码 指统计上使用的主管单位,主要用于统计数据分类汇总和管理。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印发的《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统计管理单位名称与代码”目录填写。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行业类别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按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相关规定填写。填写时,按照“动词+(修饰性定语)名词” 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铝矿采掘”“纯棉服装加工”“市政道路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普通小学教育”等。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 指调查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金融业和其他。调查单位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此项由国家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涉及多个经营活动场所的单位,原则上应将本单位经营总部(实体管理机构)或本单位对外公布的通讯联系地址作为本单位主要经营地。主要经营所在地本栏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以及具体街(路)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 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城乡代码,按 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指单位在审批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本栏分为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单位注册地详细地址是否与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一致。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第二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需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 委会以及具体街(路)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三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 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四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 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此指标为计算指标,填报单位免填。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月度或年度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其中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和在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此指标为从后续表摘抄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营业收入 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此指标为从后续表摘抄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如果会计“利润表”列示“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则根据其本年累计数填报;或者,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 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此指标为从后续表摘抄指标,调查单位免填。资产总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
益的资源。包括企业拥有的土地、办公楼、厂房、机器、运输工具、存货等实物资产和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金融资产。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此指标为从后续表摘抄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成立时间 指单位登记注册成立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体年月。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批准成立或登记注册成立的时间,如实际开业时间早于注册成立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2.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2)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3)机构改革中,因合并或分立新设的单位,其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继续存在的单位,填原成立时间,改革后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3. 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4. 改制企业的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5. 企业分立、合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成立时间按市场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后的成立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的成立时间。
开业时间 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经过一系列筹建工作,正式开始投入运营的具体年月。除筹建企业外,所有企业均填写本项。
联系方式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和邮政编码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机构类型 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法人;(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组成部分。
2. 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2)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 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和其他机关法人;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监察机关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 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 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 国家监察机关:指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
(4) 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5) 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6) 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 基金会:指民政部、省级、地级或市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7. 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 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包括(1)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领取新版《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2)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
1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耕地、河道、灌溉设施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村民的经济组织,主要是由原人民公社(现乡、镇)、生产大队(现村)、生产队(现村民组)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需经县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登记证书或证明书。
11. 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登记注册类型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 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 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原《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1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5.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 外资企业:指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原《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 各级机关,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110 国有”。
(2) 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20 集体”。
(5) 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 港商投资、澳商投资和台商投资分别指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内地进行各种直接投资的形式。本项限全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写。
暂未投资,是指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是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但是尚未有港、澳、台商的资金投入。
企业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单位填写。
1.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 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运营状态 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正常运营:指正常运转的单位,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单位)。
2.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止经营或活动的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3. 筹建: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在进行经营或活动前筹建工作的企业(单位)。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行业的企业, 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 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5. 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单位)。
6. 当年注销:指当年因歇业、宣告破产、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主动申请退出的企业(单位)。
7. 当年撤(吊)销: 指当年被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
(证书)行政处罚或撤销登记的企业(单位)。
8. 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
2.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单位填报此项。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
3.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4. 其他:不执行以上三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本项限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 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 33 号令),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 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 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集团情况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
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本单位在园区 指本单位所在地是否在本市各园区内。具体园区的名称、界定范围与代码详见上海市统计局印发的《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园区名称与代码”目录。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投资方国别(地区) 限外商投资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单位)填报。按资本金额所占比重最大的
一个外商(港澳台商),注明主要资金来源国或地区名称。
工业企业占地面积 指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总数,包括工业生产用的土地面积和非生产用的土地面积。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条件,是以使用权为准,包括从外单位租入或借入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向外单位租出或借出的土地面积。不论有房屋、建筑物或没有房屋、建筑物,不论是池塘水面或陆地,不论已利用或未利用,都要包括,但不包括企业附属的农场、牧场的土地面积。木材采运工业企业的占地面积不包括森林面积。矿山企业可按房屋、建筑物、原材料、设备、产品积场等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占地面积填报,不包括矿山本身的占地面积。
企业在外市或本市厂区外租用其他单位的房地产,设立产品销售门市部、积压物资处理门市部、驻某地销售办事处等,不计算在企业的占地面积内。本项限工业企业法人填报。
工业企业房屋建筑面积 指房屋各层平面建筑面积的总和,包括生产、非生产用房屋的建筑面积, 不包括其他建筑物的面积。地下室,可兼作车间、仓库、办公室、会议室、商店等用途的大型人防工程, 不计算占地面积,但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本项限工业企业法人填报。
工业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厂房、仓库、实验室、办公室等的建筑面积。
非工业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食堂、浴室(有些工种下班时必须洗澡,在厂房中附设有浴室,可计入生产用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包括单身宿舍和家属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俱乐部、影剧院、商店、学校、医疗机构等用房的建筑面积。
各项建筑占地面积及房屋建筑面积都从墙外线算起,一律按平方米计算,取整数。按市亩计算的土地面积应换算为平方米,1 市亩=666.67 平方米。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限建筑业企业填写。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5 年第 22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根据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的资质等级填列 4 位资质等级编码(劳务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填报C99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填写。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0 年第 77 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填写。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式。
3.连锁直营店: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店(总部)统一管理,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
4.连锁加盟店: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
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5.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如摊位。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限连锁总店(总部)、连锁直营店、连锁加盟店填写。指连锁经营使用的统一的商号或商标名称,如“国美电器”、“麦当劳”、“汉庭酒店”等,拥有多个品牌的连锁总店应填写所属全部品牌。
零售业态 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有店铺零售业态分为便利店、超市、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集合店、无人值守商店等;无店铺零售业态分为网络零售、电视/广播零售、邮寄零售、无人售货设备零售、电话零售、直销、流动货摊零售、其他等。
有店铺零售 有相对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展示和销售的场所和设施,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活动。
— 便利店:以销售即食商品为主,满足顾客即时性、服务性等便利需求为主要目的的小型综合零售形式的业态。
— 超市:以销售食品、日用品为主,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通常采取开架销售, 也可同时采取在线销售。门店内可提供食品现场加工服务及现场就餐服务。
— 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通常拥有不到
2000 个单品,自有品牌商品数量高于普通超市的自有品牌商品数量。
—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为目标顾客,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基本服务、优惠价格和大包装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 百货店:以经营品牌服装服饰、化妆品、家居用品、箱包、鞋品、珠宝、钟表等为主,统一经营,满足顾客对品质商品多样化需求的零售业态。
— 购物中心:由不同类型的零售、餐饮、休闲娱乐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商铺按照统一规划,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建筑空间或区域内,统一运营的商业集合体。
— 专业店:经营某一类或相关品类商品及服务的零售业态。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体育用品专业店(sporting goods store)和家居建材商店(home center)等。
— 品牌专卖店: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品牌商品的零售业态。
— 集合店:汇集多个品牌及多个系列的商品,可涵盖服饰、鞋、包、文具、电子产品、食品等多种品类的零售店。
— 无人值守商店:在营业现场无人工服务的情况下,自助完成商品销售或服务的零售店。
无店铺零售 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邮寄、无人售货设备、流动售货车或直销等,将自营或合作经营的商品,通过物流配送、或消费者自提、或面对面销售等方式送达消费者的零售活动。
— 网络零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物联网设备等开展商品零售的活动。
— 电视/广播零售:以电视、广播作为商品展示、推介渠道,提供使用效果、方法等推介内容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 邮寄零售: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展示、推介,并通过邮寄等方式将商品送
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 无人售货设备零售:通过售货设备、智能货柜或贴有支付码的货架等进行商品售卖的零售业态。
— 电话零售:通过电话完成销售的零售业态。
— 直销: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销企业招募的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零售业态。
— 流动货摊销售:通过移动售货车或其他展示、陈列工具销售食品、饮料、服饰、鞋帽等日常消费品的零售形式。
— 其他:以上未提及的无店铺零售业态。
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星级等级指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的“星级”称号填写,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 5 个标准。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 其他”。
服务业单位拥有(或使用)的主要品牌(商标)名称 指本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有别于竞争对手的标识、术语、符号或图案等构成本单位独特市场形象的无形资产的文字化组合,包括本单位得到授权后使用的品牌名称。如“淘宝”、“百度”、“滴滴”、“迪士尼”、“新浪”等,如果企业总部拥有多个品牌,少于或等于 3 个按实际情况填写,多于 3 个,填写 3 个主要品牌。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反映法人单位的上一级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和是否有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如本单位上一级为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则上一级法人单位情况填写该视同法人情况。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上一级法人单位指根据本企业实收资本中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根据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情况,对企业进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法人单位。非企业单位的上一级法人单位指本单位的直接上级行政管理单位。具体填报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单位名称。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有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填写本表。具体包括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个数,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小类)、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或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若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已作为视同法人单位,则该视同法人单位不再属于此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单位类别 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1.法人单
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经营性单位收入 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限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限事业、机关、居村委会等非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 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此指标需在单位负责人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纸质调查表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调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统计负责人 此指标需在专职统计人员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纸质调查表需由专职统计
人员签字;电子调查表需经专职统计人员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专职统计人员姓名。设立专职统计人员的单位填写本项。
填表人 填写具体负责填报本调查表的人员姓名。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以填写填表人移动电话为主,对于无移动电话的,可以填写填表人固定电话号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报出日期 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此项。
2. 项目基本概况指标
项目名称 依据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里的项目名称填写。
没有审批、核准、备案的,根据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填写。项目名称应能体现项目内容,不应过于简单。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指项目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区划代码。其中,项目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 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区划代码指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共 12 位,按统计制度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项目行业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填报,不根据项目单位本身的行业类别来划分。如果项目投产后有几种产品,应根据主要产品来确定行业类别。如某矿业公司的“镁及镁合金生产线”项目,行业类别应为“镁冶炼(3217)”。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应按项目用途填写行业类别,如某建筑企业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行业类别应为“其他房地产(7090)”。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基础设施项目,应按项目用途填写行业类别,如某地政府部门报送的污水管网工程,行业类别应为“市政设施管理业(7810)”。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根据项目用途填写相应的种植业行业代码。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如厂房用途明确,应按建成后主要用途填报行业类别,如仅用作出租经营且没有明确用途,行业类别应为“ 其他房地产(7090)”。
行业编码要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来填报。行业编码为四位, 根据行业小类填写,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
在现有调查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的, 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非企业按照项目出资比例划分。
建设性质 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建设性质。
新建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于新建。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 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等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调查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
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 指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包括调查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是指调查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设施的项目。
迁建 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 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 指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有些调查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 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项目类别 所有项目均需填写,具体分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农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项目。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该指标用于反映投资转型升级情况。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工业投资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在 0610 到 4690 之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 指以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为目的投资项目,包括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房和中央下放的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房。该指标用于反映棚户区改造投资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应为 7090。
涉农项目 指第一产业的所有项目;第二、三产业中的建设在农村区域并主要服务于三农领域的项目,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利、燃气、供水等)项目、乡村旅游建设、农村物流园建设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指对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 2000 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
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的改造提升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扶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
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
(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老旧小区项目应列入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包括:以 5G、千兆光纤宽带、物联网等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建设项目;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投资项目; 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传统与新科技相融合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1) 智能交通设施:如,充电桩建设,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2)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以智能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综合能源网络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等实时监控系统、能源智能终端及接入设施的研制等。
(3) 先进的社会生活基础设施:开展基于 5G 网络的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建设项目。
(4) 智能绿色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智能环保监测、智慧环卫设施、智慧海绵城市等建设项目。
(5) 工业互联网:建设适用于工业生产的高可靠、广覆盖、大带宽、可定制的网络基础设施,包括建设服务企业或园区的 5G 网络,搭建基于 5G 网络的工业协同制造平台等项目。
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如,重大科技、科学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等建设项目。
项目所属新城 项目建设地址属于嘉定新城填 1,青浦新城填 2,松江新城填 3,奉贤新城填 4,南汇新城填 5,不属于以上区域的填 9 其他。
项目所属园区 项目建设地址属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填 1,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填 2,不属于以上区域的填 9 其他。
项目开工时间 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 6 位,代码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在填写 1—9 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文件,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项目正式开工才能报送数据。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 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 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在建 指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集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在
建”,但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 指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 指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
“三新”项目 “三新”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项目指建设内容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项目。“三新”包括十大领域:新型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型产业、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具体分类详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该指标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填报,建设内容属于该分类表的项目填报“是”,不属于该统计分类表的项目填“否”。
政府专项债项目 指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应按照依据种类规范填报,填报依据在整个项目上报期间应保持一致。建筑安装工程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报: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须由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盖章,单方或双方出具的进度单不作为填报依据。②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
投资主管代码 投资主管代码为 4 位(代码见本报表制度附录六中(三)主管编码及投资主管代码)。该代码是识别每一个投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根据此代码汇总数据以反映各主管单位完成投资情况,请各投资单位在编码时务必准确填报。
3. 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
固定资产投资额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1) 不属于固定资产的。
①流动资产。无论是否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均不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②消耗品,如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
③投资品,如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古玩字画、文艺作品等。
④消耗性生物资产,如农作物、花卉、存栏待售的牲畜(非种畜、役畜)等。
⑤发放给农户的货币补贴,如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中的补贴。
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应纳入投资统计范围的内容。
(2) 相关支出在会计上作为成本费用处理的建设活动。
一般包括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维修、建筑物翻修和加固、单纯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堤防、水库)维修、铁路大修、道路日常养护、景观维护等。这类建设活动未替换原有的固定资产,也没有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属于生产范畴,不属于投资活动。
(3) 会造成重复统计的。
一般包括单纯购置的旧建筑物和旧设备、临时性租赁租入(融资租赁除外)的固定资产、单位购置的商品房(包括主管部门购置商品房转换为保障性住房)、单纯土地平整、土地一级开发、围海造地等。这类建设项目虽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属性,但由于其相关支出已经在前期统计或将在后期建设时进行统
下列内容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计,为避免重复统计,上述内容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1) 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再建设,改变其使用价值,调查单位在会计上进行资本化处理,且达到投资项目报送起点的项目,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如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拓宽(如
4 车道扩为 6 车道)或升级(如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
(2) 生产性生物资产,如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如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等,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填入其他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一览表
01 |
项目代码 |
□□□□□□□□□-□□□□□□-□□□ |
501 |
投资主管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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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项目名称 |
|
|||||||
13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 代码 |
□□□□-□□□□□□-□□-□□-□□□□□□ |
|||||||
104 |
报表类别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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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320 中外合作经营 |
||||||||
03 |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区划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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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联系电话 |
□□□□□□□□—□□□□□ |
05 |
项目行业编码 |
□□□□ |
||||
移动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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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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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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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建设性质 |
□ 1 新建 2 扩建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7 单纯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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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项目类别 |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4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 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6 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7 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9 其他项目 |
508 |
项目所属新城 □ 1 嘉定新城 2 青浦新城 3 松江新城 4 奉贤新城 5 南汇新城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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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
项目所属园区 □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2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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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开工时间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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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 |
□□□□年□□月 |
12 |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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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为三新项目 |
□ 1 是 2 否 |
14 |
是否为政府专项债项目 |
□ 1 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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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 |
□ 1.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 2.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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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填报应注意的问题:
电信、电力、燃气、市政、通信、交通、教育、农业、卫生、水利等领域,存在一个建设项目包括多个建设内容相同、涉及多个行政区域项目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报送。
(1) 依据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或规划文件填报,一个文件只能作为一个投资项目的报送依据,由立项单位负责统计。
(2) 不得人为合并项目报送。有单独批复、核准、备案或规划文件但未达到 500 万元标准的投资
项目,不能与其它项目合并纳入 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3)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该类项目入库及数据质量的审核。
部分调查单位的单纯设备购置在年初没有统一计划,且在年内分批多次实施,如果在报告期内达到
500 万元的报送标准,可在当月纳入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
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1—本月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1—本月 |
甲 |
乙 |
丙 |
1 |
甲 |
乙 |
丙 |
1 |
计划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其中:住宅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设备工器具购置 其中:购置旧设备其他费用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其中:建设用地费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施工项目个数 其中:本年新开工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
万元 |
101 |
|
上年末结余资金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市自筹 区自筹 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债券 各项应付款合计其中:工程款 |
万元 |
302 |
|
万元 |
103 |
万元 |
303 |
||||
万元 |
107 |
万元 |
304 |
||||
万元 |
140 |
万元 |
328 |
||||
万元 |
118 |
万元 |
506 |
||||
|
|
万元 |
507 |
||||
万元 |
108 |
万元 |
305 |
||||
万元 |
109 |
万元 |
307 |
||||
万元 |
110 |
万元 |
311 |
||||
万元 |
111 |
万元 |
318 |
||||
万元 |
112 |
万元 |
306 |
||||
万元 |
113 |
万元 |
320 |
||||
万元 |
114 |
万元 |
321 |
||||
万元 |
128 |
|
|
||||
个 |
502 |
|
|
||||
个 |
503 |
|
|
||||
个 |
504 |
|
|
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计划总投资 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工程进度, 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填报计划总投资应扣除铺底流动资金。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1) 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
(2) 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
(3) 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指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
“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本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 1 月 1 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完成投资额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项目投资额的填报原则:①投资额应依据凭证规范填报,按照凭证取得时点作为计量时点。
以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为依据的,按照三方签章中最后一方签章时间为计量时点;以会计科目为计量依据的, 按照入账时间为计量时点;以支付凭证为依据的,按照开票日期为计量时点。
“本年完成投资”;入库之前年度的投资额中除其他费用可计入“本年完成投资”外,建安工程等投资额不得计入“本年完成投资”,只计入“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③按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为依据报送的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质保金和尾款可一次性纳入。
本月完成投资 指从本月 1 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按照本月实际发生的投资额,依据工程形象进度、会计科目或付款凭证进行填报。
住宅投资 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调查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建筑工程 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建筑工程包括:
(1) 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包括: 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 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
(2) 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4) 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 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
(1)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 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
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
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的填报依据为: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 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②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
设备工器具购置 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1) 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 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2) 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 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租金支出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由承租人填报,出租人不得填报。以经营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租金支出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购买支持设备运行的软件系统的费用等,但不包括软件系统的后续技术服务费。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额依据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填报。
购置旧设备 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旧设备一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单纯购置旧设备的项目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
其他费用 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用于项目建设的贷款的利息支出,在项目建设期应纳入统计, 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应纳入。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项目前期费用(如设计勘察费、土地购置费等)在项目正式开工动土时计入投资。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若多个项目统一征地拆迁,土地费用按照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占比分摊,不得重复报送;若一笔贷款用于多个项目建设,且无法区分每个项目实际使用贷款数额,则利息支出按项目工程进度占比分摊。
其他费用依据与项目相关的待摊支出、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费)等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填报。
旧建筑物购置费 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即对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
建设用地费 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 土地购置费
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3) 土地复垦及补偿费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4) 土地使用税
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5) 耕地占用税
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6) 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 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7)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指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政府出台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从而解决其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包括: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政府补助资金等。
投资项目主要指标填报依据一览表
(1)103≥107 |
(2)107≥140 |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
(5)110≥111 |
(6)112≥113+114 |
(7)303=304+305+307+311+318 |
(8)304≥328+506+507 |
(9)320≥321 |
(10)502≥503 (11)502≥504 |
项目情况(全部项目均要填写) |
||
01 项目代码: □□□□□□□□□ □□□□□□ □□□ 30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 02 项目名称: |
03 审核类型 □ 1.新增项目 2.所属单位变更 3.调整计划总投资 4.退出 |
|
51 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代码:□□□□□□□□□□□□□□□□□□□ □□□□□□□□□/□□□□□ |
||
04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05 项目处理地代码 □□□□□□ |
||
单位情况 06 建设单位情况: □ 1.省内法人单位 2.外省法人单位 3.非法人单位 08 建设单位详细名称: 09 建设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
建设单位代码(建设单位 06 为 1 填写 07、071,建设单位 06 为 2、3 填写 10) |
||
07 组织机构代码:□□□□□□□□□ 07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 临时机构代码:□□□□□□□□□ |
|
新增项目填写 13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4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5 项目行业编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7)) 09a 项目类别:□(必填)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棚户区改造项目 3.涉农项目 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9.其他项目 □5.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6.融合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7.创新类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
||
规定事项变更项目填写(审核类型 03 为 2 填报 16,17,18 审核类型 03 为 3 填报 19,20): 16 变更后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7 变更后所属单位详细名称 18 变更后项目代码□□□□□□□□□ □□□□□□ □□□ 19 变更前计划总投资 万元 20 变更后计划总投资 万元 |
||
审核材料 21 审核材料 □ 1.有 2.没有 |
||
26 项目联系人: 27 项目联系人电话:□□□□□□□□□□□□ |
||
常 见 类 别 |
是否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
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房屋建设支出 |
√ |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费用 |
√ |
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工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支出以及在 项目建设内容中用于支持设备运转的软件系统购置支出 |
√ |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贷款利息支出等 |
√ |
项目可研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费、环评费等前期费用 |
√ |
项目所属的专利权、采矿权支出、项目建设期利息支出 |
√ |
项目建设用地费用(不含土地收储) |
√ |
原有固定资产改扩建,如 4 车道扩为 6 车道或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 |
√ |
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购置支出 |
√ |
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
√ |
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 |
√ |
单纯土地平整、土地一级开发、围海造地等支出 |
× |
流动资产 |
× |
办公耗材等低值易耗品 |
× |
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古玩字画、文艺作品等投资品 |
× |
农作物、蔬菜、中药材、花卉、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发放给农户的货币补贴 |
× |
设备大修理、道路等基础设施养护维护工程、房屋建筑业维修工程、社区环境微改造工程 |
× |
单纯购置旧建筑物和旧设备 |
× |
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 |
× |
单位购置商品房支出 |
× |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调查单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建设用地费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商业等企业通过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建设用地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租用建设用地的费用,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4. 项目个数
施工项目个数、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和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每一个建设项目只计算为一个项目个数。
施工项目个数 是指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的建设项目个数。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 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恢复施工的项目,本年进行过施工又在本年内全部停缓建的项目。
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 是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单纯建造生活设施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新开工项目的确定以总体设计或计划文件中所规定的永久性工程正式开工为准。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是反映全年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指标。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是指报告期内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经过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项目个数是反映报告期建设成果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设施可以满足近期正常生产的需要,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工程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在“三废”治理工程按设计规定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鉴定合格,交付使用后,整个项目才能作为全投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不能作为全投项目统计。
5. 到位资金
上年末结余资金 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
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中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末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指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 指各级政府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 国家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各类预算中用于固
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全部作为国家预算资金填报,其中一般预算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部分包括基建投资、车购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其他财政投资。各级政府债券、政府专项债也应归入国家预算资金。
中央预算资金 指国家预算资金中,来源于中央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数额。
市自筹 指市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区自筹 指区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国内贷款 指报告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用于在建项目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利用外资 指报告期内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济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自筹资金 指在报告期内筹集的用于在建项目投资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入资金和借入资金,但不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从各类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和国外资金。
自有资金 指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自有资金,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归项目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金、未分配利润、企业盈余公积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不包括通过发行债券和集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股东投入资金 指从股东处融入的资金。股东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各级财政资金或外资,应作为自筹资金统计。来源于项目企业(单位)总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资金,也应归入此类。
借入资金 指从其他单位(不包括股东)筹集的资金,不包括财政资金、贷款和外资。
其他资金来源 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债券、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
债券 指企业或金融机构为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发行条件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包括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分两类,一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 二是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商业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是工商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包括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的企业债券、依据《公司法》发行的上市公司债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发行的中期票据等。
各项应付款合计 指本年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工程款 指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6. 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指建成投产项目或工程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名称。基层单位要将建成投产项目或工程的全部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规定的名称及代码填写。
计量单位 按照《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
建设规模 指建设项目或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已经建成投产和尚未建成投产的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以实物形态表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指标,反映建设项目或工程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能够为社会提供多少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
建设规模应填写设计任务书或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能力(或效益),如工业企业各主要产品的全部生产能力(设计规定有多种产品的,要将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逐一填列)等。新建项目按全部设计能力
(或工程效益)计算;改、扩建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按改、扩建设计规定的全部新增加的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写,不包括改、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没有总体设计的企业填本年施工的全部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
本年施工规模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单项工程(或更新改造项目)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报告期以前已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的工程的设计能力和报告期新开工工程的设计能力。也包括报告期内建成投产或报告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单项工程设计能力。不包括在报告期以前建成投产或已经停、缓建的工程,以及报告期内尚未正式开工的工程的设计能力。
本年施工规模是全部建设规模中在本年正式施工的部分,即本年施工的工程或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
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指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建成投产的全部单项工程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报告期以前已经建成投产和报告期内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没有总体设计的企业只填本年施工的全部工程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的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指在本年度内按照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计算条件和标准,实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原则上应按工程的设计(计划)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体工程(或主体设备)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工程(或配套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设计能力时,必须经原批准设计的管理机关批准后,才能按批准修改后的能力计算。如尚未批准,仍按原设计能力计算,并加以说明。无设计(或计划)能力的,可根据验收时的鉴定能力计算。
建成投产的工程,各生产环节的设备已经配齐,符合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条件的,应按该工程的全部设计能力计算;各生产环节的设备虽未按设计全部配套建成,但保证生产所需的主体设备、配套设备、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都已部分完成,形成生产作业线,经负荷试运转正式投入生产的,只计算设备配齐部分的能力。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几项具体规定:
(1) 不论工程在年内何时建成投入生产,都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年的生产能力计算,既不能从建成投入生产的日期起计算,也不能按投产后实际达到的产量或效益计算。
(2) 以建筑物容积、面积及长度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如民航机场跑道等,一律按实际建成的数量计算,不按设计规定的容积、面积、长度的数量计算。
(3) 只要建成投产的工程具备《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上的某种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不论其是否属于主体工程,均应按规定的名称和计量单位计算该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4) 改建、扩建的项目或工程,如无设计能力资料,可根据验收时鉴定的净增能力计算,即改、扩建后全部生产能力(或可能达到的年产量)减去改、扩建前原有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年产量)后即为改建、扩建新增生产能力。
(5) 迁建项目一般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在迁建的同时扩大建设规模的,只计算增加的生产能力
(或工程效益)。
(6) 恢复项目应按恢复重建的全部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7) 引进项目或工程应按合同规定,在试生产期内经过考核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8) 多种生产能力要将设计文件规定的各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全。
(9) 完全靠手工生产的工厂和矿山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下列情况不能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1) 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设备尚不配套或缺乏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附属辅助工程,因而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工程;
(2) 生产作业线尚未建成,采取临时措施(如厂房尚未建成,临时安装部分设备;或缺乏主体配套设备,临时利用代用设备等)进行生产,虽能生产设计规定的产品,但不能保持正常生产的工程。
7. 投资项目申请
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代码 该代码为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统一编码,采用组合编码方式生成,由 19 位前段码、9 位序列码和扩展码组成。具体编码规则以《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编码规范
(试行)》为准。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码填写方法
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编码有两个:一是投资项目编码;二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投资项目编码 由各级统计机构编写,规则如下:
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
混合经济投资主体 |
120 集体企业 |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130 股份合作企业 |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142 集体联营企业 |
160 股份有限公司 |
149 其他联营企业 |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
170 私营企业 |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
190 其他企业 |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 |
410 个体户 |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420 个人合伙 |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
1.编码规则如下:
项目的编码共十八位,前九位是项目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中间六位是项目归属统计机构管理的代码,后三位为项目顺序码。
(1)组织机构代码的填写方法: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 位,由8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 位校验码组成。
①法定代码填写: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必须使用法人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 9 位填写,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 9-17 位填写)。
②临时代码使用:尚未领到法人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2)项目处理地的填写方法:
按照项目在地统计原则,填写项目所归属管理的统计机构在数据处理平台中的代码。
(3)项目顺序码的填写方法:
项目顺序码共 3 位,在项目入库申报的时候确定顺序号,原则上根据项目入库的自然顺序编制,一
般从 001 开始。为了避免和之前年份已完工的项目编码重复,也可以按照年份加顺序号的方式编制,由
1 位年份,2 位顺序号组成,如 2019 年项目,编码从“901”开始。
2.在项目编码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 项目编码的唯一性。一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能对应一个项目,且需要保持跨年度之间的唯一性。
(2) 项目编码的稳定性。项目编码一经确定,不应该变化,直至项目完工。修改了编码的项目将被视为新开工项目,报送相应的新开工项目资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不同,该代码由各级发改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该代码一旦生成,将跟随项目建设全周期使用。代码总体规范如下:
代码范式
1. 代码长度:24 位,由 20 位数字和 4 位连字符“-”组成。
2. 代码格式:时间代码-地区代码-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项目类型代码-随机码校验码,具体标准如下。
(1)时间代码:4 位数字组成(2 位年份和 2 位月份),例如,、2011、2105
(2)地区代码:6 位数字组成,例如,110000、000000
(3) 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2 位数字组成,例如,01、31
(4) 项目类型代码:2 位数字组成,例如,01、03
(5)
随机码校验码:6 位数字组成(5 位随机码和 1 位校验码),例如,000001,012345
1. 时间代码:以项目在审批监管平台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后首次通过预审,正式受理的时间为准。
2. 地区代码:
(1) 地方平台负责管理的项目地区代码为赋码机关所属地区的县以上统计用区划代码,由在线平 台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更新管理。
(2) 中央平台负责管理的项目地区代码统一标注为 000000。
3. 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是指对有赋码职责的地方部门对应的中央业务指导部门进行编码,以 2 位数字代码标识。审批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数据局等对应的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统一编码为 89; 其他未列入编码表的业务部门,统一编码为 99。
4. 项目类型代码:以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所属类型为准
(1) 基本建设项目为 01。
(2) 技术改造项目为 02。
(3) 单纯购置项目为 03。
(4) 信息化项目为 04。
(5) 其他项目为 05。
5. 随机码:是在线平台生成的 5 位唯一随机数。校验码:范围为 0—9,根据前 19 位数字按照校验码计算方法确定。
6. 其他说明
(1) 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为准,每年年底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信息进行调整, 已正式生成的项目代码不进行调整。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部门机构,项目代码中的六位地区(部门)代码应填写该部门的代码
(000015),项目指标中所属地区仍填写具体建设所在地。
(3) 行业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为准,每年年底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标准进行调整,已正式生成的项目代码不进行调整。
(4)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层表中增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是落实国家统计局做好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体现。通过此代码,统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为确保项目及时入库创造条件。
六、附 录
(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指标名称 |
填报依据 |
注意事项及报送要求 |
(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三方签字盖章) ②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主要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
①调查单位可在两类中择一作为填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的依据,并在该项目期间保持一致。若确需变更填报依据,调查单位按照变更前后的依据分别计算项目的累计投资额和本年完成投资额,报省级投资处审核确定后由投资司变更。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调查单位的新入库项目,建议采用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作为填报依据。 ②项目开工后报送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依据会计科目填报的,项目竣工投产后,会计科目中将质保金和尾款计入在建工程,则可一次性计入投资额。 ③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标准格式:三方签字盖章的进度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按照建设方认定的工程完成量填报投资额。在统计部门核查数据时,提供结算单或进度单的同时,应附工程计价明细表、相关合同和可佐证项目施工的财务资料。 ④依据会计科目填报的,数据核查时,在财务软件导出的相关账目中标出所取数据,明确数据汇总过程并盖章确认 ⑤依据支付凭证填报的,数据核查时,应将凭证分类汇总银行承兑汇票不作为支付凭证,银行回单需体现与项目有 |
|
|
关的信息,发票需可验证。 |
(2)设备工器具购置 |
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或相关会计分录借方发生额加总填报。 主要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需安装设备);固定资产下二级科目(不需安装设备) |
①依据会计科目填报的,购置完成后,会计科目中将质保金和尾款计入固定资产,则可一次性计入投资额。数据核查时,在财务软件导出的相关账目中标出所取数据,明确数据汇总过程并盖章确认。 ②依据支付凭证填报的,数据核查时,应将凭证分类汇总银行承兑汇票不作为支付凭证,银行回单需体现与项目有关的信息,发票需可验证。 ③项目完工时,设备应到位或安装完毕。 |
(3)其他费用 |
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或相关会计分录借方发生额加总填报。 主要对应会计科目为: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 |
|
其中:建设用地费 |
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根据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填报。 对应会计科目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费在项目入库纳统时计入本年完成投资。 |
组织机构代码 |
项目处理地 |
顺序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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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
农业 |
0311 |
牛的饲养 |
0111 |
稻谷种植 |
0312 |
马的饲养 |
0112 |
小麦种植 |
0313 |
猪的饲养 |
0113 |
玉米种植 |
0314 |
羊的饲养 |
0119 |
其他谷物种植 |
0315 |
骆驼饲养 |
0121 |
豆类种植 |
0319 |
其他牲畜饲养 |
0122 |
油料种植 |
0321 |
鸡的饲养 |
0123 |
薯类种植 |
0322 |
鸭的饲养 |
0131 |
棉花种植 |
0323 |
鹅的饲养 |
0132 |
麻类种植 |
0329 |
其他家禽饲养 |
0133 |
糖料种植 |
0330 |
狩猎和捕捉动物 |
0134 |
烟草种植 |
0391 |
兔的饲养 |
0141 |
蔬菜种植 |
0392 |
蜜蜂饲养 |
0142 |
食用菌种植 |
0399 |
其他未列明畜牧业 |
0143 |
花卉种植 |
|
渔业 |
0149 |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
0411 |
海水养殖 |
0151 |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 |
0412 |
内陆养殖 |
0152 |
葡萄种植 |
0421 |
海水捕捞 |
0153 |
柑橘类种植 |
0422 |
内陆捕捞 |
0154 |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
|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159 |
其他水果种植 |
0511 |
种子种苗培育活动 |
0161 |
坚果种植 |
0512 |
农业机械活动 |
0162 |
含油果种植 |
0513 |
灌溉活动 |
0163 |
香料作物种植 |
0514 |
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
0164 |
茶叶种植 |
0515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 |
0169 |
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
0519 |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171 |
中草药种植 |
052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活动 |
0179 |
其他中药材种植 |
0522 |
森林防火活动 |
0181 |
草种植 |
0523 |
林产品初级加工活动 |
0182 |
天然草原割草 |
0529 |
其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190 |
其他农业 |
0531 |
畜牧良种繁殖活动 |
|
林业 |
0532 |
畜禽粪污处理活动 |
0211 |
林木育种 |
0539 |
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212 |
林木育苗 |
0541 |
鱼苗及鱼种场活动 |
0220 |
造林和更新 |
0549 |
其他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231 |
森林经营和管护 |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232 |
森林改培 |
0610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0241 |
木材采运 |
0620 |
褐煤开采洗选 |
0242 |
竹材采运 |
0690 |
其他煤炭采选 |
0251 |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0252 |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
0711 |
陆地石油开采 |
|
畜牧业 |
0712 |
海洋石油开采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0721 |
陆地天然气开采 |
1313 |
玉米加工 |
0722 |
海洋天然气及可燃冰开采 |
1314 |
杂粮加工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1319 |
其他谷物磨制 |
0810 |
铁矿采选 |
1321 |
宠物饲料加工 |
0820 |
锰矿、铬矿采选 |
1329 |
其他饲料加工 |
0890 |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1331 |
食用植物油加工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1332 |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0911 |
铜矿采选 |
1340 |
制糖业 |
0912 |
铅锌矿采选 |
1351 |
牲畜屠宰 |
0913 |
镍钴矿采选 |
1352 |
禽类屠宰 |
0914 |
锡矿采选 |
1353 |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0915 |
锑矿采选 |
1361 |
水产品冷冻加工 |
0916 |
铝矿采选 |
1362 |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
0917 |
镁矿采选 |
1363 |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
0919 |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
1369 |
其他水产品加工 |
0921 |
金矿采选 |
1371 |
蔬菜加工 |
0922 |
银矿采选 |
1372 |
食用菌加工 |
0929 |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
1373 |
水果和坚果加工 |
0931 |
钨钼矿采选 |
1391 |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0932 |
稀土金属矿采选 |
1392 |
豆制品制造 |
0933 |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 |
1393 |
蛋品加工 |
0939 |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 |
1399 |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食品制造业 |
1011 |
石灰石、石膏开采 |
1411 |
糕点、面包制造 |
1012 |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1419 |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
1013 |
耐火土石开采 |
1421 |
糖果、巧克力制造 |
1019 |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1422 |
蜜饯制作 |
1020 |
化学矿开采 |
1431 |
米、面制品制造 |
1030 |
采盐 |
1432 |
速冻食品制造 |
1091 |
石棉、云母矿采选 |
1433 |
方便面制造 |
1092 |
石墨、滑石采选 |
1439 |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
1093 |
宝石、玉石采选 |
1441 |
液体乳制造 |
1099 |
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1442 |
乳粉制造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1449 |
其他乳制品制造 |
1110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1451 |
肉、禽类罐头制造 |
112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1452 |
水产品罐头制造 |
1190 |
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1453 |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
|
其他采矿业 |
1459 |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
1200 |
其他采矿业 |
1461 |
味精制造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462 |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
1311 |
稻谷加工 |
1469 |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1312 |
小麦加工 |
1491 |
营养食品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1492 |
保健食品制造 |
1772 |
毛巾类制品制造 |
1493 |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
1773 |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
1494 |
盐加工 |
1779 |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1495 |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1781 |
非织造布制造 |
1499 |
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1782 |
绳、索、缆制造 |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783 |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
1511 |
酒精制造 |
1784 |
篷、帆布制造 |
1512 |
白酒制造 |
1789 |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1513 |
啤酒制造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514 |
黄酒制造 |
1811 |
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1515 |
葡萄酒制造 |
1819 |
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
1519 |
其他酒制造 |
1821 |
运动休闲针织服装制造 |
1521 |
碳酸饮料制造 |
1829 |
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1522 |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1830 |
服饰制造 |
1523 |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1524 |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
1910 |
皮革鞣制加工 |
1525 |
固体饮料制造 |
1921 |
皮革服装制造 |
1529 |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
1922 |
皮箱、包(袋)制造 |
1530 |
精制茶加工 |
1923 |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
|
烟草制品业 |
1929 |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
1610 |
烟叶复烤 |
1931 |
毛皮鞣制加工 |
1620 |
卷烟制造 |
1932 |
毛皮服装加工 |
1690 |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1939 |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
|
纺织业 |
1941 |
羽毛(绒)加工 |
1711 |
棉纺纱加工 |
1942 |
羽毛(绒)制品加工 |
1712 |
棉织造加工 |
1951 |
纺织面料鞋制造 |
1713 |
棉印染精加工 |
1952 |
皮鞋制造 |
1721 |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
1953 |
塑料鞋制造 |
1722 |
毛织造加工 |
1954 |
橡胶鞋制造 |
1723 |
毛染整精加工 |
1959 |
其他制鞋业 |
1731 |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732 |
麻织造加工 |
2011 |
锯材加工 |
1733 |
麻染整精加工 |
2012 |
木片加工 |
1741 |
缫丝加工 |
2013 |
单板加工 |
1742 |
绢纺和丝织加工 |
2019 |
其他木材加工 |
1743 |
丝印染精加工 |
2021 |
胶合板制造 |
1751 |
化纤织造加工 |
2022 |
纤维板制造 |
1752 |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2023 |
刨花板制造 |
1761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
2029 |
其他人造板制造 |
1762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
2031 |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
1763 |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
2032 |
木门窗制造 |
1771 |
床上用品制造 |
2033 |
木楼梯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2034 |
木地板制造 |
2436 |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
2035 |
木制容器制造 |
2437 |
地毯、挂毯制造 |
2039 |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
2438 |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 |
2041 |
竹制品制造 |
2439 |
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2042 |
藤制品制造 |
2441 |
球类制造 |
2043 |
棕制品制造 |
2442 |
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2049 |
草及其他制品制造 |
2443 |
健身器材制造 |
|
家具制造业 |
2444 |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
2110 |
木质家具制造 |
2449 |
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2120 |
竹、藤家具制造 |
2451 |
电玩具制造 |
2130 |
金属家具制造 |
2452 |
塑胶玩具制造 |
2140 |
塑料家具制造 |
2453 |
金属玩具制造 |
2190 |
其他家具制造 |
2454 |
弹射玩具制造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2455 |
娃娃玩具制造 |
2211 |
木竹浆制造 |
2456 |
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制造 |
2212 |
非木竹浆制造 |
2459 |
其他玩具制造 |
2221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2461 |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
2222 |
手工纸制造 |
2462 |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
2223 |
加工纸制造 |
2469 |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
2231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2239 |
其他纸制品制造 |
2511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2519 |
其他原油制造 |
2311 |
书、报刊印刷 |
2521 |
炼焦 |
2312 |
本册印制 |
2522 |
煤制合成气生产 |
2319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2523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2320 |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
2524 |
煤制品制造 |
2330 |
记录媒介复制 |
2529 |
其他煤炭加工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2530 |
核燃料加工 |
2411 |
文具制造 |
2541 |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2412 |
笔的制造 |
2542 |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2413 |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414 |
墨水、墨汁制造 |
2611 |
无机酸制造 |
2419 |
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
2612 |
无机碱制造 |
2421 |
中乐器制造 |
2613 |
无机盐制造 |
2422 |
西乐器制造 |
2614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2423 |
电子乐器制造 |
2619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2429 |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
2621 |
氮肥制造 |
2431 |
雕塑工艺品制造 |
2622 |
磷肥制造 |
2432 |
金属工艺品制造 |
2623 |
钾肥制造 |
2433 |
漆器工艺品制造 |
2624 |
复混肥料制造 |
2434 |
花画工艺品制造 |
2625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2435 |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
2629 |
其他肥料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2631 |
化学农药制造 |
2823 |
腈纶纤维制造 |
2632 |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
2824 |
维纶纤维制造 |
2641 |
涂料制造 |
2825 |
丙纶纤维制造 |
2642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2826 |
氨纶纤维制造 |
2643 |
工业颜料制造 |
2829 |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
2644 |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
2831 |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 |
2645 |
染料制造 |
2832 |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 |
2646 |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651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2911 |
轮胎制造 |
2652 |
合成橡胶制造 |
2912 |
橡胶板、管、带制造 |
2653 |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2913 |
橡胶零件制造 |
2659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
2914 |
再生橡胶制造 |
2661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2915 |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2662 |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2916 |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
2663 |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2919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2664 |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
2921 |
塑料薄膜制造 |
2665 |
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
2922 |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2666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
2923 |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2667 |
动物胶制造 |
2924 |
泡沫塑料制造 |
2669 |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2925 |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2671 |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
2926 |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2672 |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
2927 |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2681 |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
2928 |
人造草坪制造 |
2682 |
化妆品制造 |
2929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2683 |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684 |
香料、香精制造 |
3011 |
水泥制造 |
2689 |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3012 |
石灰和石膏制造 |
|
医药制造业 |
3021 |
水泥制品制造 |
2710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3022 |
砼结构构件制造 |
2720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3023 |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
2730 |
中药饮片加工 |
3024 |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2740 |
中成药生产 |
3029 |
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2750 |
兽用药品制造 |
3031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2761 |
生物药品制造 |
3032 |
建筑用石加工 |
2762 |
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
3033 |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2770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3034 |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
2780 |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
3039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3041 |
平板玻璃制造 |
2811 |
化纤浆粕制造 |
3042 |
特种玻璃制造 |
2812 |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
3049 |
其他玻璃制造 |
2821 |
锦纶纤维制造 |
3051 |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
2822 |
涤纶纤维制造 |
3052 |
光学玻璃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3053 |
玻璃仪器制造 |
3251 |
铜压延加工 |
3054 |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
3252 |
铝压延加工 |
3055 |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
3253 |
贵金属压延加工 |
3056 |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
3254 |
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
3057 |
制镜及类似品加工 |
3259 |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3059 |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
|
金属制品业 |
3061 |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
3311 |
金属结构制造 |
3062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3312 |
金属门窗制造 |
3071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
3321 |
切削工具制造 |
3072 |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
3322 |
手工具制造 |
3073 |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
3323 |
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
3074 |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
3324 |
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
3075 |
陈设艺术陶瓷制造 |
3329 |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3076 |
园艺陶瓷制造 |
3331 |
集装箱制造 |
3079 |
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
3332 |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
3081 |
石棉制品制造 |
3333 |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
3082 |
云母制品制造 |
3340 |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
3089 |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3351 |
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
3091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3352 |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
3099 |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3353 |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359 |
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
3110 |
炼铁 |
3360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3120 |
炼钢 |
3371 |
生产专用搪瓷制品制造 |
3130 |
钢压延加工 |
3372 |
建筑装饰搪瓷制品制造 |
3140 |
铁合金冶炼 |
3373 |
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379 |
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
3211 |
铜冶炼 |
3381 |
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 |
3212 |
铅锌冶炼 |
3382 |
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造 |
3213 |
镍钴冶炼 |
3383 |
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 |
3214 |
锡冶炼 |
3389 |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3215 |
锑冶炼 |
3391 |
黑色金属铸造 |
3216 |
铝冶炼 |
3392 |
有色金属铸造 |
3217 |
镁冶炼 |
3393 |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
3218 |
硅冶炼 |
3394 |
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 |
3219 |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3399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3221 |
金冶炼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222 |
银冶炼 |
3411 |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
3229 |
其他贵金属冶炼 |
3412 |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
3231 |
钨钼冶炼 |
3413 |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
3232 |
稀土金属冶炼 |
3414 |
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
3239 |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
3415 |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
3240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3419 |
其他原动设备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3421 |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
3491 |
工业机器人制造 |
3422 |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
3492 |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 |
3423 |
铸造机械制造 |
3493 |
增材制造装备制造 |
3424 |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
3499 |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3425 |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429 |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3511 |
矿山机械制造 |
3431 |
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 |
3512 |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
3432 |
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 |
3513 |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
3433 |
生产专用车辆制造 |
3514 |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3434 |
连续搬运设备制造 |
3515 |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
3435 |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
3516 |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
3436 |
客运索道制造 |
3517 |
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 |
3437 |
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 |
3521 |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39 |
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3522 |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41 |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
3523 |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42 |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
3524 |
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 |
3443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525 |
模具制造 |
3444 |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
3529 |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45 |
液力动力机械元件制造 |
3531 |
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46 |
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
3532 |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51 |
滚动轴承制造 |
3533 |
烟草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52 |
滑动轴承制造 |
3534 |
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53 |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
3541 |
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
3459 |
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
3542 |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
3461 |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
3543 |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62 |
风机、风扇制造 |
3544 |
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
3463 |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3545 |
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64 |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3546 |
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65 |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
3549 |
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3466 |
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
3551 |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
3467 |
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
3552 |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3471 |
电影机械制造 |
3553 |
缝制机械制造 |
3472 |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
3554 |
洗涤机械制造 |
3473 |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
3561 |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
3474 |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
3562 |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
3475 |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
3563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
3479 |
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
3569 |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
3481 |
金属密封件制造 |
3571 |
拖拉机制造 |
3482 |
紧固件制造 |
3572 |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
3483 |
弹簧制造 |
3573 |
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
3484 |
机械零部件加工 |
3574 |
畜牧机械制造 |
3489 |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
3575 |
渔业机械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3576 |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
3736 |
船舶拆除 |
3577 |
棉花加工机械制造 |
3737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
3579 |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
3739 |
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 |
3581 |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
3741 |
飞机制造 |
3582 |
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
3742 |
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 |
3583 |
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 |
3743 |
航天相关设备制造 |
3584 |
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
3744 |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
3585 |
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
3749 |
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 |
3586 |
康复辅具制造 |
3751 |
摩托车整车制造 |
3587 |
眼镜制造 |
3752 |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589 |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3761 |
自行车制造 |
3591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3762 |
残疾人座车制造 |
3592 |
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
3770 |
助动车制造 |
3593 |
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
3780 |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
3594 |
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 |
3791 |
潜水装备制造 |
3595 |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
3792 |
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
3596 |
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 |
3799 |
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3597 |
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599 |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3811 |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
|
汽车制造业 |
3812 |
电动机制造 |
3611 |
汽柴油车整车制造 |
3813 |
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
3612 |
新能源车整车制造 |
3819 |
其他电机制造 |
3620 |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3821 |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3630 |
改装汽车制造 |
3822 |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
3640 |
低速汽车制造 |
3823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
3650 |
电车制造 |
3824 |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
3660 |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
3825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367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829 |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831 |
电线、电缆制造 |
3711 |
高铁车组制造 |
3832 |
光纤制造 |
3712 |
铁路机车车辆制造 |
3833 |
光缆制造 |
3713 |
窄轨机车车辆制造 |
3834 |
绝缘制品制造 |
3714 |
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
3839 |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
3715 |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
3841 |
锂离子电池制造 |
3716 |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
3842 |
镍氢电池制造 |
3719 |
其他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
3843 |
铅蓄电池制造 |
3720 |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3844 |
锌锰电池制造 |
3731 |
金属船舶制造 |
3849 |
其他电池制造 |
3732 |
非金属船舶制造 |
3851 |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
3733 |
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 |
3852 |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
3734 |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
3853 |
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
3735 |
船舶改装 |
3854 |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3855 |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
3976 |
光电子器件制造 |
3856 |
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
3979 |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
3857 |
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
3981 |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 |
3859 |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3982 |
电子电路制造 |
3861 |
燃气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
3983 |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
3862 |
太阳能器具制造 |
3984 |
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 |
3869 |
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
3985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3871 |
电光源制造 |
3989 |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3872 |
照明灯具制造 |
3990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3873 |
舞台及场地用灯制造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874 |
智能照明器具制造 |
4011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
3879 |
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
4012 |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
3891 |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
4013 |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
3899 |
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4014 |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015 |
试验机制造 |
3911 |
计算机整机制造 |
4016 |
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
3912 |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
4019 |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
3913 |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
4021 |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3914 |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
4022 |
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 |
3915 |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
4023 |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
3919 |
其他计算机制造 |
4024 |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3921 |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
4025 |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
3922 |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
4026 |
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
393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
4027 |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
3932 |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 |
4028 |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
3933 |
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 |
4029 |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
3934 |
专业音响设备制造 |
4030 |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
3939 |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4040 |
光学仪器制造 |
3940 |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
4050 |
衡器制造 |
3951 |
电视机制造 |
4090 |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3952 |
音响设备制造 |
|
其他制造业 |
3953 |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
4111 |
鬃毛加工、制刷及清扫工具制造 |
3961 |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
4119 |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
3962 |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
4120 |
核辐射加工 |
3963 |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
4190 |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3964 |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3969 |
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4210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3971 |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
4220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3972 |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3973 |
集成电路制造 |
4310 |
金属制品修理 |
3974 |
显示器件制造 |
4320 |
通用设备修理 |
3975 |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
4330 |
专用设备修理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4341 |
铁路运输设备修理 |
4832 |
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 |
4342 |
船舶修理 |
4833 |
海底隧道工程建筑 |
4343 |
航空航天器修理 |
4834 |
海底设施铺设工程建筑 |
4349 |
其他运输设备修理 |
4839 |
其他海洋工程建筑 |
4350 |
电气设备修理 |
4840 |
工矿工程建筑 |
4360 |
仪器仪表修理 |
4851 |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
4390 |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4852 |
管道工程建筑 |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853 |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 |
4411 |
火力发电 |
4861 |
节能工程施工 |
4412 |
热电联产 |
4862 |
环保工程施工 |
4413 |
水力发电 |
4863 |
生态保护工程施工 |
4414 |
核力发电 |
4871 |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 |
4415 |
风力发电 |
4872 |
水力发电工程施工 |
4416 |
太阳能发电 |
4873 |
核电工程施工 |
4417 |
生物质能发电 |
4874 |
风能发电工程施工 |
4419 |
其他电力生产 |
4875 |
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 |
4420 |
电力供应 |
4879 |
其他电力工程施工 |
4430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489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892 |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
4511 |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4893 |
游乐设施工程施工 |
4512 |
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 |
4899 |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施工 |
4513 |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
|
建筑安装业 |
4520 |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910 |
电气安装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920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4610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4991 |
体育场地设施安装 |
4620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4999 |
其他建筑安装 |
4630 |
海水淡化处理 |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4690 |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5011 |
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 |
|
房屋建筑业 |
5012 |
住宅装饰和装修 |
4710 |
住宅房屋建筑 |
5013 |
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 |
4720 |
体育场馆建筑 |
5021 |
建筑物拆除活动 |
4790 |
其他房屋建筑业 |
5022 |
场地准备活动 |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5030 |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
4811 |
铁路工程建筑 |
5090 |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4812 |
公路工程建筑 |
|
批发业 |
4813 |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5111 |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
481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 |
5112 |
种子批发 |
4819 |
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5113 |
畜牧渔业饲料批发 |
4821 |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5114 |
棉、麻批发 |
4822 |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5115 |
林业产品批发 |
4823 |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
5116 |
牲畜批发 |
4831 |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 |
5117 |
渔业产品批发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5119 |
其他农牧产品批发 |
5173 |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
5121 |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
5174 |
五金产品批发 |
5122 |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
5175 |
电气设备批发 |
5123 |
果品、蔬菜批发 |
5176 |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
5124 |
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
5177 |
通讯设备批发 |
5125 |
盐及调味品批发 |
5178 |
广播影视设备批发 |
5126 |
营养和保健品批发 |
5179 |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5127 |
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
5181 |
贸易代理 |
5128 |
烟草制品批发 |
5182 |
一般物品拍卖 |
5129 |
其他食品批发 |
5183 |
艺术品、收藏品拍卖 |
5131 |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
5184 |
艺术品代理 |
5132 |
服装批发 |
5189 |
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 |
5133 |
鞋帽批发 |
5191 |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5134 |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 |
5192 |
宠物食品用品批发 |
5135 |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
5193 |
互联网批发 |
5136 |
灯具、装饰物品批发 |
5199 |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
5137 |
家用视听设备批发 |
|
零售业 |
5138 |
日用家电批发 |
5211 |
百货零售 |
5139 |
其他家庭用品批发 |
5212 |
超级市场零售 |
5141 |
文具用品批发 |
5213 |
便利店零售 |
5142 |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5219 |
其他综合零售 |
5143 |
图书批发 |
5221 |
粮油零售 |
5144 |
报刊批发 |
5222 |
糕点、面包零售 |
5145 |
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批发 |
5223 |
果品、蔬菜零售 |
5146 |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
5224 |
肉、禽、蛋、奶及水产品零售 |
5147 |
乐器批发 |
5225 |
营养和保健品零售 |
5149 |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
5226 |
酒、饮料及茶叶零售 |
5151 |
西药批发 |
5227 |
烟草制品零售 |
5152 |
中药批发 |
5229 |
其他食品零售 |
5153 |
动物用药品批发 |
5231 |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
5154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5232 |
服装零售 |
5161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5233 |
鞋帽零售 |
5162 |
石油及制品批发 |
5234 |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
5163 |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
5235 |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
5164 |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
5236 |
钟表、眼镜零售 |
5165 |
建材批发 |
5237 |
箱包零售 |
5166 |
化肥批发 |
5238 |
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零售 |
5167 |
农药批发 |
5239 |
其他日用品零售 |
5168 |
农用薄膜批发 |
5241 |
文具用品零售 |
5169 |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
5242 |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
5171 |
农业机械批发 |
5243 |
图书、报刊零售 |
5172 |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
5244 |
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零售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5245 |
珠宝首饰零售 |
5320 |
铁路货物运输 |
5246 |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
5331 |
客运火车站 |
5247 |
乐器零售 |
5332 |
货运火车站(场) |
5248 |
照相器材零售 |
5333 |
铁路运输维护活动 |
5249 |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
5339 |
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
5251 |
西药零售 |
|
道路运输业 |
5252 |
中药零售 |
5411 |
公共电汽车客运 |
5253 |
动物用药品零售 |
5412 |
城市轨道交通 |
5254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5413 |
出租车客运 |
5255 |
保健辅助治疗器材零售 |
5414 |
公共自行车服务 |
5261 |
汽车新车零售 |
5419 |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5262 |
汽车旧车零售 |
5421 |
长途客运 |
5263 |
汽车零配件零售 |
5422 |
旅游客运 |
5264 |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
5429 |
其他公路客运 |
5265 |
机动车燃油零售 |
5431 |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5266 |
机动车燃气零售 |
5432 |
冷藏车道路运输 |
5267 |
机动车充电销售 |
5433 |
集装箱道路运输 |
5271 |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
5434 |
大型货物道路运输 |
5272 |
日用家电零售 |
5435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
5273 |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
5436 |
邮件包裹道路运输 |
5274 |
通信设备零售 |
5437 |
城市配送 |
5279 |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
5438 |
搬家运输 |
5281 |
五金零售 |
5439 |
其他道路货物运输 |
5282 |
灯具零售 |
5441 |
客运汽车站 |
5283 |
家具零售 |
5442 |
货运枢纽(站) |
5284 |
涂料零售 |
5443 |
公路管理与养护 |
5285 |
卫生洁具零售 |
5449 |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5286 |
木质装饰材料零售 |
|
水上运输业 |
5287 |
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 |
5511 |
海上旅客运输 |
5289 |
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 |
5512 |
内河旅客运输 |
5291 |
流动货摊零售 |
5513 |
客运轮渡运输 |
5292 |
互联网零售 |
5521 |
远洋货物运输 |
5293 |
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 |
5522 |
沿海货物运输 |
5294 |
自动售货机零售 |
5523 |
内河货物运输 |
5295 |
旧货零售 |
5531 |
客运港口 |
5296 |
生活用燃料零售 |
5532 |
货运港口 |
5297 |
宠物食品用品零售 |
5539 |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
5299 |
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
|
航空运输业 |
|
铁路运输业 |
5611 |
航空旅客运输 |
5311 |
高速铁路旅客运输 |
5612 |
航空货物运输 |
5312 |
城际铁路旅客运输 |
5621 |
通用航空生产服务 |
5313 |
普通铁路旅客运输 |
5622 |
观光游览航空服务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5623 |
体育航空运动服务 |
6239 |
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 |
5629 |
其他通用航空服务 |
6241 |
餐饮配送服务 |
5631 |
机场 |
6242 |
外卖送餐服务 |
5632 |
空中交通管理 |
6291 |
小吃服务 |
5639 |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
6299 |
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
|
管道运输业 |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5710 |
海底管道运输 |
6311 |
固定电信服务 |
5720 |
陆地管道运输 |
6312 |
移动电信服务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6319 |
其他电信服务 |
5810 |
多式联运 |
6321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5821 |
货物运输代理 |
6322 |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5822 |
旅客票务代理 |
6331 |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 |
5829 |
其他运输代理业 |
6339 |
其他卫星传输服务 |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5910 |
装卸搬运 |
6410 |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
5920 |
通用仓储 |
6421 |
互联网搜索服务 |
5930 |
低温仓储 |
6422 |
互联网游戏服务 |
5941 |
油气仓储 |
6429 |
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 |
5942 |
危险化学品仓储 |
6431 |
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 |
5949 |
其他危险品仓储 |
6432 |
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 |
5951 |
谷物仓储 |
6433 |
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 |
5952 |
棉花仓储 |
6434 |
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
5959 |
其他农产品仓储 |
6439 |
其他互联网平台 |
5960 |
中药材仓储 |
6440 |
互联网安全服务 |
5990 |
其他仓储业 |
6450 |
互联网数据服务 |
|
邮政业 |
6490 |
其他互联网服务 |
6010 |
邮政基本服务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020 |
快递服务 |
6511 |
基础软件开发 |
6090 |
其他寄递服务 |
6512 |
支撑软件开发 |
|
住宿业 |
6513 |
应用软件开发 |
6110 |
旅游饭店 |
6519 |
其他软件开发 |
6121 |
经济型连锁酒店 |
6520 |
集成电路设计 |
6129 |
其他一般旅馆 |
6531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6130 |
民宿服务 |
6532 |
物联网技术服务 |
6140 |
露营地服务 |
6540 |
运行维护服务 |
6190 |
其他住宿业 |
6550 |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
餐饮业 |
6560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6210 |
正餐服务 |
6571 |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
6220 |
快餐服务 |
6572 |
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 |
6231 |
茶馆服务 |
6579 |
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6232 |
咖啡馆服务 |
6591 |
呼叫中心 |
6233 |
酒吧服务 |
6599 |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
货币金融服务 |
6890 |
其他保险活动 |
6610 |
中央银行服务 |
|
其他金融业 |
6621 |
商业银行服务 |
6911 |
信托公司 |
6622 |
政策性银行服务 |
6919 |
其他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
6623 |
信用合作社服务 |
6920 |
控股公司服务 |
6624 |
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 |
6930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
6629 |
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
6940 |
金融信息服务 |
6631 |
融资租赁服务 |
6950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6632 |
财务公司服务 |
6991 |
货币经纪公司服务 |
6633 |
典当 |
6999 |
其他未包括金融业 |
6634 |
汽车金融公司服务 |
|
房地产业 |
6635 |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 |
701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6636 |
消费金融公司服务 |
7020 |
物业管理 |
6637 |
网络借贷服务 |
7030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6639 |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
7040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6640 |
银行理财服务 |
7090 |
其他房地产业 |
6650 |
银行监管服务 |
|
租赁业 |
|
资本市场服务 |
7111 |
汽车租赁 |
6711 |
证券市场管理服务 |
7112 |
农业机械经营租赁 |
6712 |
证券经纪交易服务 |
7113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6720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7114 |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 |
6731 |
创业投资基金 |
7115 |
医疗设备经营租赁 |
6732 |
天使投资 |
7119 |
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6739 |
其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7121 |
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 |
6741 |
期货市场管理服务 |
7122 |
体育用品设备出租 |
6749 |
其他期货市场服务 |
7123 |
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
6750 |
证券期货监管服务 |
7124 |
图书出租 |
6760 |
资本投资服务 |
7125 |
音像制品出租 |
6790 |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
7129 |
其他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 |
|
保险业 |
7130 |
日用品出租 |
6811 |
人寿保险 |
|
商务服务业 |
6812 |
年金保险 |
7211 |
企业总部管理 |
6813 |
健康保险 |
7212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6814 |
意外伤害保险 |
7213 |
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 |
6820 |
财产保险 |
7214 |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
6830 |
再保险 |
721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
6840 |
商业养老金 |
7219 |
其他组织管理服务 |
6851 |
保险经纪服务 |
7221 |
园区管理服务 |
6852 |
保险代理服务 |
7222 |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
6853 |
保险公估服务 |
7223 |
市场管理服务 |
6860 |
保险资产管理 |
7224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6870 |
保险监管服务 |
7229 |
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
(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7231 |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
7420 |
地震服务 |
7232 |
公证服务 |
7431 |
海洋气象服务 |
7239 |
其他法律服务 |
7432 |
海洋环境服务 |
7241 |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
7439 |
其他海洋服务 |
7242 |
市场调查 |
7441 |
遥感测绘服务 |
7243 |
社会经济咨询 |
7449 |
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
7244 |
健康咨询 |
7451 |
检验检疫服务 |
7245 |
环保咨询 |
7452 |
检测服务 |
7246 |
体育咨询 |
7453 |
计量服务 |
7249 |
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
7454 |
标准化服务 |
7251 |
互联网广告服务 |
7455 |
认证认可服务 |
7259 |
其他广告服务 |
7459 |
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
7261 |
公共就业服务 |
7461 |
环境保护监测 |
7262 |
职业中介服务 |
7462 |
生态资源监测 |
7263 |
劳务派遣服务 |
7463 |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 |
7264 |
创业指导服务 |
7471 |
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7269 |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
7472 |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
7271 |
安全服务 |
7473 |
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 |
7272 |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
7474 |
基础地质勘查 |
7279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7475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
7281 |
科技会展服务 |
7481 |
工程管理服务 |
7282 |
旅游会展服务 |
7482 |
工程监理服务 |
7283 |
体育会展服务 |
7483 |
工程勘察活动 |
7284 |
文化会展服务 |
7484 |
工程设计活动 |
7289 |
其他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
7485 |
规划设计管理 |
7291 |
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
7486 |
土地规划服务 |
7292 |
包装服务 |
7491 |
工业设计服务 |
7293 |
办公服务 |
7492 |
专业设计服务 |
7294 |
翻译服务 |
7493 |
兽医服务 |
7295 |
信用服务 |
7499 |
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
7296 |
非融资担保服务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297 |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
7511 |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 |
7298 |
票务代理服务 |
7512 |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
7299 |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7513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7514 |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
7310 |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7515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7320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7516 |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 |
7330 |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7517 |
三维(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 |
7340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7519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7350 |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
7520 |
知识产权服务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7530 |
科技中介服务 |
7410 |
气象服务 |
7540 |
创业空间服务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7590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8040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
水利管理业 |
8051 |
洗浴服务 |
7610 |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8052 |
足浴服务 |
7620 |
水资源管理 |
8053 |
养生保健服务 |
7630 |
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8060 |
摄影扩印服务 |
7640 |
水文服务 |
8070 |
婚姻服务 |
7690 |
其他水利管理业 |
8080 |
殡葬服务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8090 |
其他居民服务业 |
7711 |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7712 |
自然遗迹保护管理 |
8111 |
汽车修理与维护 |
7713 |
野生动物保护 |
8112 |
大型车辆装备修理与维护 |
7714 |
野生植物保护 |
8113 |
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
7715 |
动物园、水族馆管理服务 |
8114 |
助动车等修理与维护 |
7716 |
植物园管理服务 |
8121 |
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 |
7719 |
其他自然保护 |
8122 |
通讯设备修理 |
7721 |
水污染治理 |
8129 |
其他办公设备维修 |
7722 |
大气污染治理 |
8131 |
家用电子产品修理 |
7723 |
固体废物治理 |
8132 |
日用电器修理 |
7724 |
危险废物治理 |
8191 |
自行车修理 |
7725 |
放射性废物治理 |
8192 |
鞋和皮革修理 |
7726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
8193 |
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 |
7727 |
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 |
8199 |
其他未列明日用产品修理业 |
7729 |
其他污染治理 |
|
其他服务业 |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8211 |
建筑物清洁服务 |
7810 |
市政设施管理 |
8219 |
其他清洁服务 |
7820 |
环境卫生管理 |
8221 |
宠物饲养 |
7830 |
城乡市容管理 |
8222 |
宠物医院服务 |
7840 |
绿化管理 |
8223 |
宠物美容服务 |
7850 |
城市公园管理 |
8224 |
宠物寄托收养服务 |
7861 |
名胜风景区管理 |
8229 |
其他宠物服务 |
7862 |
森林公园管理 |
8290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7869 |
其他游览景区管理 |
|
教育 |
|
土地管理业 |
8310 |
学前教育 |
7910 |
土地整治服务 |
8321 |
普通小学教育 |
7920 |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
8322 |
成人小学教育 |
7930 |
土地登记服务 |
8331 |
普通初中教育 |
7940 |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
8332 |
职业初中教育 |
7990 |
其他土地管理服务 |
8333 |
成人初中教育 |
|
居民服务业 |
8334 |
普通高中教育 |
8010 |
家庭服务 |
8335 |
成人高中教育 |
8020 |
托儿所服务 |
8336 |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 |
8030 |
洗染服务 |
8341 |
普通高等教育 |
(三)主管编码及投资主管代码
(摘自发改委计划代码)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8342 |
成人高等教育 |
8622 |
报纸出版 |
8350 |
特殊教育 |
8623 |
期刊出版 |
8391 |
职业技能培训 |
8624 |
音像制品出版 |
8392 |
体校及体育培训 |
8625 |
电子出版物出版 |
8393 |
文化艺术培训 |
8626 |
数字出版 |
8394 |
教育辅助服务 |
8629 |
其他出版业 |
8399 |
其他未列明教育 |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卫生 |
8710 |
广播 |
8411 |
综合医院 |
8720 |
电视 |
8412 |
中医医院 |
8730 |
影视节目制作 |
8413 |
中西医结合医院 |
8740 |
广播电视集成播控 |
8414 |
民族医院 |
8750 |
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 |
8415 |
专科医院 |
8760 |
电影放映 |
8416 |
疗养院 |
8770 |
录音制作 |
8421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
文化艺术业 |
8422 |
街道卫生院 |
8810 |
文艺创作与表演 |
8423 |
乡镇卫生院 |
8820 |
艺术表演场馆 |
8424 |
村卫生室 |
8831 |
图书馆 |
8425 |
门诊部(所) |
8832 |
档案馆 |
843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40 |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8432 |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
8850 |
博物馆 |
8433 |
妇幼保健院(所、站) |
8860 |
烈士陵园、纪念馆 |
8434 |
急救中心(站)服务 |
8870 |
群众文体活动 |
8435 |
采供血机构服务 |
8890 |
其他文化艺术业 |
8436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
|
体育 |
8491 |
健康体检服务 |
8911 |
体育竞赛组织 |
8492 |
临床检验服务 |
8912 |
体育保障组织 |
8499 |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 |
8919 |
其他体育组织 |
|
社会工作 |
8921 |
体育场馆管理 |
8511 |
干部休养所 |
8929 |
其他体育场地设施管理 |
8512 |
护理机构服务 |
8930 |
健身休闲活动 |
8513 |
精神康复服务 |
8991 |
体育中介代理服务 |
8514 |
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 |
8992 |
体育健康服务 |
8515 |
临终关怀服务 |
8999 |
其他未列明体育 |
8516 |
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 |
|
娱乐业 |
8519 |
其他提供住宿社会救助 |
9011 |
歌舞厅娱乐活动 |
8521 |
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 |
9012 |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
8522 |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
9013 |
网吧活动 |
8529 |
其他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
9019 |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
|
新闻和出版业 |
9020 |
游乐园 |
8610 |
新闻业 |
9030 |
休闲观光活动 |
8621 |
图书出版 |
9041 |
体育彩票服务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小类代码 |
行业名称 |
9042 |
福利彩票服务 |
|
社会保障 |
9049 |
其他彩票服务 |
9411 |
基本养老保险 |
9051 |
文化活动服务 |
9412 |
基本医疗保险 |
9052 |
体育表演服务 |
9413 |
失业保险 |
9053 |
文化娱乐经纪人 |
9414 |
工伤保险 |
9054 |
体育经纪人 |
9415 |
生育保险 |
9059 |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9419 |
其他基本保险 |
9090 |
其他娱乐业 |
9420 |
补充保险 |
|
中国共产党机关 |
9490 |
其他社会保障 |
9100 |
中国共产党机关 |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
国家机构 |
9511 |
工会 |
9210 |
国家权力机构 |
9512 |
妇联 |
9221 |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
9513 |
共青团 |
9222 |
对外事务管理机构 |
9519 |
其他群众团体 |
9223 |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
9521 |
专业性团体 |
9224 |
社会事务管理机构 |
9522 |
行业性团体 |
9225 |
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
9529 |
其他社会团体 |
9226 |
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
9530 |
基金会 |
9231 |
人民法院 |
9541 |
宗教团体服务 |
9232 |
人民检察院 |
9542 |
宗教活动场所服务 |
9291 |
消防管理机构 |
|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 |
9299 |
其他未列明国家机构 |
9610 |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
|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
9620 |
村民自治组织 |
9310 |
人民政协 |
|
国际组织 |
9320 |
民主党派 |
9700 |
国际组织 |
代码 |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
计量单位 |
说 明 |
101 |
原煤开采 |
万吨/年 |
包括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即绝对干燥,灰分在 40% 及以下;绝对干燥灰分虽在 40%以上,但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开采并有销售对象的劣质煤,均可计入原煤产量,包括无烟煤、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煤)、褐煤。不包括石煤、 泥炭、风化煤、矸石煤。 |
103 |
焦炭 |
万吨/年 |
包括机焦、型焦、土焦、其它工艺生产的焦炭。 |
105 |
天然原油开采 |
万吨/年 |
包括油(气)田生产井采出的原油以及用其他方法收集的原油。 |
107 |
天然气开采 |
亿立方米/年 |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和煤田天然气。 |
121 |
石油加工:蒸馏设备能力 |
处理万吨/年 |
包括常减压、常压。 |
122 |
裂化设备能力 |
处理万吨/年 |
包括热裂化、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减粘裂化。 |
131 |
铁矿开采(原矿) |
万吨/年 |
指只采出尚未加工、选矿的铁矿石。 |
141 |
生铁 |
万吨/年 |
包括高炉冶炼的合格生铁,包括炼钢生铁、铸造生铁、含钒生铁。不包括出格生铁、高炉铁合金及化铁炉重熔的再生铁。 |
142 |
粗钢 |
万吨/年 |
指完成了冶炼过程、未经塑性加工的钢,其形态为液态或铸态固体。包括转炉钢、电弧炉钢、感应电炉钢以及其它 炉种冶炼钢。 |
150 |
钢材 |
万吨/年 |
包括成品钢材及供重复加工的成品钢材。 |
175 |
铜冶炼 |
吨/年 |
包括电解铜、外调精铜(含铜在 99.5%以上,不包括进一步电解用的精铜) |
176 |
其中:电解铜 |
吨/年 |
|
188 |
铅冶炼 |
吨/年 |
包括电解铅、外调精铅(含铅在 99.5%以上不包括进一步电解用的精铅,即商品精铅)、外调焊锡含铅(不包括供其他企业进一步电解的商品焊锡,即商品焊锡含铅)、其他铅。 |
189 |
其中:电解铅 |
吨/年 |
|
190 |
锌冶炼 |
吨/年 |
包括电解锌、精馏锌、外调精馏锌(含锌在 98.7%以上,不包括供进一步精炼的蒸馏锌)、锌粉、锌饼、外调氧化锌含 锌(即商品氧化锌含锌)及其他锌。 |
191 |
其中:电解锌 |
吨/年 |
指对锌精矿等原料进行焙烧、浸出、电解、铸锭(或锌合金锭),我们称湿法冶炼锌。不包括购买的锌锭作原料生 产的锌合金。 |
205 |
精锡冶炼 |
吨/年 |
锡冶炼有火法和湿法两种冶炼方法。目前主要采用火法炼锡,是指对锡精矿等矿山原料进行还原熔炼、精炼、产出 精锡(锡锭)和锡铅焊料等产品。 |
代码 |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
计量单位 |
说 明 |
215 |
镍冶炼:(1)高冰镍 |
吨/年 |
指对镍精矿等矿山原料进行熔炼、吹炼,产出的高冰镍。 |
216 |
(2)电解镍 |
吨/年 |
指对镍精矿等矿山原料进行熔炼、吹炼、提炼、电解, 产出电镍。不包括用红土镍矿作原料生产的镍铁合金产品能力。 |
232 |
氧化铝 |
吨/年 |
指用铝土矿作原料,采用拜耳法、烧结法及联合法(通称碱法)经烧结或稀释、分离、分解产出氢氧化铝,再经焙 烧产出的氧化铝。 |
233 |
原铝(电解铝) |
吨/年 |
指用氧化铝作原料经电解槽电解,产出铝液,经铸造成重熔用铝锭或各种铝合金锭或铝加工材坯料。原铝能力可采用原铝液量计量。 |
234 |
铝加工材 |
吨/年 |
指铝及铝合金经压力加工(如轧制、挤压、拉伸、锻造、冲压等工艺)变成各种不同形状、不同规格的铝材。包括铝板材、带材、箔材、型材、棒材、排材、模锻件、自由锻件、铝盘条(中间产品,直径为 9.0~20.0mm) |
235 |
铜加工材 |
吨/年 |
指用冷、热塑性变形方法如挤压、锻造、轧制或拉伸等工艺生产出的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锻件、铜盘条(光亮杆或线坯,属中间产品)等。 |
265 |
黄金 |
公斤/年 |
指成品金,不包括金精(块)矿的含量,铜精矿及其他产品的含量;也不包括人民银行的附属冶炼厂进一步提纯的黄金。 |
274 |
银选矿(银含量) |
公斤/年 |
|
301 |
水泥 |
万吨/年 |
指有熟料的水泥。 |
302 |
平板玻璃 |
万重量箱/年 |
包括垂直引上平板玻璃、平拉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制版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及其他平板玻璃。 |
|
汽车制造 |
辆/年 |
包括汽油汽车、柴油汽车、其他能源汽车、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和其他汽车。 |
418 |
载货汽车制造 |
辆/年 |
主要用于运送货物,有的也可以牵引全挂车的汽车。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和其他货车。 以整车计算(包括汽车底盘)。 |
809 |
客车制造 |
辆/年 |
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 |
419 |
轿车制造 |
辆/年 |
包括微型轿车、普通型轿车、中级轿车、中高级轿车、高 级轿车、四轮驱动轿车、越野车和其他轿车。 |
420 |
其他汽车制造 |
辆/年 |
包括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半挂车等,以整车 计算。 |
521 |
机制纸浆 |
万吨/年 |
指纤维原料经过蒸煮设备或磨木设备,采用化学、机械方 法处理后,再经筛洗过程而制成的纸浆。 |
675 |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
万吨/日 |
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如无设计能力时,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核定能力计算。 |
编码 |
主管单位名称 |
编码 |
主管单位名称 |
1110 |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
3135 |
商业投资公司 |
1200 |
有色金属总公司 |
3136 |
供销社 |
1300 |
国家电力公司 |
3137 |
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
1310 |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
|
信息委系统 |
1311 |
中国华电集团 |
3202 |
上海电信公司 |
1321 |
上海市电力公司 |
3203 |
国脉通信公司 |
1322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3204 |
网络通信上海分公司 |
1331 |
华东电力设计院 |
3206 |
信息办直属系统 |
1400 |
石化总公司 |
3207 |
邮政局 |
1410 |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3208 |
移动通信公司 |
1420 |
高桥石化公司 |
3209 |
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440 |
上海石油公司 |
3210 |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600 |
国家医药管理局 |
3211 |
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 |
1621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
建委系统 |
1700 |
轻工总会 |
3301 |
建工(集团)总公司 |
1800 |
核工业总公司 |
3304 |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
1900 |
中国烟草总公司 |
3305 |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1911 |
上海市烟草公司 |
3306 |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
2000 |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
3308 |
上海绿化市容局 |
2100 |
纺织总会 |
3313 |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
2200 |
大唐集团 |
3314 |
闵行开发公司 |
2300 |
信息产业部 |
3315 |
虹桥开发公司 |
2310 |
21研究所 |
3319 |
建委直属系统 |
2320 |
23研究所 |
3321 |
建委(外系统) |
2330 |
32研究所 |
3322 |
石油天然气公司 |
2340 |
50研究所 |
3400 |
农委系统 |
2350 |
51研究所 |
3402 |
种植业办 |
2400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
3404 |
气象局 |
2500 |
航空工业总公司 |
3405 |
农科院 |
2501 |
市航空工业公司 |
3406 |
农委直属系统 |
2600 |
船舶总公司 |
3407 |
富利农投资公司 |
2622 |
上海船舶工业公司 |
3409 |
畜牧办公室 |
2700 |
航天工业总公司 |
3410 |
农机化办公室 |
2710 |
上海航天局 |
3411 |
水产办公室 |
2800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3600 |
教委 |
2810 |
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
3601 |
教委(高教) |
2900 |
国家海洋局 |
3602 |
教委(普教) |
2910 |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
3603 |
卫生局 |
|
经委系统 |
3604 |
体育局 |
3115 |
经委直属系统 |
3605 |
教委直属系统 |
3117 |
新兴技术开发公司 |
3606 |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
3120 |
工业投资公司 |
3607 |
干部保健局 |
3127 |
新兴技术联合公司 |
3700 |
宣传部 |
3133 |
经委(外系统) |
3701 |
文广影视局 |
3134 |
粮食局 |
3702 |
文广集团 |
七、各区统计机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部门联系一览表
编码 |
主管单位名称 |
编码 |
主管单位名称 |
3703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4006 |
总工会 |
3704 |
新闻出版局 |
4007 |
档案局 |
3705 |
文新报业集团 |
4008 |
劳动保障局 |
3706 |
解放日报社 |
4009 |
市发改委 |
3707 |
世纪出版集团 |
4010 |
统计局 |
3708 |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
4011 |
市侨办 |
3709 |
上海京昆艺术中心 |
4012 |
水务局 |
3710 |
中国福利会 |
4013 |
民族宗教委 |
3711 |
文管会 |
4014 |
人事局 |
3712 |
上海图书馆 |
4015 |
民防办 |
3713 |
新华发行集团 |
4016 |
团市委 |
3714 |
市文联 |
4017 |
社科院 |
3715 |
精文投资公司 |
4018 |
市委信访办 |
3716 |
市社联 |
4019 |
交通局 |
3717 |
市作协 |
4020 |
市委党校 |
3718 |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 |
4021 |
市政协 |
3719 |
陈云纪念馆 |
4022 |
国际投资信托公司 |
3720 |
市宣传党校 |
4023 |
合作交流办 |
3721 |
地方志 |
4024 |
市妇联 |
3722 |
印刷集团 |
4025 |
市规划局 |
3723 |
新汇光盘 |
4026 |
老龄委员会 |
3724 |
文化发展基金会 |
4027 |
老干部局 |
3725 |
艺术节中心 |
4028 |
工商联 |
3726 |
上海社会科学院 |
4029 |
展览中心 |
|
科委系统 |
4030 |
市科协 |
3801 |
市科委 |
4031 |
市对台办 |
3802 |
质量技监局 |
4033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3803 |
上海科学院 |
4034 |
市台胞接待服务中心 |
3804 |
地震局 |
4035 |
环保局 |
|
政法系统 |
4036 |
外办 |
3901 |
公安局 |
4037 |
统战部 |
3902 |
监狱管理局 |
4038 |
审计局 |
3903 |
劳教管理局 |
4039 |
外经贸委 |
3904 |
司法局 |
4040 |
慈善基金会 |
3905 |
高级法院 |
4041 |
人口计生委 |
3906 |
市检察院 |
4042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907 |
安全局 |
4043 |
民政局 |
3908 |
政法委 |
4044 |
机场(集团)公司 |
3909 |
消防局 |
4045 |
市财政局 |
3910 |
上海边检总站 |
4046 |
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4000 |
其它系统 |
4047 |
上海航空公司 |
4001 |
机管局 |
4048 |
市房地资源局 |
4004 |
东湖集团公司 |
4049 |
交运(集团)公司 |
4005 |
市府办公厅 |
4051 |
同盛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