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73970202100017 | 发布机构 | 上钢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东新区政府采购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街道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及进一步明确,做出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
1.凡使用财政资金、街道自筹资金或集体资金投资的,并由街道各机关、事业及集体资产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的工程、服务及货物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工程、服务及货物类项目,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分类为准。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工程、服务及货物中两类或以上的,应尽量分开采购,无法分割的,按占比最高者确定分类。
二、进一步增强采购公开透明度
1.政府采购项目及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均应发布采购意向。
2.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招投标信息。因应急抢险救灾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三、调整项目采购限额及操作流程
根据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
项目类型 |
估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集中采购目录内 |
400万以下 |
集市采购或集中采购 |
400万以上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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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货物类 |
400万以上 |
公开招标 |
100-400万 |
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上海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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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万 |
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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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 |
项目领导小组会集体讨论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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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以下 |
部门择优自主选择(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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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监理 |
100万以上 |
公开招标 |
30-100万 |
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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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 |
项目领导小组会集体讨论决策 |
|
10万以下 |
部门择优自主选择(备案) |
1、400万元以上的工程、服务、货物类项目及100万元以上勘察、监理、设计项目应公开招标,其中工程类及勘察、监理、设计需在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标平台(建筑建材业网等)实施公开招标。
2、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不含勘察、监理、设计)、货物类项目,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实施政府采购。
3、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第三方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实施采购。
4、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职能部门择优邀请至少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报价,提交项目领导小组会集体讨论确定实施单位。
5、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职能部门择优自行确定实施单位。职能部门应先填写相关表格、说明选择理由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项目办备案。
6、3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与制订采购需求并出具图纸及工作量清单;工程项目涉及消防设施建设及整改的,应有具备消防设计资质的单位参与。
7、30万元以下的项目,职能部门应将参与评估、比价的实施单位的资质报项目办审核、备案。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先经项目办委托第三方预审,预审结果作为限价。
8、人员经费或公用经费列支、涉及人员福利或上级有明确标准的体检、疗休养等事项,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队伍办拟定评议方案、报党工委会审定后等,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实施单位。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实施政府采购。
9、集中采购及电子集市采购品类、标准等,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规定执行。
10、上级部门有文件制度对名录库或采购方式等作出相关规定的,按照文件制度要求操作。
11、严禁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四、进一步明确应急项目范围及认定
1、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指因突发事件引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工程项目。
应急服务、货物项目指因严重自然灾害、上级临时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紧急事项、涉及公共安全和秘密以及其它应急性服务、货物类项目。
2、30万以上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应由职能部门报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具体范围和认定流程依据《浦东新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办法》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应急服务、货物类项目,由职能部门提交党工委会审议认定。
3、经认定的应急项目可不进行招投标,通过党工委会决策确定实施单位。30万元以上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应在签订合同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建交委、财政局、审计局备案。
五、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责任
1、一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签订合同(10万元以下的,在京东自营、天猫超市、苏宁易购等电商自营渠道线上购物的,可不签订合同,以订单截图作为报销附件),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实施。职能部门应当在实施单位确认后及时签订合同,最迟不得超过确定后三十日内。
应急项目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自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根据“谁发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合同签订责任。发起合同的职能部门对合同内容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作为合同签署人,负领导责任;司法所负责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形式合法合规。
3、职能部门签订合同时应对实施内容重点核查,约定事项应可量化、可考核,应注意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杜绝事项大而化之。合同的名称、签订主体、时间等要素应齐全。金额大于10万元、未使用范本合同的,应提交合法性审查。
4、工程合同的金额资金必须与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比选结果(邀标报价)或预审单(10万元以下)一致,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协议、文明施工及规范用工承诺书。
5、司法所负责街道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常见的合同类型(工程、货物等)应提供经街道法律顾问审查的范本合同。10万元以上、未使用街道合同范本的,应由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1、职能部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代表街道承担建设单位责任,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全过程管理。
2、项目办负责落实项目整体流程的计划、安排,监督第三方机构工作情况,同时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管理办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安监所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监督;房办负责做好与物业公司、业委会的协调工作;自治办通过“三会”等制度,协助开展居民意见征询,施工监督,听证评议,矛盾化解等工作。
3、对于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管理办牵头成立指挥部,协调施工期间的居民出行、停车、居民意见征询、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
七、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及审价事宜
1、10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服务类项目均应组织验收,一般应在项目完工后15日内进行,由职能部门牵头办理验收手续,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同时应明确维保责任和移交管理事宜。
2、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职能部门组织做好结算及其他审计资料汇总并确认,经项目办审核、办事处主任审定后送审价单位。
八、进一步明确付款事宜
1、职能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申请支付项目款项,付款时附相应证明材料(合同、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验收报告、审价单等)。
2、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结束前,工程款支付不得高于合同价的80%。1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预付款不应超过50%,验收后可付至100%。
九、其它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规定由街道项目规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上钢新村街道项目规范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上钢新村街道项目流程资料清单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上钢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上钢新村街道项目规范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建军
副组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童轶超
街道二级调研员 朱国松
组 员: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珏
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曹怡弘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 晖
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吴华承
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吕巍燕
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周海林
街道社区队伍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 元
街道社区综合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晓瑛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沈 莹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屠颜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国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屠颜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上钢新村街道项目流程资料清单
1、小型工程采购意向公开表(非政府采购)(30-100万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政府采购)(100万以上项目)
3、浦东新区小型建设项目月度采购活动计划表(前月报送)
4、上钢新村街道项目承接主体推荐表(非招标项目需填报,提交项目领导小组会决策、OA合同流程时附上)
5、规范用工承诺书(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
6、项目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
7、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资金拨付)
8、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签证单(变更施工内容)
9、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
10、上钢新村街道购买服务项目验收表(服务项目验收)
11、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质保及移交情况表(质保期满后报送,申请质保金需同步提交资金支付申请表)
12、工程项目送审材料清单
上钢新村街道20 年 月- 月小型工程项目采购意向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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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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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采购标的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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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
上钢新村街道20 年 月- 月政府采购意向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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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
填写采购标的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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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浦东新区小型建设项目月度采购活动计划表( 年 月)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源 资来 |
购容 釆内 |
购式 采方 |
采购活动启 动时间 |
代理机构 |
采购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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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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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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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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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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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1.采购内容从设计、勘察、施工或监理四项内容中选择填写;2.采购方式填写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或其公平竞争方式;
上钢新村街道项目承接主体推荐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职能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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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单位性质 |
相关资质 |
报价 |
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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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结果: |
经询价, 选择 为该项目承接主体,原因是 。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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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工承诺书
项目名称: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就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等事宜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关键岗位及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三、企业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五、企业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甲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实足额缴纳劳务工工资保障基金,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
六、在合同约定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需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并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确需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企业将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按实足额拨付劳务工工资,确保用工规范。
七、企业发生资金困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八、企业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做严肃处理外,愿接受中止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九、企业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
承诺日期:
项目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发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乙方(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为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程规则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上钢新村街道关于进一步深化实事项目管理和公开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职,确保项目操作符合规定;严格遵守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项目资金支付的相关审批程序。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并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6、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四、为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执行《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承包建设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副本),在沪施工许可证、银行账号和企业等级证书。承担管理服务类项目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从业经验。
2、承包工程合同签订后,在施工前必须携带四证、合同书、特种工名单及开工报告到区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登记,申领《安全施工许可证》。
3、乙方要建立好安全管理组织、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并明确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安全员。
4、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指定的单位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并做到持证操作。
5、乙方要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无,则必须执行市建委和市房管局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
6、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若违反《劳动法》相关条例,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
7、建筑工程所需脚手架,须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竹建单位搭设。乙方负责脚手架验收手续后方可施工,并全权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若发生脚手架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凡需挖掘土方、打桩,甲方必须弄清地下管线情况,并办好必要的申请手续,确保乙方施工安全。乙方在未弄清地下管线情况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相关区域要按规定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均应自备。如需借用甲方设备工具,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应要求甲方修复,乙方一经接受,在以后使用中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包括伤害他人),应及时报告甲方,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报告区劳动局。乙方单位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12、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工程以外的施工,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由甲方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13、甲方有协助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定期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要求乙方遵守本单位一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权利。
14、乙方应在施工中保持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境整洁,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施工(作业)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作业)和安全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该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必须送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上钢新村街道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
20 年 月 总第 期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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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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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支付 |
元 (大写) |
累计已支付金额 |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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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申请理由陈诉 |
施工单位确认 (盖章) |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代建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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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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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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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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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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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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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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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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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签证单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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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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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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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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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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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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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年 月 日 |
居 委:
年 月 日 |
物业公司(小区经理)或业委:
年 月 日 |
监理: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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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竣工
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制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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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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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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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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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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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造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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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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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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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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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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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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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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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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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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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织 形 式 |
职能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及使用方、施工方,现场共同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根据实际情况附项目设备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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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情 况 |
分部工程名称 |
评定等级 |
观感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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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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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较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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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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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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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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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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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机电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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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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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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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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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公章)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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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公章)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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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管 单 位 |
业委会 签字: 公章: |
物业 签字: 公章: |
居委会 签字: 公章: |
其他 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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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职能部门(公章)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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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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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街道购买服务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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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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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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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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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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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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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买 服 务 验 收 情 况 |
评定内容 |
评定等级 |
观感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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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较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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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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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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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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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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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盖章): 职能部门 (盖章): 分管领导:
负责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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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定内容根据具体项目内容设定3个(含)以上的打分项,侧重于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
上钢新村街道工程项目质保及移交情况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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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 期内 需整 改解 决的 问题 |
物业方签字(盖章): 业委会签字(盖章):
居委会签字(盖章): 施工方签字(盖章): |
监意 理见 |
监理方签字(盖章): |
整单 改位 后的 使意 用见 |
该项目现已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同意接收。
物业方签字(盖章):
业委会签字(盖章): 居委会签字(盖章): |
职门 能意 部见
|
签 字(盖章): |
工程项目送审材料清单
⑴工程合同一份;
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各一份;
⑶竣工图(或项目竣工草图)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
⑷工程结算书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
⑸技术核定单(如专业公司检测合格的相关材料)两份;
⑹工程签证两份。工程签证需有甲方相关人员(代建公司、监理公司、基层使用方、项目办)的盖章及签字。
⑺验收报告书面版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