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2-00975 发布机构 南汇新城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0-12

各相关单位:

    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和提升南新城教育展,经202098日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制定《南汇新城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092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1日印发




新城教育专项资金使用

              

 

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适用范

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南汇新城镇区域幼儿园开设托班、暑期班,支持南汇新城镇区域基教育学校新开办、支持教育盟及“临港大学堂”目、支持高()校服地方目,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金金

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视当年度项目需求和财力情况而定。

三、金来源

新城镇财

四、金用途及标准

1、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暑期班。在新区教育局对幼儿园开设托班、暑期班没有师资和生均经费补贴的情况下,为满足社会入托需求,对具有招生空间及管理能力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暑期班的,予以适当补贴。按照每个托班20万元、每个暑期班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主要用于托班师资经费、设施设备等经费支持。

2、支持学校新开办。对纳入新区教育局当年度新开学校计划的学校予以开办费支持,主要用于新开办学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及绿化建设。原则上,对幼儿园新开办的支持不超过30万元、小学及初中不超过50万元,高中一事一议。

3、支持教育发展联盟轮值主席单位。对教育发展联盟轮值主席单位安排人员力量,组织承办教育发展联盟系列活动,培育临港大学堂品牌项目的高校,视项目情况予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基础教育学校优质发展。为支持基础教育学校优质发展对公办中小幼学校参与集学、结对合作目、教育特色目、教育盟“临港大学堂”目以及未入新区教育局力的小型基设项目(不超过30万元)予以支持。合学校生均经费短缺,学校申报项经费予以适当支持,原则上,对中学的支持经费单个校区一般不超过120万元,对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不超过80万元,对小学的支持经费单个校区不超过80万元,对幼儿园的支持经费一般单个校区不超过40万元。

5、支持高、校助力地方目。对高校发挥资源优势辐射中小幼学校、承办“科创小英才”夏令营、承接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课题研究、参与教育发展联盟“临港大学堂”项目等予以支持。原则上对高校申报项目的支持不超过40万元,对职校的支持不超过20万元。

6、其他支持项目。镇党委或镇政府批准支持的学校相关其他项目、临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临港大学堂”项目以及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等。

五、申程序 

1、以学校或相关主体向南新城人民政府申,提交目申及有关明材料。

2、对学校自主申报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专家评审,明确支持方案。

3、按资金拨付流程实施。

六、

对学校的申报项目,待审议通过后,由新城镇财政部门根据会议纪要和方案安排,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七、金管理

学校或相关单位收到专项支持资金后,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项目结束后,学校或单位对新城镇拨付的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南汇新城镇财政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专项资金实施结果实施绩效评估,自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为绩效评估周期。

在审计或绩效评估中如发现项程或果不符合立要求的,追回已拨资金或缓拨、停拨资金。

八、时间

20201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九、其他

法由南新城人民政府负责。原办法(沪浦南府规范[2018]2号)文件同时废止。南汇新城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适用单位名单附后。(附件2

 

 附件:1南汇新城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申报审批流程图

       2、南汇新城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适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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