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10115-2022-00966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菜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浦南府〔2020〕97号 发布机构 南汇新城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1-05

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菜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浦南府〔2020〕97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汇新城镇菜市场运营管理,加快推进菜市场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现制定《南汇新城镇菜市场管理办法》,并经南汇新城镇2020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0 1020



南汇新城镇菜市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菜市场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112号)、《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20)、《2018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沪商运行〔2018191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汇新城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现代化新城的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南汇新城镇菜市场日常管理和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 。加强顶层设计,确保菜市场规划布局与人口增长、群众需求、城市发展相适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全过程监管,做好保供稳价和食品安全工作。

(二)市场主导 。尊重市场规律,强化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改造和管理菜市场。

(三)统筹协调 。遵循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政府部门间协同,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

(四)创新发展 。运用现代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技术,鼓励流通模式、管理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整合。

三、工作机制

按照管、镇“高度融合、一体运作”的顶层设计要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菜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南汇新城镇落实“菜篮子”工作镇长负责制,建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辖区内菜市场建设目标、总体思路、政策措施,提升菜市场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菜市场转型升级,统一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主体责任

1 、规划主体 。南汇新城镇会同临港新片区商业和文体旅游处、规划和自然资源处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等要求,负责辖区内菜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在住宅、商业用地出让阶段,规划和自然资源处应征询商业和文体旅游处意见,涉及菜市场用地的,商业和文体旅游处会南汇新城镇政府提出菜市场的位置、面积、建设要求等,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2 、管理主体 。为加快推进菜市场转型升级,南汇新城镇菜市场列入临港新片区社区商业管理范畴。临港新片区商业和文体旅游处是菜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南汇新城镇政府是菜市场的属地管理主体,临港新片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照商业和文体旅游处、南汇新城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菜市场的日常管理事务。

(二)管理职责

1 、行业管理 。临港新片区商业和文体旅游处是菜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专业规划编制、菜市场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助南汇新城镇菜市场业态布局,实行行业管理。

2 、属地管理 。南汇新城镇政府作为菜市场的属地管理主体,负责菜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主要由镇区域发展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上级有关菜市场的政策法规,协调处理辖区内各类性质菜市场建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

3 、日常管理 。临港新片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受南汇新城镇政府的委托,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督促菜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协助政府做好菜市场的监督检查、日常考核、创全创卫等工作。菜市场的日常管理纳入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

4 、运营管理 。菜市场运营主体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和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能级,确保食品安全及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

提倡以公开比选、方案评估等方式,选择优质的市场主体参与菜市场的市场化运营;鼓励专业的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对各类菜市场进行集约化管理,逐步提升菜市场规模化经营程度,进一步提升菜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

5 、监督管理 。生态和市容管理处、应急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南汇新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菜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南汇新城镇政府定期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菜市场的调研和满意度测评,调研和测评结果可作为菜市场考核依据。

(三)规范标准

1 、建设标准 。菜市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及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建设,确保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20)要求。

2 、管理标准 。菜市场运营主体应参照《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2018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加快菜市场转型升级,实现优化管理模式、应用电子标签、推广标识应用、提升追溯系统等目标和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财政支持

1 、夯实硬件基础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商业发展若干政策》,南汇新城镇辖区内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升级改造、新建改建及重点项目可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2 、提升管理能级 。鼓励南汇新城镇辖区内菜市场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管理水平,对提升菜市场管理能级的项目依申请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南汇新城镇区域发展办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3 、确保价格稳定 。为加快推动存量菜市场实施集中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稳定菜品价格,可根据所涉菜市场的实际情况,给予市场运营主体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当市场供求出现波动时,可采取阶段性财政补贴的调控措施来稳定市场价格。

提升管理能级和确保价格稳定所需资金纳入南汇新城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二)考核激励

1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明确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鼓励菜市场诚信经营、品牌经营、规模经营,在保障供应的基础上不断开展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创新,对表现突出的市场经营管理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实施正面清单管理 。采取正面清单管理制,将管理不善、经营能力缺乏、有失信行为的运营企业移除正面清单,3年内不得再次列入。正面清单每年由南汇新城镇区域发展办审核发布。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南汇新城镇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01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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