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D5800000-2008-003 | ||
信息名称 | 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陆家嘴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
一、项目名称
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44号)
三、受理条件: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周岁及以上。
四、申请材料:
1、无社保的情况下提供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社保卡原件;
3、无社保的情况下提供本人医保卡;
4、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确认表;
5、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程序:
当事人携带必须材料至受理中心申请办理,受理中心前台收件,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六、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栖霞路120号 陆家嘴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6:30,节假日上午8:30-11:30
联系电话:68767121
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