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杨新村街道12345市民热线处置责任单位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MB2F301430202200037
文件编号 浦金委〔2022〕43号
发布机构 金杨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关于印发《 金杨新村街道 12345 市民热线处置责任单位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办(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

现将《金杨新村街道 12345 市民热线处置责任单位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杨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 7 4

 

 

 

 

 

 

 

 

 

 

 


金杨新村街道 12345 市民热线处置责任单位

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效能,提升 12345 市民热线处置绩效,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 和城市运行 一网统管 的总体部署要求,倾力确保热线 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全力实现市民服务 一号响应 、民意诉求 一线通达 ,有效推动各处置责任单位管理水平,有力提升金杨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响应速度和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能级,进一步体现 人民城市 的重要理念。

二、 考核原则

坚持数据引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示范,分类考核、强化指导,激励为主、约束为辅的原则。

三、考核主体

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运中心)负责实施考核。

四、考核对象 (分类考核)

(一)街道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

(二)居民区

五、考核项目 (详见附件 1 2

(一)日常绩效

以日常运行数据为考核依据, 以提升市民满意率和处置实效为目标。 包含主办工单量、及时处置率、先行联系率、诉求解决率、市民满意率 5 个指标,其中市民满意率为核心指标。

(二) 加分事项

加分事项着重在受上级表扬、主动落实 三个责任制 (首问、指定、兜底)等方面。

(三) 减分事项

减分事项着重在被领导约谈、督办督查、工作管理等方面。

六、 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 月排名、年考核 制度。在热线考核年度的每个自然月进行排名通报,每年 11 月进行统一考核(以区热线考核年度为准)。 月排名 包含日常绩效及加减分内容, 年考核 结合月排名和加减分事项进行综合评定。

七、 考核结果运用

(一) 每月评分排名及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 对年度工作成效显著、进步明显的处置责任单位和信息员进行表彰。

(三)对工单处置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级约谈:

1. 由城运中心负责人约谈

月度热线绩效排名最后 3 位的居民区负责人。

2. 由街道热线分管领导约谈

月度热线绩效排名连续两次位于最后 3 位的居民区负责人。

月度热线绩效排名连续两次位于末位的街道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3. 由街道纪工委书记、热线分管领导联合约谈

经分管领导约谈后,月度热线绩效排名仍旧连续靠后,影响街道绩效成绩的处置责任单位负责人。

一季度内有 5 次以上重复投诉的属实工单、同一诉求 3 次以上回访测评不满意工单的处置责任单位负责人。

4. 由主要领导约谈

经联合约谈 2 次后, 月度热线绩效排名仍旧连续靠后,影响街道绩效成绩的处置责任单位负责人。

因工单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被群众集访、媒体曝光或上级督查督办的 处置责任单位负责人。

(四)涉及以下情况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 热线处置不力,考核年度内被街道主要领导约谈,仍整改不到位的处置责任单位集体和个人。

2. 街道职能科室、直属单位中热线年度绩效考核排名最后 1 位的负责人个人。

3. 居民区热线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后 3 位的集体和负责人个人。

八、相关说明

(一)各处置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市民热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明确热线信息员,设置 A B 角。其中,居民区信息员 A 角由居委指定工作人员担任, B 角由居委会主任担任。信息员(含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城运中心备案,若信息员发生变动调整,须第一时间报城运中心变更备案记录。城运中心每年对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与精准指导,信息员可申请至城运平台挂职学习。   

(二)此考核办法自 2022 8 月启用(即 7 月月度评价启用),如新区热线考核办法发生较大变化,视情况优化调整。

 

附件: 1. 《街道职能科室、直属单位热线考核评分说明表

2. 《居民区热线考核评分说明表》

3. 《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工单派单机制》

 

                               


 

附件 1

街道职能科室、直属单位热线考核评分说明表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

评分依据

热线绩效( 100 分)

工单主办量

5

当月有受理工单且主办量占街道全部职能科室及直属单位承办总量 20% (含)以上得 5 分;少于 20% 的,按照工单量由高到低排名,第 1-3 名得 4 分,第 4-6 名得 3 分,其余得 2.5 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及时处置率

10

按照街道城运中心的派单时限超期结案的,每件扣 1 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先行联系率

25

先行联系率 = 回访先行联系件数 / 总评价人数 * 指标分值(以处置责任单位提供录音或通话记录为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诉求解决率

25

诉求解决率 = (实际解决件数 + 解释说明件数 + 参考备案 *70% / 回访(抽查)总数 * 指标分值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市民满意率

(区回访满意率)

35

区回访满意率 = (满意件数 *100%+ 基本满意件数 *80%+ 一般件数 *60% / 回访(抽查)总数 * 指标分值

根据区提供数据

加减分

 

加分项
(最高 10 分)

1. 表扬:
   
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区、街道三级媒体宣传、通报,或受领导批示表扬的,经城运中心确认,每次加 1-3 分。
2.
落实 三个责任制
   
处置责任单位积极跨前、牵头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历史遗留或者综合性问题的,每件加 0.5 分,处理诉求效果好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及以上),每件再加 1 分。

城运中心统计

减分项
(最高 10 分)

1. 领导约谈:

1 )由热线分管领导约谈的,每次扣 1 分。
2 )由纪工委书记与热线分管领导联合约谈的,每次扣 2 分。

3 )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的,每次扣 3 分。
2.
机制运行:
1 )督查督办:
 ①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市、区领导督办督查工单,每次扣 1-2 分。
 ②
督办督查单工单处置不当,被市、区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每次扣 3 分。
2 )工作管理: 无故缺席城运中心召开的热线会议、培训等,每次扣 1 分。

城运中心统计

 

1、 年度考核成绩以月度平均成绩计算。

2、 当月无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的,热线绩效指标以满分计算。

3 、当月热线工单中仅有受理量无办结情况,或者已办结工单未经上级平台有效测评的,不纳入本月考核。
4
、街道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每月热线绩效采取通报方式予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运用至评优工作。


 

附件 2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

评分依据

热线绩效( 100 分)

主办工单量

5

当月有受理工单, 按照工单量由高到低排名,前 10 名得 5 分, 11-20 名得 4.5 分, 21-30 名得 4 分, 31-40 名得 3.5 分,其余得 3 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及时处置率

10

按照街道城运中心的派单时限超期结案的,每件扣 1 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先行联系率

25

先行联系率 = 回访先行联系件数 / 总评价人数 * 指标分值(以处置责任单位提供录音或通话记录为准)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诉求解决率

25

诉求解决率 = (实际解决件数 + 解释说明件数 + 参考备案 *70% / 回访(抽查)总数 * 指标分值

系统日常数据得出

市民满意率

(区回访满意率)

35

区回访满意率 = (满意件数 *100%+ 基本满意件数 *80%+ 一般件数 *60% / 回访(抽查)总数 * 指标分值

根据区提供数据

加减分

加分项
(最高 10 分)

1. 上级表扬:
   
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区、街道三级媒体宣传、通报,或受领导批示表扬的,经城运中心确认,每次加 1-3 分。
2.
联勤联动:
 
   居民区积极落实 三个责任制 ,通过联勤联动,牵头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历史遗留问题或者综合性问题,每件加 0.5 分;处理诉求效果好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及以上),每件再加 1 分。

城运中心统计

加减分

减分项
(最高 10 分)

1. 领导约谈:

1 )由热线分管领导约谈的,每次扣 1 分。
2 )由纪工委书记与热线分管领导联合约谈的,每次扣 2 分。

3 )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的,每次扣 3 分。
2.
机制运行:
1 )督查督办:
 ①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市、区领导督办督查工单,每次扣 1-2 分。
 ②
督办督查单工单处置不当,被市、区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每次扣 3 分。
2 )工作管理: 无故缺席城运中心召开的热线会议、培训等,每次扣 1 分。

城运中心统计

 

1 、年度考核成绩以月度平均成绩计算。

2 、当月无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的,热线绩效指标以满分计算。

3 、当月热线工单中仅有受理量无办结情况,或者已办结工单未经上级平台有效测评的,不纳入本月考核。
4
、居民区每月热线绩效采取通报方式予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在居民区综合考核中体现。

居民区热线考核评分说明表


附件 3

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工单派单机制

 

根据《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试行)》、《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指挥手册》和《上海市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的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实现 常态高效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为目标,提升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管理效能,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派单机制。

第一条 实施主体。 金杨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城运中心 )和相关承办部门负责本机制的实施。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城运中心信息员通过城运中心平台、电话等形式进行派单,承办部门接件后应根据工单内容,认真核实工单反映的情况(有现场的应现场踏勘),对于本单位业务职能范围内的工单在处置完成后准确反馈完成信息,以便城运中心信息员进行核查、回访结案。

第三条 工作要求

(一)及时性要求

1 、接单、派单。 城运中心信息员自收到上级下派的工单后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接单,并在 30 分钟内将工单派遣至街道各相关承办部门或派回区城运中心,各承办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接单。

2 、先行联系。 城运中心信息员应在 24 小时内先行联系诉求人(紧急案件在 1 个小时内)

3 、退单。 承办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工单,应在收到工单后的 1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单;超期工单原则不得退单。对于需现场查看的复杂工单,可在 2 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单。根据工单办理 首问责任制 原则,退单时必须摸清问题权属单位和责任主体,提出充足退单理由,提供相关法律政策依据或相关证明材料。

涉及安全隐患和迫切需要快速解决的问题,在申请退单前必须先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或应急处置,否则不得退单。

4、 延期 。对于疑难案件,承办单位应在收到工单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申请(工单时限小于 5 个工作日的应在办理时限内提出延期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同一事项延期只能申请一次。

(二)分类派遣处置要求。

1 直接处置。对当场发现并能处置的问题,城运中心信息员直接派单给监督员,由监督员即发即处;对能解答的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城运中心信息员直接解答处置。

2 、派单处置。 对不能直接处置的案件,城运中心信息员根据《金杨新村街道热线工单派单内部口径》派单至相应承办部门进行处置。承办部门负责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运中心进行核查、回访。

3 、联动处置。 针对跨条线、跨区域的复杂、疑难、紧急、媒体报道、回访复核、上级部门督办和重新交办案件,对职责有争议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按照 职能就近,便于处置 的原则指定主责部门牵头协调办理,协办部门应主动配合解决问题。

4 、顽症处置。 对一些历史遗留、一时难以处置的案件,经主要领导派单或者行政党组审议后确定承办部门,持续推进、逐步解决,纳入城运中心动态跟踪,形成长效机制。

第四条 领导派单机制。

通过领导派单,强化 首问责任制、指定责任制、兜底责任制。

(一)现场派单。 每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驻城运中心现场派单,提高派单权威性。

(二)专题派单。 对于责任不清、权责不明、派单困难和疑难工单等,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批阅或专题开会派单。

(三)约谈派单。 对配合不力、工作敷衍、有拒单行为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约谈后派单。

 

 

 

相关稿件: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