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杨新村街道“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MB2F301430202200053 |
文件编号 | 浦金街〔2022〕20号 |
发布机构 | 金杨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13 |
关于印发《 金杨新村街道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办(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
现将《金杨新村街道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 年 9 月 19 日
金杨新村街道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金杨辖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文明典范城区创建,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浦东新区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2-2024 )》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 “ 人民城市 ” 理念,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提出的 “ 力争两年内让新区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 ” 的要求,以实现 “ 五违 ” 现象基本消除为目标,坚持守住 “ 生态环境底线 ” 和 “ 安全保障底线 ”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 自建房 ” 安全专项整治、违法用地整治、 “ 城中村 ” 拔点改造专项整治及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要求,按照 “ 集中整治、综合施策、有违必治、疏堵结合、全区协同、属地负责 ” 的原则,深入推进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形成 “ 五违 ” 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工作目标
根据新区统一部署,本轮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从 2022 年 9 月启动,到 2024 年 6 月底结束。基本做到辖区内 “ 五违 ” 现象全面遏制,环境乱象问题基本清除,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常态监管机制有效实施。
(一) “ 五违 ” 现象基本整治到位
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全面消除;市库违法用地三年行动计划整改全面完成;群租房及 “ 三合一 ” 场所乱象全面整治;违法排污全面清除;违法违规经营存量全面灭失。
(二)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提升
坚决打赢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影响市容、污染环境、存在隐患等乱象问题,开展销项整改,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城市形象、市民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秩序问题,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和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城市环境面貌。
(三)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
建立及时、准确、全面的 “ 五违四必 ” 动态监管数据库,充分发挥和利用城市 “ 一网统管 ” ,确保新增 “ 五违 ” 现象 “ 零容忍、零发现、零发生 ” ,构建形成 “ 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 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架构
成立金杨新村街道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管理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管理办、党建办、平安办、自治办、宣统文化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城建中心、派出所、市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社区管理办,由分管社区管理副主任兼任主任,社区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和协调,以及与区相关委办局之间的沟通和对接。
四、职责分工
从 “ 五违四必 ” 整治的整体要求,既要打好主动仗,也要打好整体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一)管理办: 制定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负责综合整治行动的牵头推进、统筹协调、答疑解惑、督查督办、验收总结。充分发挥 “ 五违四必 ” 整治工作平台作用,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共商研判、考核运用等制度。坚决依法办事,落实违法建筑整治、新增违建管控及企事业单位合法合规排污的长效监管,杜绝回潮反弹。定期对辖区 “ 五违 ” 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整治不力的采取督办、通报等方式推动整治。
(二)党建办: 负责 “ 党建引领五违四必整治 ” 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有效整合辖区各类驻区单位资源,营造 “ 五违四必 ” 治理的良好氛围;发动党员参与到拔点作战,当好示范员,监督员和协调员,做到 “ 一个党员一面旗 ” ,以党员带群众的强大合力助推 “ 五违四必 ” 治理提质增效。将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与年终考评相挂钩,营造 “ 赶超比学、争先创优 ” 的良好局面。
(三)平安办(信访办): 负责辖区人员信息排摸,对涉及群租、 “ 三合一 ” 等违法居住等情况进行清退;负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处置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涉稳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序开展信访接待和政策解释。
(四)自治办: 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助力常态长效监管,指导各居民区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核心力量,鼓励居民共同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来,及时发现新增违建、环境乱象等,成为社会治理的 “ 巡查员 ” ,从而更好地提升辖区整体环境。
(五)宣统文化办: 负责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类宣传报道和舆情的处置,进一步指导各居民区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及培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树立典型成功案例,引领复制推广。将小区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考评结果运用至文明小区创评等工作中,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司法所: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支撑,强化法治保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依法对辖区内 “ 五违四必 ” 行为开展执法查处。
(八)城建中心: 配合做好辖区房屋情况、群租等认定工作,指导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日常巡查、发现、上报工作。
(九)派出所 :对在整治过程闹访或拒不配合整治、阻挠执法现场的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恶意煽动舆论造成不良社会面影响的人员进行依法传唤,维护好整治的秩序。
(十)市场监管所: 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十一)城运中心: 依托区域网格,建立实时反馈处理机制,落实日常巡查、发现、上报,加大对拆除、整治区域巡查力度,对存在可能未按规定私自违规改造、违法搭建及违法违规 “ 回潮 ” 等行为进行劝阻、上报。
(十二)各居民区: 开展区域内全覆盖巡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和制止,督促其进行整改和自行拆除。对劝阻无效的由居民区启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整治;对规模较大、情况复杂、处置确实存在困难的违法行为,交由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后统一处置。
五、工作举措
重点针对五大类开展整治行动,由各牵头部门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明确 “ 任务书、作战图、时间表 ” 。
(一) “ 城中村 ” 集中整治行动(管理办牵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 “72+X” 的城中村拔点改造任务,加快推动 金浜村、陶家宅、塔水桥及庆宁寺涉及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违法经营、违法居住、违法排污等开展全面整治,积极推进 “ 城中村 ” 清盘腾地 。
(二)存量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
对于历史存量违法建筑,要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处置规范,不留后遗症。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存量违建,厘清无证建筑数据库库内和库外违法建筑现状,结合点位拆分工作,完成属性认定,建立存量无证建筑数据库,锁定存量底数。
二是分类处置,实行 “ 条件 ” 管理。对于涉及 “ 五违 ” 、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公共安全、侵占公共空间、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等重点类存量违建,必须下大力坚决拆除,到 2023 年底确保重点类存量违建清零。对需 “ 缓拆 ” 的,根据《存量违法建筑属性认定操作指南》(沪精细化办〔 2021 〕 5 号),予以审核审批并报区 “ 五违 ” 办认可备案。
三是建立日常动态监管和复核机制。对于 “ 缓拆 ” 的存量违建,通过日常巡查、落实监管等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对违反 “ 承诺 ” 或因情形变化已不符合缓拆条件的,及时予以拆除。同时根据新区统一部署,继续开展 “ 无违建 ” 示范街镇和 “ 零违建 ” 居村创建活动。
(三)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管理办牵头)
对照市里下达的存量违法用地各类整治任务清单(主要包括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2021-2023 )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两项 ) ,加大整治力度。加大辖区内闲置地块的日常巡查,确保辖区违法用地 “ 零 ” 增长。
(四)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平安办牵头)
持续推进以整治 “ 群租 ” 、 “ 三合一 ” 乱象为重点的违法居住整治行动。从大排查、大起底入手。健全和完善居住小区 “ 群租 ” 、社会面 “ 三合一 ” 整治的工作机制,以《浦东新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为推动,加大治理和执法力度,凸显立法效能。加大对房产中介违规介绍 “ 群租 ” 的执法治理,创建无群租居住小区。
(五)综合环境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管理办牵头)
要坚持把此轮 “ 五违 ” 整治行动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紧密结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对辖区的各类乱点、乱象进行全面排查排摸,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新区综合环境水平。
一是开展 “ 拔点 ” 系列行动。重点围绕各类集贸菜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垃圾中转站周边、拆后地块以及违规堆场、废品回收站、无证加工拆解点位等环境顽症乱点,开展拔点整治。
二是开展 “ 清线 ” 系列行动。重点围绕主要道路(高架 ) 两侧、河道两侧可视可达范围的乱点乱象,开展清除整治。
三是开展 “ 扫面 ” 系列行动。重点围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及周边、城郊及街镇结合部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点乱象,开展全面整治。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制定下发行动方案,对辖区 “ 五违四必 ” 情况进行细致排摸,在做好数据排摸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不同类别,分层分类细化工作计划,并明确时间节点。同时根据新区 “ 五违 ” 办要求,录入并完善存量违建、拆后地块、违法用地及房屋注记解注信息等监管对象数据库。
(二)整治攻坚阶段(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涉 “ 五违 ” 问题点位全面开展整治,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市容环境秩序影响显著、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问题先行开展整治并实施销项,通过管执联动、联勤联动等方式多措并举实施拔点,形成面上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模板,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全面提升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对完成整治整改项目及时开展检查验收,落实销项管理。要对整治成果进行查漏补缺和经验固化,要采取 “ 回头看 ” 、 “ 找茬 ” 等形式,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效打击,风险隐患是否反弹回潮,总结归纳固化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
七、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专题例会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区域内难点痛点问题进行研判。对所属辖区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二是即发即处机制。要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发现得了、发现得早。强化并落实日常巡查,同时通过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实现新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违法居住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建立健全问题处置的规范和流程,确保发现问题快速处置。要通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现新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等零增长目标。
三是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居民区房屋装修租赁、拆后地块等的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要探索租赁房管理和建设的有效路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治理流程,有效保障 “ 五违四必 ” 综合治理成果。
四是考核奖惩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随机问询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评相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 “ 一票否优 ” ,对责任落实和履职不力的,追究相应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轮 “ 五违四必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进行汇总梳理、信息报送及跟踪督办等工作,层层落实,层层促进,确保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二)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部门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提供各项工作资料,加强信息共享,坚持条块联动。建立由街道牵头或部门牵头等多种联合执法模式,在职责互补、人员组合、措施搭配上进行优化,实现快速出动、有序合作、果断处置,提高联合执法声势和效果。
(三)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整改落实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坚持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集中攻坚、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氛围
持续开展广泛宣传,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营造行动声势、制造舆论攻势的同时形成有力震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