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东镇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78800202000009 | 发布机构 | 高东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浦高东府〔2020〕33号
关于印发《高东镇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市、区两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高东镇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
高东镇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市、区两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要求,对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的最新考核标准,结合高东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市、区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企业服务、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整体推进。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本镇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居(村)和各单位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三大目标:一是通过2020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复评工作。坚持机关先行、家校互动、普遍知晓、广泛参与,实现镇域范围内居住区、单位、商铺、企业、菜 场、道路、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确保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达标率100%,成功通过上海市示范镇复评工作。二是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根据新区考核指标,提升我镇定时定点投放点位86个、可回收物服务点位32个。完善镇“可回收物”中转站及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系统。全镇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不高于42吨,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3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5吨(其中可回收物中转站主体企业不低于15吨)。三是全面提升法治保障,巩固垃圾分类热情。通过开展多形式、多载体、多角度的宣传工作,巩固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以《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基础,加大法制宣传,从严执法,合理利用法律的手段倒逼各类责任主体转变思想和观念。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居住区定时定点投放机制
按照“定点要坚持,定时要灵活,撤桶要鼓励,破袋要引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定时定点点位的硬件配置及后台操作系统。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相关制度,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延时投放点位,在非投放时间段采取“监控+监督+反馈”的手段,通过点位监控加强周边环境管理。
(二)规范可回收物的收运体系
对全镇32个自助型回收点位进行提升改造,除智能柜点位回收以外,新增定时定点集中回收的模式,以满足居民需要。制定可回收物中转站提升改造计划,对可回收物中转站进行合理规划,完善镇可回收物中转站统计体系,加强可回收物数据的采集,统计和管理,并将数据信息与城运中心平台对接,做到可回收物数据可查、可管、可控。
(三)持续深化动员营造分类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自觉分类的积极性,完成一次全覆盖式入户宣传工作,并根据推进的时间节点,开展大型的集中型宣传活动。更新居住区、企业、商铺的宣传设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七进”等系列活动,运用多媒体、微信群、楼组长会议、党员活动等载体,提升住宅小区租户、集体宿舍、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会同宣传部门,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机制,通过“高东一家亲”“今日高东”等媒介,深化媒体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最美评选,注重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微平台”建设,加大对乱扔垃圾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采取执法包干制度,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执法常态化。同时适度曝光反面典型,促进重点群体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通过“全覆盖、分重点”的宣传引导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四)改善投放环境提升居民满意率
进一步营造“方便大家分、引导大家分”的分类投放环境,根据要求推进定时定点投放点升级改造,为所有点位配备破袋工具,全年完成86个投放点改造。加强对投放场地和容器的冲洗清洁,通过臭氧除臭+喷洒除臭的方式,确保投放点干净、整洁、美观、无异味。结合全市“清洁环境、防蚊灭鼠”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设置捕蝇笼灭蝇,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卫生清扫保洁、清除死角、清除积水,做好分类投放点预防性消毒、蚊虫消杀等,提升居住区整体环境质量。居住区内设立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收集点位,并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清运。
(五)规范分类收集车辆配置
根据源头分类投放情况,清运企业配备适量的干、湿、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满足分类清运需求的分类驳运车辆,加强新型车辆采购,实施装载量控制全覆盖,加快解决湿垃圾清运滴漏问题。居住区内分类短驳车辆(非机动车)由物业落实并管理。
(六)规范分类清运作业
清运企业根据源头居民分类投放的干、湿、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采用专项收运车辆进行分类运输,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杜绝混装混运。运用镇垃圾分类应用场景进行自动化监控,提高垃圾清运追溯能力,对混装混运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七)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测评机制
强化日常检查评估,建立“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整改、每月一报送”的考核机制,聘请第三方每月不定期进行全覆盖实效检查测评,建立居(村)每1-2 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成立垃圾分类监督团队,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居民、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监督;充分运用 12345及环境热线等平台加强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扩大社会测评参与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精细化测评,并将垃圾分类实效测评考核结果列入对村居和物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
(八)进一步探索“科技+管理”长效机制
在现有功能基础上,对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应用场景1.0版本进行升级改造,通过AI技术来打造智能化设施样板,在小袋垃圾发现、垃圾混投智能识别、自动红灰榜、垃圾清运、数据管理、应用展示等方面积极探索,升级后的系统涵盖数据更全、智能反馈更快、督查监管更严、信息追溯更长,实现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有效监管。
四、推进计划
1、启动阶段(2020年3月-4月)。召开高东镇2020年垃圾分类推进大会,部署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各村居、各单位工作职责,4月底前完成“一小区一方案”“一部门一方案”上报工作;根据市级考评要求,完善小区定时定点便民装置配置。
2、推进阶段(2020年5月-7月)。巩固居民区垃圾分类成效,大力推进单位垃圾分类工作,6月底前完成高东镇沿街商铺收运制度;迎接上半年市级垃圾分类实效测评,6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度市级考评;落实小区定时定点延时投放时间调整,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及中转站升级改造,7月前完成70%的任务量。
3、整改阶段(2020年8月-10月)。根据上半年测评结果,进行落实整改,确保无一遗漏;积极探索“科技+管理”的智能化工作模式,垃圾分类应用场景2.0版本投入使用;10月底前完成可回收物服务点及中转站升级改造任务100%。
4、创评阶段(2020年11月-12月)。11月20日前配合完成下半年市级分类实效考评;12月开展各村居、企业、菜场等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上报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五、制度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工作统筹,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的指导下,由垃圾分类推进办公室统筹推进全镇垃圾分类工作,社建办、房办、城运中心、城管中队、物业、各村居等相关单位(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企业服务、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各部门职责请见附件2)居民区层面设立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由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组员由小区物业经理、业委会主任、居委干部、志愿者、居民代表等构成。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基层组织居民区党组织管理的工作职责,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的“四位一体”合力抓实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
(二)宣传保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执法保障。对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居住区集中式执法专项检查,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职责的个人和企业,合理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罚。
(四)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志愿者补贴、集中宣传和培训等费用由镇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安排列支。
附件:1、高东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9年度高东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分解表
3、高东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考核制度
附件1
高东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和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建立高东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马英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同乐 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伟 副镇长
副 组 长:陈晖 党委委员
孙忆忠 副镇长
组 员:施志浩 党政办主任
朱轶波 党建办主任
王明华 社建办主任
高长旺 稳定办主任
贡长和 规建办主任
沈 漪 城运办主任
黄 海 区域办主任
冯雨竹 妇联主席
潘韵佳 团委书记
刘 杨 党建办副主任
陆晓忠 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夏航军 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陈和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黄勇辉 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
林有源 房管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徐振华 高东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景东 高东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剑飞 新园物业总经理
各居、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主任:冯雨竹
副主任: 殷文怡
工作人员:陈浩 卢晔 赵楠 周凤云
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2020年度高东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1 |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垃圾分类推进办 |
冯雨竹 |
张同乐 |
全年 |
2 |
组织全面开展镇域内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 |
冯雨竹 |
张同乐 |
全年 |
|
3 |
完成每月上级部门所需信息的汇总与上报。 |
冯雨竹 |
张同乐 |
每月 |
|
4 |
按市级要求完成上下半年示范镇考评。 |
冯雨竹 |
张同乐 |
6月及11月 |
|
5 |
结合高东实际,制定《2020年高东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人,统筹推进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 |
冯雨竹 |
张同乐 |
5月 |
|
6 |
提升定时定点投放点位环境建设,完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加强延时投放点管理, |
冯雨竹 |
张同乐 |
4-6月 |
|
7 |
全面排摸辖区内单位及沿街商铺数量,加大单位宣传力度,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 |
冯雨竹 |
张同乐 |
全年 |
|
8 |
规范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
冯雨竹 |
张同乐 |
7-10 月 |
|
9 |
制定相关考核制度,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对各单位(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和实效考核制度。 |
冯雨竹 |
张同乐 |
10-11月 |
|
10 |
整理全年台账资料,完成年终考核和成果汇报。 |
冯雨竹 |
张同乐 |
11-12月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11 |
协助垃圾分类推进办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实地勘察、基础数据釆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
社建办 |
王明华 |
张同乐 |
5月 |
12 |
督促、指导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职责,配合垃圾分类推进办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
王明华 |
张同乐 |
全年 |
|
13 |
配合垃圾分类推进办做好住宅小区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及可回收物服务点的提升改造工作 |
王明华 |
张同乐 |
6-11月 |
|
14 |
做好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
王明华 |
张同乐 |
全年 |
|
15 |
落实物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将垃圾分类及普法知识纳入物业、业委会、房产中介年度培训内容。 |
房办 |
林有源 |
张同乐 |
全年 |
16 |
落实有效监管机制,督促物业落实垃圾投放责任职责,由第三方每月对各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物业年度考核体系。对于新区年终考核不达标的小区,进行一票否决制度。 |
林有源 |
张同乐 |
10-12月 |
|
17 |
负责做好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指导及督促工作。 |
集资中心 |
陆晓忠 |
孙忆忠 |
全年 |
18 |
配合创建垃圾分类达标村。(永新村、珊黄村、金光村、沙港村、革新村) |
陆晓忠 |
孙忆忠 |
6月 |
|
19 |
完成每月监管平台自查信息和整改信息的录入。 |
陆晓忠 |
孙忆忠 |
每月 |
|
20 |
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细则,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 调査、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 |
陆晓忠 |
孙忆忠 |
6月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21 |
升级垃圾分类应用场景2.0版本 |
城运中心 |
夏航军 |
黄伟 |
10月 |
22 |
完成每月监管平台自查信息和整改信息的录入。 |
夏航军 |
黄伟 |
每月 |
|
23 |
做好智能投放柜后台信息系统的对接与清运数据统计的整理。 |
夏航军 |
黄伟 |
全年 |
|
24 |
根据源头居民分类投放的干垃圾和湿垃圾,釆用专项收运车辆进行分类和收运。 |
夏航军 |
黄伟 |
全年 |
|
25 |
按新区要求,完成分类清运车辆的数量标准及车辆标识;根据源头分类投放情况,配备适量的干、湿等满足分类清运需求的分类驳运车辆,所有车辆配置自动称重系统及定位系统,数据与城运中心平台进行对接。 |
夏航军 |
黄伟 |
全年 |
|
26 |
负责公共场所、各单位、商铺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严格按照分 类收运规范,回收、清运居民区、农村地区和各单位的湿垃圾,并通 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 |
夏航军 |
黄伟 |
4-6月 |
|
27 |
负责小区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的提升改造;生活垃圾 中湿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清运及末端处理。 |
夏航军 |
黄伟 |
4-6月 |
|
28 |
制定可回收物中转站实施改造方案,并进行提升改造;完善第三方建立“一镇一点”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系统。 |
夏航军 |
黄伟 |
6月及11月 |
|
29 |
对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频 率,定期分析发现问题,通过“浦东智理APP”建成信息反馈体系。 |
夏航军 |
黄伟 |
全年 |
|
30 |
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清运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分类车辆对各类垃圾的运输和回收,形成全镇垃圾分类清运管理体系。 |
夏航军 |
黄伟 |
全年 |
|
31 |
对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整体排摸,并根据新区对单位的上报要求进行梳理统计。 |
区域办 |
黄海 |
孙忆忠 |
5-6月 |
32 |
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并将垃圾分类列入行业考评 |
黄海 |
孙忆忠 |
全年 |
|
33 |
配合推进办开展各项宣传培训工作,落实考核指标,确保单位100%达标。 |
黄海 |
孙忆忠 |
全年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34 |
对各企业、单位、商铺等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于不分类的行为进行督促,责令限时整改。 |
城管中队
|
陈和亮 |
黄伟 |
6月 |
35 |
展开居住区集中执法工作,对违法居民进行处罚。 |
陈和亮 |
黄伟 |
5月-6月 |
|
36 |
整合房产中介协作管理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房屋租赁协议。 |
陈和亮 |
黄伟 |
7月 |
|
37 |
完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队伍,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执法职责,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
陈和亮 |
黄伟 |
5-12 月 |
|
38 |
组织垃圾分类宣讲团开展“五进”垃圾分类基础知识的宣讲和技能培训。 |
宣传 |
刘杨 |
陈晖 |
4-12 月 |
39 |
建立垃圾分类市民巡访团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
刘杨 |
陈晖 |
4-12 月 |
|
40 |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 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
刘杨 |
陈晖 |
全年 |
|
41 |
完成每月监管平台自查信息和整改信息的录入。 |
新园物业 |
王剑飞 |
孙忆忠 |
每月 |
42 |
巩固菜场垃圾分类实效。 |
王剑飞 |
孙忆忠 |
全年 |
|
43 |
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长效管理机制。 |
王剑飞 |
孙忆忠 |
全年 |
|
44 |
建立工作标准公示制、分类信息报送制、督查激励等制度。 |
王剑飞 |
孙忆忠 |
全年 |
|
45 |
负责对保洁分拣员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督促其根据垃圾分类的要求,每天定期对居民的垃圾袋进行拆袋检查、分拣。 |
物业服务企业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全年 |
46 |
安排保洁员定时定点完成IC卡评分工作,为小区红灰榜提供数据支持。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全年 |
|
47 |
协助、配合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管理和实施。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全年 |
|
48 |
负责规范配置分类垃圾短驳车辆(非机动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全年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间 |
49 |
负责对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进行及时的清理及设备的维护。 |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全年 |
50 |
逐步建立健全小区卫生管理制度,充实保洁队伍。 |
相关负责人 |
张同乐 |
7-12 月 |
|
51 |
根据推进办要求,组织开展镇域内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建设和推广等工作。 |
第三方专业机构 |
第三方负责人 |
张同乐 黄伟 |
全年 |
52 |
协助制定“一小区一方案”,“一部门一方案”工作制度 |
第三方负责 人 |
张同乐 黄伟 |
全年 |
|
53 |
开展每月例行督察巡验和社区指导,每月提供垃圾分类检查专项报告。并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定期考评信息反馈。 |
第三方负责 人 |
张同乐 黄伟 |
每月 |
|
54 |
根据设备实时更新维护。 |
第三方负责人 |
张同乐 黄伟 |
全年 |
|
55 |
配合完成小区可回收物服务点的提升改造、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清运及末端处理。完成可回收物清运的交互信息传输。 |
第三方负责 人 |
张同乐 黄伟 |
4-6月 |
|
56 |
监督、检查保洁员日常分拣工作,负责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及工作布置,负责做好智能IC开卡发放工作。 |
各居(村)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全年 |
57 |
完成每月监管平台自查信息和整改信息的录入。及时完成“浦东智理”APP的相关处置单。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每月 |
|
58 |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上报垃圾分类月报及更新垃圾分类红灰榜。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每月 |
|
59 |
负责居(村)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普及。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4-6月 |
|
60 |
制定居(村)民公约,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功能,充分调动居(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7-9月 |
|
61 |
协助、配合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管理和实施。 |
各居(村) 书记 |
张同乐 |
7-12 月 |
附件3
高东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考核制度
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根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约谈机制和通报问责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对未积极履职的职能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加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垃圾分类实效考核:建立镇、居(村)、居民三级评估体系,根据考核标准开展月度考评,并实施考核排名制度和通报制度;生活垃圾管理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区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住宅物业企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由第三方每月对各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物业年度考核体系。对于新区年终考核不达标的小区,进行一票否决制度。
2、工业园区物业: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由第三方每月对工业园区内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3、单位:对单位进行全覆盖式上门指导工作,对拒不履行分类职责的单位由城管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菜场物业:由第三方每月对各菜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作进行考核,年终评分为12个月的平均分,年度评分为90-100为一级、80-89为二级、70-29为三级、60-69为四级、60以下为五级,并按档次进行奖励。
5、 商铺: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商铺,严格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 村、居民:依托定时定点投放积分机制,与镇政府对于村、居民各项福利制度进行挂钩,分值数与相关福利对应,并将该内容加入自治章程中。同时结合“红灰榜”机制,对各居(村)、家庭和个人垃圾分类情况予以情况通报。
类别/平均分值 |
0-2.5 |
2.6-3 |
老旧动迁房居民(24平方) |
暂缓享受老小区物业费补贴;暂缓享受政府福利(垃圾袋、节日实物发放,老年人体检、妇科检查等福利) |
全额享受物业费补贴和各项政府福利 |
非24平方居民 |
暂缓享受政府福利(垃圾袋、节日实物发放,老年人体检、妇科检查等福利) |
享受各项政府福利 |
村民 |
暂缓享受政府福利(垃圾袋、节日实物发放,老年人体检、妇科检查等福利) |
享受各项政府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