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张江镇财政预算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4184
文件编号 浦张府〔2024〕50号
发布机构 张江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8-06

各预算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镇级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上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镇级预算和2025-2027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浦财预202416号)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将编制2025年张江镇财政预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五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张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省以下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区镇财政关系;坚持零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促进镇级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加快“三个圈层”建设步伐,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贡献张江力量。

二、编制原则

1预算刚性原则

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预算调整需履行相应的程序。进一步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2综合统筹原则

零基预算理念引导财政科学管理,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一般性支出严控细管、强化跟踪,对低效无效资金及时据实压减;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3量力而行原则

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需财政资金保障的,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安排预算,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编制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收入的动态跟踪分析和预测,挖掘重点企业税基评估案例,提质提效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编制项目;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利息收入、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不断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确保实现镇级收支平稳运行和自主平衡。

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1、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严控一般性支出,2025年一般性支出按不高于 2024 年预算数安排人员经费在编制人数内按工资津贴等支出标准编制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2、贯彻优化财政体制要求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号),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充分利用政策措施释放政策效能。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认真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3、硬化预算约束要求

各单位(部门)作为预算编报的责任主体,认真做好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遴选和可行性论证,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年度用款需求分年度切实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约束作用,配合人大办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年度预算执行中,从严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确需安排的新增支出,各单位(部门应切实加强论证分析,原则上在单位(部门预算总额内调剂

深化财政改革要求

1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相挂钩。积极参与成本绩效“一类事”分析,努力实现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降本增效和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2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严禁将不属于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预算规模。除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外,原则上不得新增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确需新增的,应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要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对照中介集市目录准确编制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并纳入中介集市平台规范操作

、编制内容

按照浦东新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2025年张江镇单位(部门)预算表,由12张表(详见附件)和公用支出定额主要内容构成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末滚存结余

(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由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构成。人员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住房补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人员类项目。公用支出包括公用经费、工会费、在职人员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房屋租赁费、个人公务交通费、搭伙费退休人员经费等。

2、项目支出预算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明细、项目性质、2025年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纳入政府采购金额、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是否工程建设项目等。

3、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明细内容、采购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采购目录、品目编、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明细内容、目录编码、服务目录、采购模式、经费类型、金额、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5、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包括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6、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7、“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的2025年预算数、2024年预算数。

 三、上报时间

(一)人民政府各预算部门2024815日前,将2025部门预算表报送镇财政所209室(纸质和电子档各1份)。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24815日前将各单位预算表报送财政所213(纸质和电子档各1份)。

 

附件2025年张江镇单位部门预算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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