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桥社区单元(部分)08-07、12-01地块商请调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8138 |
文件编号 | 浦张府〔2023〕99号 |
发布机构 | 张江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2-27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江管理局:
张江镇孙桥社区单元(部分)08-07、12-01地块位于孙桥社区单元08、12街坊,现状为空地。根据原控规,08-07、12-01地块均为混合用地,为适应不同土地出让与划拨方式,优化用地布局,推动地块开发建设,经贵局组织张江镇、张江集团会商,拟对原控规08-07、12-01地块进行拆分,具体如下:
一、原控规
《上海市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规划〔2018〕228号)
08-07地块:用地性质为混合用地(Rc≥60%;C2≤40%),容积率1.5,建筑限高40m。东至勤政路,南至群秀路,西至绿晓路,北至08-05、08-06地块,规划面积1.5公顷(计至道路中心线)。其中公服设施(Rc)包括行政、体育、文化、医疗、养老、商业等。
12-01地块:用地性质为混合用地(Rc≥60%;C6≤40%),容积率1.5,建筑限高40m。东至12-02地块,南至12-02地块,西至孙农路,北至殷军路,规划面积0.8公顷(计至道路中心线)。其中公服设施(Rc)包括教育科研、体育、文化、菜场等。
《上海市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8、12街坊实施深化》(编号:202331036300260)
2023年完成一轮实施深化,并得到批准完成入库。
调整动因:08-07、12-01地块承载着张江孙桥国际社区重要的社区级服务功能,迫切推进实施。但在原控规中,08-07、12-01地块兼容的社区级服务设施存在类别重复和归类不够清晰的问题,有必要优化兼容设施的布局。
调整内容:在保证地块用地面积、容积率、混合用地建筑面积比例等控制指标不变的情况下,考虑设施兼容性与动静分离,对地块兼容的社区级公服设施布局进行适当整合优化,形成各有侧重、更加合理的设施布局。
调整后:08-07地块为商业服务业用地(C2)与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商业、文化、体育设施)的混合用地,12-01地块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与Rc(养老、医疗、行政设施)的混合用地。两地块用地面积、容积率、混合用地建筑面积比例等控制指标均不变。
二、进一步调整的必要性
一方面,Rc与C2、C6分别适用不同的土地出让(划拨)方式,另一方面,土地出让价格的核拟需要明确的土地拆分比例作为依据,因此综合考虑便于未来推进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有必要对原控规中确定的混合用地进行拆分。
三、本轮调整设想
经专题会议,邀请张江集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等各方对地块开发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初步明确了该地块规划调整内容。
1、拆分地块:根据混合用地建筑面积比例,将08-07地块拆分为08-07A地块和08-07B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Rc和C2,用地面积分别为9037㎡和6024㎡,其他控制指标不变;将12-01地块拆分为12-01A地块和12-01B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Rc和C6,用地面积分别为4949㎡和3300㎡。
2、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拆分地块后,原地块社区级公服设施均集中布局在公服设施用地(Rc)中,商业服务业用地(C2)及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均为独立用地。其余地块控制指标均不变。
3、虽切分地块但不破坏地块建设的完整性,因此在图则中增加特定管理条文:“鼓励08-07A与08-07B地块、12-01A与12-01B地块,通过设置连通道实现地面、地上、地下立体互联,实施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进行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筹利用,具体方案在建管审批阶段进一步明确。”
特此函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