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家渡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306 |
文件编号 | 浦周办〔2024〕11号 |
发布机构 | 周家渡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09 |
关于印发《周家渡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社区文化中心:
根据《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浦安委会〔2024〕3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周家渡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4年4月9日
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印核稿人:张云涯 (共印55份)
周家渡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辖区安全风险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易发生人员伤亡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二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和“新区安全生产70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减存量、控增量,不断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街道各职能部门、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事故易发的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比2023年下降15%以上),力争加快下跃突破事故平台期,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城市韧性安全能力取得有效提升。
二、任务分工
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辖区内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攻坚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街道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浦东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带队检查、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工贸等领域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作业等跨部门、跨单位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记录和通报机制。督促各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控”工作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工作持续优化提升。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市、区要求,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将安全管理延伸至居民区末梢,完善早发现、早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党政同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安全宣传,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积极发挥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底板。
(二)开展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5.对标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新区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部署要求,针对小餐饮、教培机构、小美容洗浴等“九小场所”、漫乐城、中建广场、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医院、养老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标对表,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和有利因素,深入开展自查自评自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城市韧性安全水平,助力2024年获评首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三)开展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行动
6.组织开展问题突出区域综合整治。聚焦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高层建筑、城镇燃气、厂房仓库等开展综合整治。针对重大工程、养老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教培机构、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合一”等“小场所”,地下空间等“旧区域”,仓储冷库、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危险货物运输以及违规动火电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老问题,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整治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推动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形成常态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7.全面提升主要负责人管理能力。积极组织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与新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建筑施工等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亡人事故单位、工伤事故多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8.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底前,结合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0.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35个居民区与物业公司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进楼入户”“人车同屋”“蓄电池进屋”“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推动居民安全使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聚焦聚焦彻底消除引发群死群伤事件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4个小区10处架空层(采光井、通风井)及51处地下车库等停放充电场所工程系和技防性措施;切实加强4处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11.严格重大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七)开展安全提升工程治理行动
12.推进设施改造升级。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整治工作,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配合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系统治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警示标志标识缺失”等问题。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3.巩固安全宣传阵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检查执法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持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拓宽安全宣传渠道,定期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14.营造安全文化氛围。通过小区电子屏、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35个居民区81个自然小区社区安全宣教,加强社区应急逃生技能培训,组织公众参与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公众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区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考察核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