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场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 促进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273
文件编号 新府〔2023〕32号
发布机构 新场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18

 新府〔2023〕32号                     

 

关于调整新场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

促进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建设健康社区和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改善新场镇人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任:蔡笑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副镇长

   任:乔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员:陶新军  党政办(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晓雯  办主任

吴东华  经发办主任

   规建办主任

宋提婧  社建办主任

   平安办主任

童文光  城运办主任

   农办主任

严春苗  信访办主任

胡晓英  文化中心书记、主任

刘亚兵  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书记、队长

黄秋波  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乔海捷  城建中心(房办)书记、主任

朱国兴  市场管理所所长

   传媒办主任

姚国华  古镇办主任

陆伟强  河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沈治群  养护公司总经理

   新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林  杰 新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唐  纯 区卫监所第八执法中队队长

各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行政负责人

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提婧同志兼任。今后上述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各成员单位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附件:新场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3411

 

 

(此件依申请公开)

 

新场镇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

新场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

1.将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政府工作。

2.落实机关爱卫和健康促进相关工作。

3.落实禁烟管理制度,做到机关大楼内全面禁烟。

二、党群办(组织人事)

1.组织队伍下沉,配合支援点位工作。

2.检查督促各项爱卫工作。

3.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三、经发办

1.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2.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点,规范有证收购点。

3.配合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职工名单登记、健康体检,确保职业卫生达标。

4.督促协调好企业单位的卫生工作。

5.督促市场所做好集贸市场各项工作的落实。

6.加强各类食品和公共场所小单位(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小食品经营店、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的规范经营。

四、规建办

1.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污染源。

3.加强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4.做好主要道路路标路牌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5.严格控制环境噪音、烟尘、污水排放。

五、社建办

1.综合协调全镇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2.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检查各阶段工作进程。

3.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环境清洁日、周四义务劳动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4.指导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健全爱卫组织网络,有计划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并负责单位卫生督查考评工作。

5.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强化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除害专业队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加大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提高市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进行爱国卫生工作宣传。

7.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禁烟宣传工作。

8.加强爱卫资料管理,做到内容齐全、分类科学、归档规范。

9.协助开展非法行医场所专项整治取缔工作。

六、平安办(信访办)

1.妥善引导、处置好矛盾纠纷。

2.做好联合整治后信访问题的反馈。

3.会同城运办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对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小旅馆为主的六小行业的排查和监管,对无证照、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秩序的坚决予以取缔。

七、城运办

1.督促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

2.指导各村(居)卫生工作,抓好单位卫生管理。

3.牵头开展联合执法。

4.农村清扫保洁良好,道路、村宅环境清洁。

八、农办

1.加强对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

2.牵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做好宅前屋后的环境清理,树立良好卫生意识。

3.开展以美丽家园为核心的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等活动。

九、文化中心

1.落实社区、村健身场地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倡导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维持健康体重。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

1.做好市容环境十乱整治。

2.落实建筑工地周边相关管理要求。

3.协助开展市场周边秩序管理。

4.负责户外广告,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市容外观的检查整治工作。

十一、城运中心

1.加强门责管理及道路清扫保洁,做到日产日清。

2.抓好镇区公厕管理工作。

3.健全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

4.加强垃圾房(箱)及果皮箱的管理。

5.加强镇区保洁员的管理和对农村保洁员的业务指导。

6.组织镇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8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

十二、城建中心(房办)

1.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日常物业工作。

2.落实小区二次供水专人管理,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清洗消毒措施落实。

十三、市场所

1.健全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2.设施建设完善,基本符合标准化市场建设要求。

3.市场内外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和乱堆物,无占道经营和摊外摊经营。

4.农药检测公示上墙,及时更新。食品加工经营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5严禁无商标,未经检测的蔬菜、肉、畜、豆制品进入市场。

6.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灭鼠、灭蝇、灭蟑、灭蚊工作常抓不懈。

十四、传媒办

1.配合做好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做好爱卫舆情监测工作。

十五、古镇办

1.督促古镇区域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干净整洁。

2.督促古镇商铺落实相关行业规定,做好病媒生物预防和控制。

十六、河长办

1.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确保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2.确保无污水直排现象。

十七、养护公司

1.规范停车划线,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2.对破损道路、窨井缺盖、人行道板破损等做好修复工作。

3其他应急施工工作。

十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3.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管理工作。

4.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5.大力开展多种便民卫生医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方面问题。

十九、市场监督管理所

1.食品经营单位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2.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亮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各类设施规范设置。

3.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卫生加强日常管理。

4.确保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餐饮单位和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5.加强全镇办酒点及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十、卫生监督管理所

1.加强行业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质量。

2.公共场所要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亮证经营。

3.做好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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