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院镇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 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 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的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6709 |
文件编号 | 书府〔2023〕68号 |
发布机构 | 书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0-10 |
关于书院镇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
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
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的报告
浦东新区绿化市容局: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跨区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2017〕50号)及《浦东新区生活垃圾跨区域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编制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如下。
一、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环境补偿使用情况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书院镇获得市下达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项目4个,涉及市下达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770.65万元,调整资金300万元,共计1070.65万元。截至2023年9月底,使用补偿资金973.19万元,使用资金占下达资金计划的90.90%。详细情况见使用情况小结(附件1)、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
二、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使用计划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书院镇获得市下达环境补偿额度区统筹600.00万元,调整结转资金97.46万元,合计可使用的补偿资金区统筹共697.46万元;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计划安排项目2个,计划安排结转资金97.46万元,计划申请补偿资金区统筹600.00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
2.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情况汇总表
3. 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区统筹)调整申请表
4.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汇总表
5.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项目概况
(联系人:严华,电话:58196369;周伊晨,电话:58190198;
孙莉莉,电话:58190031)
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