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5675
文件编号 浦上处〔2023〕20号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389

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本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钢新村街道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健全完善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结合辖区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防止和减少辖区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厘清并及时更新辖区燃气用户底数,辖区居民区天然气用户约4万多户,非居民区燃气用户共278户。非居民区燃气用户中,天然气用户共201户,液化气用户77户(具体数据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健全巡查机制。紧盯问题整改,依托城运平台,建立联合督导制度。建立燃气用户安全宣传及培训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区稳定。

三、组织体系

(一)指挥体系。

成立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集资、文体学校、社区管理、民政、纪委条线的领导、世博园区公安处处长、上钢派出所所长、世博消防救援大队队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召开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专题研究,通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管理职责,研究解决管理过程难点问题。贯彻执行新区安委办、燃联办、新区建交委等对燃气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整合辖区内资源,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担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建立成员单位联系网络,负责统筹协调、联络沟通、组织开展会议、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汇集各执法部门燃气检查执法情况,根据《浦东新区燃气安全管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涉嫌违规违法的情况,应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应部门。

成员单位:社区管理办、社区平安办、社区宣统文化办、社区服务办、社区营商办、集资办、党政办、监察办、世博救援消防大队、上钢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管理中心、城运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世博园区公安处、交警支队二大队、上钢派出所、上钢市场所、辖区燃气公司(上海燃气浦东销售公司第一营业所、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各居民区。

(二)部门职责分工。

1.社区管理办: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中心、应急管理中心、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上钢市场监管所、消防等单位处置社区类燃气隐患工单。根据新区燃气部门及燃气联席会的工作要求及提示,负责协调燃气所对辖区内燃气用户端进行全覆盖入户检查,并按要求推进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报警器,对拒不安装的组织成员单位综合施策;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管道占压的综合整治。

2.上钢综合行政执法队:掌握辖区内销售燃气具的小商品销售商户数量及变动情况,并督促经营者履行管理责任;依据相关燃气管理条例负责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液化石油气用户、运输车辆以及未安装燃气报警器、违规使用调压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参与社区乱搭乱建、侵占公共区域、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整治查处;检查单位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辖区内燃气用户安装报警装置、是否满足通风条件等情况。督促建筑工地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可行邢衔接的案件中,对各成员单位移交的涉嫌违规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启动立案调查后同步将案件线索移交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

3.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根据新区通过城运平台推送的燃气用户端安全隐患工单(热水器无烟道、房屋结构改变、立管占压、两气混用等严重隐患信息),按新区燃气用户端隐患信息系统工作手册派单手势,及时派发至处置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非居民类燃气隐患用户)、城建中心(居民类燃气隐患用户),形成劝阻—整改(拒不整改—执法整改)-销项的统一工作手势,以督促辖区燃气用户落实闭环整改,及时处置与反馈新区平台。

负责与属地燃气公司、供气企业加强沟通,开展液化石油气隐患整治行动;根据最新行业检查标准,负责液化气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将巡查隐患清单报送综合行政执法队、世博救援消防大队、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燃气生产、进口以及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负责加强对液化气生产、进口以及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企业安全监管;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向新区安委办申请实行挂牌督办。

4.上钢市场所:依法对上钢辖区内所有餐饮场所的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公用燃气管道实施安全监管;依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调压器、连接软管及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醍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无照用气餐饮场所;对生产和销售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企业及产品质量进行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新增或者调整业态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时,负责告知商户对新增、注销燃气用户前往街道燃联办备案。

5.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通过地面道口违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进行查处;负责巡查、发现通过互联网发布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案件线索,并及时移交办案单位。督促酒店餐饮单位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可行邢衔接的案件中,对各成员单位移交的涉嫌违规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

6.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燃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通过地面道口违法运输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世博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移交线索。对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遵守消防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对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后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上钢城管中队和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

8.党政办:负责督促街道相关办公场所的燃气安全,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

9.社区平安办:负责协调对宾馆、酒店、类住宅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确保安全;在进行联合整治时,协调公安做好维稳工作;组织平安志愿者加大日常社区巡查力度。

10.城建中心:负责核实小区内燃气用户的用户底数,协调物业公司对社区类隐患情况进行核实,形成住宅小区“一小区一方案”的隐患点位底账,并按相关要求开展日常管理,督促用户整改隐患。

11.燃气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用户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和宣传告知,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按要求做好燃气用户的全覆盖入户检查,对各单位报送的燃气隐患问题进行核实,对存在燃气安装违规的场所及时发放整改告知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推送城运中心或社区管理办。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涉嫌违规违法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做好现场调查取证、证据留存工作。

12.社区服务办:负责核对高龄老人、独居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数据,配合对特殊人群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等燃气安全相关的实事工程;负责督促医院、养老院等燃气用户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

13.社区宣统文化办:负责督促辖区学校、培训机构、文体场所、旅游景点等燃气用户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负责舆情监控,利用公众号、社区报、电子屏等媒体开展燃气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

14.社区营商办、集资办:负责督促集体资产燃气用户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督促商务楼宇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居民区: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上门督促居民进行整改,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并同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6.监察办:对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说明:以上各部门都有燃气安全宣传的职责。

四、工作机制

(一)分组监督检查制度。

在办公室组织协调下,由相关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牵头做好检查并记录,进一步强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落实餐饮企业(商户)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对形成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并销项闭环。

共分为4个检查组:非居民区用户端天燃气小组、居民区燃气用户端小组、液化气小组、重点区域小组。

1.非居民区用户端天燃气小组以城管和燃气企业为主进行检查,小组长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需进世博片区的楼宇等由办公室协调世博园区公安处。主要检查内容: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并正常使用(是否有年检标志、是否有切断阀);通风条件是否良好,排烟管道是否完好且伸出室外,如不具备通风条件,是否安装了机械通风设备;燃气灶具是否有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等。

2.居民区燃气用户端小组以城建中心、燃气公司为主,各居民区和物业公司配合,小组长为城建中心主任。在居民区内实行燃气专管员制度,每个居民区确定一位管安全的燃气用户端专管员,负责居民区天然气用户(不含钢瓶用户)的日常管理和隐患整改督促工作,精细化管理减少居民用户端潜在事故风险。

3.液化气用户端小组以应急管理中心(安监)、液化气供气企业、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上钢市场监管所、供气企业为主进行检查,小组长为应急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对辖区所有液化气用户端(包括居民区内)进行隐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钢瓶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使用非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穿墙等;液化石油气燃气连接软管是否有连接三通分流的安全隐患,气瓶连接口是否有连接双头的安全隐患;存放的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60kg时,是否设置专用气瓶间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扫码溯源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等。

4.重点区域小组以社区管理办、上钢市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中心和燃气公司检查为主,主要检查范围为:世博源、三钢里、昌里路、1500弄、含有餐饮企业的居民区(比如上钢一村、上钢七、九十村)等人流量较为集中的餐饮场所为主,小组长为社区管理办主任,在前三组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督导,确保重点摸排整治。

(二)班子领导带队巡查。

为提高工作实效,促进问题整改,建立班子领导带队检查制度,由办公室组织协调联席会成员单位派员进行沿街单位联合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位,根据用户端业态,由带队领导告知条线分管领导,联合督促整改。

(三)条线督促整改制度。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分类分级督促,严重隐患的比如未安装报警器等,由燃气公司开具整改告知单,停气整改的,由办公室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约谈物业、商户负责人等形式督促整改,同时,按照业态类别,提交各条线职能部门负责督促,直至销项闭环。

(四)联合整治工作制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听劝阻的单位,由牵头部门进行训诫告知,若牵头单位单独整治困难的,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闭环管理信息制度。

由办公室定期统计各小组检查情况,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要制定各自巡查工作计划,并实时登记计划执行情况;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任务的联合巡查计划,统筹协调制定领导带队检查计划,并实时记录计划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联合燃气公司责令立即整改,形成“销项-闭环-回头看”的管理制度。

联席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新增商户、更改用气方式的商户,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对燃气公司提交的隐患清单对隐患用户进行更新,并督促整改。对于出现过安全隐患尤其是停气、整改的餐饮用户,形成“短名单”纳入重点监管管理对象,定期组织部门进行检查,直至闭环整改。

(六)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根据《浦东新区燃气安全管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将燃气违规违法行为纳入行刑衔接的范围与内容,各成员单位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督查中,对发现的涉及燃气安全的违规违法线索予以证据留存,尤其对于造成管道外损、盗用天然气等行为,要在第一时间锁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视频等),保证后续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顺利开展。

1.街道燃联办各成员单位在日常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损坏、造成管损后隐匿不报的;餐饮用户拒绝安装燃气报警器;擅自改动、移动燃气管道或设施,以及其他严重违规供气或用气行为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的,先将案件线索移交上钢城管中队进行调查;城管中队启动立案调查后,同步将案件线索移交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

2.街道燃联办各成员单位在日常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破坏燃气管道或燃气计量器具的非法手段窃取燃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利用正规企业流失的钢瓶或报废钢瓶,通过批发、分销到用户端的非法经营行为;利用大型厢式车批发;利用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送气;利用杂货商店摆放;利用民房储存分销瓶装液化气等非法经营行为;以及燃气企业违法情形等涉嫌违法情况,直接将案件线索移交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派出所。对引起重大社会影响、舆情聚焦的案件可同步向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移交。

最终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以新区正式发布稿为准,并按要求做相应调整。各成员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判断困难的,及时联系供气企业或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供气企业上门核查,遇到其他疑难杂症或者不明确执法手势的,及时向新区燃联办提请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执法部门等联合打造一支敢于担当、踏实肯干的队伍,由街道联席办定期邀请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对居民区、辖区商户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发现解决问题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高防范安全隐患的能力。各居民区落实一名燃气安全专管员,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和供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

涉及燃气安全隐患整治、燃气宣传等费用根据“一事一议”由社区管理、平安条线统筹。

六、其他

提高认识,面对当前实际情况,仍要强化战斗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筑牢辖区安全底板。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督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上钢新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及检查督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黄嫣春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思军

世博园区公安处处长                       孙曙光

上钢新村派出所所长                       吴洪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童轶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罗建川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歆茹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张学东

     员: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曹威巍

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吕巍燕

党政办公室主任                                 

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主任                       邵朦

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吴华承

社区营商办公室主任                             

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世博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耿广发

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赵文越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吕亚勇

上钢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吴伟华

上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过宁吉

上钢物业公司总经理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公司第一营业所所长             

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童轶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曹威巍同志兼任。

二、检查督导小组

1、非居民区用户端天燃气小组

小组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吴伟华

2居民区燃气用户端小组

小组长: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吕亚勇

3液化气小组

小组长: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4重点区域小组

小组长: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曹威巍

三、居民区组织架构

由居民区书记、居民区燃气安全专管员、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组成燃气工作专班,负责居民区内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工作小组人员后续如有岗位变动,由接替的人自然替补

 

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815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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