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钢新村街道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 学习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968 |
文件编号 | 浦上党〔2023〕47号 |
发布机构 | 上钢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15 |
关于上钢新村街道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
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现进一步完善上钢新村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各基层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全体党员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落地见效。
二、学习主体
街道党工委、街道各基层党组织
三、学习内容
全面准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在上海》《习近平在上海足迹》《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
(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中央、市委、区委安排的其他专题学习内容。
四、学习形式
要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作为政治安排,严格执行落实。
(一)以党工委会、班子会,社区党委会、党总支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为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建立完善原文原著学习长效机制,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机制,并做好“第一议题”的学习情况记录。
(二)“第一议题”学习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线上通过上海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先锋上海”微信小程序、浦东党建、“幸福上钢”等平台;发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各党群服务站阵地作用,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提供重要内容和资源支撑;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书记带头领学。街道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坚持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及时跟进的原则,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党组织书记要带头领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
(二)紧密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街道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合理制定计划,有序开展学习。街道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政治安排,固定作为每次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做好学习计划,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如遇中央、市委、区委临时专题部署,则按要求做动态调整,做好统筹安排。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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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