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张江镇广兰居民委员会和江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237 |
文件编号 | 浦府〔2025〕5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07 |
浦府〔2025〕5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张江镇
广兰居民委员会和江薇居民委员会
管辖范围的批复
张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张江镇广兰、江薇2个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浦张府〔2024〕9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张江镇广兰居民委员会和江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的广兰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包含三个区域,一区域:东至申江路,南至丹桂路,西至青桐路、中芯花园东围墙,北至龙东大道;二区域:东至申江路,南至祖冲之路,西至创新河,北至丹桂路;三区域:东至丹桂路、金秋路、盛夏路,南至祖冲之路,西至申江路,北至龙东大道、国创中心1期。管辖东郊华庭、水岸新郡、广兰丽园一期、广兰丽园二期等四个小区及天之骄子人才公寓、泊寓张江国创店公寓,户数规模3137户。居委会办公地址:青桐路409弄16号二楼。
调整后的江薇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包含两个区域,一区域:东至申江路,南至紫薇路,西至广兰路、吕家浜,北至祖冲之路;二区域:东至盛夏路、张江镇界,南至银冬路,西至申江路,北至祖冲之路。管辖阳光花城小区和展讯中心二号楼公寓,户数规模1602户。居委会办公地址:紫薇路667弄148号。
特此批复。
2025年1月7日
抄送: 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