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浦东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879 |
文件编号 | 浦府办〔2025〕16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09 |
浦府办〔2025〕16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
浦东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025年浦东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浦东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推动落实《2025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加快构建全方位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优化提升国家、市、区前期部署的“一件事”。依托市行政协助管理系统,推动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与管理局(管委会)之间通过行政协助方式实现业务高效协同。
2.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模式。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办事指南动态维护,推进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加强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推动线上纳入“一网通办”平台、线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与权责清单有效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有关工作要求。
3.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在“一业一证”改革中的应用,打造集智能导航、智能预填、材料生成、自动预审为一体的智慧申办平台。进一步强化58个改革业态审管协同联动,持续优化在线申办流程。推动行业综合许可证在网络平台公示应用。开展“一业一证”业态综合监管改革,理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职责。完善“一业一证”业态风险评价机制,运用随机抽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打造“无事不扰”监管环境。
4.深化拓展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扩大告知承诺制改革覆盖范围,完善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审批服务模式。加强“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事项管理,完善告知承诺书样式,优化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批后核查等环节。探索对特定行业、区域准营项目实施“一次承诺、一次审批”。鼓励优质园区、商务楼宇及物业管理方等以“双承诺”模式促进项目落地,支持招商服务一体化推进。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无感核查和归集应用机制,压减企业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5.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持续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网办,进一步深化“少填少报智能审”,做好“名称智能帮办”工作试点。持续深化经营范围改革,探索开展企业名称行业与经营范围主营项目关联等改革举措。扩大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场景,依托电子营业执照身份核验功能,打造“云端帮办+可信认证”新模式。推广应用“浦东址引”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推进跨区经营场所备案和企业分支机构登记集中办理,支持对新开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优质楼宇场所等开展登记许可提前服务。
6.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改革成效,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应用。出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完善线上占掘路审批事项与“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事项集成对接。推进区域评估和用地清单制,探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一,推进“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免办环评的排污许可“一次审批”。
二、更高质量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监管质效
7.健全监管基础性制度体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落实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规则,完善信用评价分级等次与标准,统一各行业领域风险评估等级,探索建立各领域非现场检查标准,推动拓展应用场景。选取若干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推动一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场景落地实施。
8.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市、区一体化管理,配合建立完善全市统一检查事项库、检查对象库,规范界定涉企行政检查类型和适用范围。全面推行检查计划备案和“检查码”应用,完善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建立“无感监管”对象清单、“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和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只做触发式检查。
9.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完善“综合+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具有行业特色、体现行业信用风险特征的信用评价标准。依托全市统一监管对象库,推动信用评价、风险评级结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数据共性支撑服务能级。推动各部门基于“信用+风险+技术”合理确定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
10.推行协同高效综合监管。进一步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领域,不断提升监管质效。深入落实“五个一”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举措,推动在餐饮业、危险化学品、药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垃圾处置、法律咨询服务、重大交通和水务线性工程占林占绿等重点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打造基层综合监管区域样板,创新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1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区、街镇两级行政执法事权,加强下放街镇执法事项评估和基层执法队伍培训。全面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拓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轻微不罚事项,按行业领域制定合规经营指南。
三、更实举措推动惠企便民,持续拓展重点领域改革范围
12.优化惠企全流程服务。持续提升政策申兑便利,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深入实施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加快完善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体制机制,建立高成长潜力企业挖掘模型,加强政策供给服务。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多举措压减证明事项,推动高频证照全程网办。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优化涉企数据共享应用。深入挖掘企业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培育推出一批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实事项目。规范涉企政策制订,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力度,利用新媒体开展惠企政策解读。
13.推动“一老一小”相关改革。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持续优化出生“一件事”,逐步优化流程,扩大适用对象。深化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改革,健全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评估监测制度。拓展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与医护床位联动衔接、资源共享,深化养老服务“一件事”和综合监管改革。优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检测评估体系,推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14.推动科技、人才良性循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技术经理人职业化发展通道。持续深化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改革,优化外国人工作和居留许可服务机制。深入实施“明珠计划”,推进“全球引才伙伴计划(GTP)”,优化“以才引才、机构荐才”机制。提升浦东国际人才港枢纽平台功能。持续拓展“国际人才驿站”“名校人才直通车”网络,加强海内外引才合作。完善人才租赁住房保障,打造一批“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
15.推动医药卫生领域审批监管改革。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医疗美容机构、零售药店等监管方式创新,构建多来源的触发式监管模式。进一步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结合“智慧卫监”数字化项目平台建设,推进感知量化风险动态评价与应用,引导管理对象自主开展精准风险管理。
16.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域准入准营改革。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持续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加快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促进外商独资医院落户浦东。进一步优化文化旅游、地方金融、法律、物流、科技服务等领域审批服务。有序推进营业性演出活动报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等“一件事”集成服务。
四、更高水平探索先行先试,持续推动特色领域创新发展
17.持续推动引领性改革。巩固“一业一证”、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成效,着力提升企业经营全生命周期便利性。试点聚焦特定行业,以风险要素管理为核心,探索打造审管协同、科技赋能、全程防控的高效监管模式。深化“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数字人”“区块链+电子材料”等创新应用。
18.加大产业空间供给。强化部门协同,实施“智造空间”“工业上楼”“M0 产业综合用地”等创新举措,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推动实现“好项目不缺土地、好产业不缺空间”。
19.推进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建设。围绕科创板定位,提供高价值专利培育咨询服务。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对潜在侵权风险进行分析筛查,继续打好上市辅导“组合拳”。
20.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继续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在中国境内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仲裁与调解业务,持续引导境外市场主体选择浦东作为纠纷调解首选地,拓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
21.实施“走出去”全球合作伙伴计划。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设立海外服务站,加强对企业出海指导。编写企业出海行业指引,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各类涉外安全风险。建设浦东新区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为出海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22.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协同,拓展“远程虚拟窗口”“免申即享”等服务模式应用场景。探索在科技、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跨区域信用监管合作机制,加快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跨区域查询互认。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推动任务落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联动,完善信用、数据、法治等支撑保障,通过“审管执信”联动,提升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