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3年伊斯兰教斋月安全工作方案

索引号 SY-310115-2023-01209
文件编号 沪浦民宗〔2023〕2号
发布机构 民宗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16

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洋泾街道、惠南镇,区民族联,浦东清真寺

今年323日(周四)至421日(周五)是伊斯兰教斋月,422日为伊斯兰教开斋节。因防疫政策调整,本年度斋月期间预计将有较多穆斯林群众至浦东清真寺进行宗教活动。为确保斋月期间宗教活动平稳有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民宗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浦东新区2023年伊斯兰教斋月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穆斯林群众斋月期间公共安全,保障浦东清真寺斋月宗教活动平稳有序,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二、组织机构

建立由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洋泾街道、惠南镇、区民族联、浦东清真寺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斋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主任刘春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陆晓航同志,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副主任钱月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统战部民宗处处长达明宗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浦东新区斋月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办)

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斋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全区斋月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指导帮助浦东清真寺落实斋月各项安全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检查浦东清真寺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工作;协调解决浦东清真寺在宗教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二)区委政法委

加强各类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排查,及时掌握、化解斋月期间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

(三)区教育局

协调建平西校,做好斋月期间学校安保执勤工作,确保浦东清真寺与学校相连的消防通道畅通;协助浦东清真寺做好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

对浦东清真寺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定点监控;指导浦东清真寺强化反恐防暴工作;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措施保障浦东清真寺周边区域交通畅通;加强对惠南镇伊斯兰教原临时聚会点(已取消)的安全巡查,防止出现非法聚集礼拜活动。

(五)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协调斋月期间浦东清真寺的医疗保障工作,斋月期间每天安排2名医务人员值班值守,为中外穆斯林群众和浦东清真寺教职人员提供医疗咨询、保障服务。

(六)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浦东清真寺食堂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卫生知识指导培训,斋月期间加强对浦东清真寺食品卫生的检测、检查。

(七)区城管执法局

对浦东清真寺入口区域可能出现的临时摊位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浦东清真寺入口区域无临时经营摊位,保障车辆、人员进出畅通。

(八)洋泾街道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协助浦东清真寺做好斋月准备工作,对浦东清真寺内公共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做好浦东清真寺周边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浦东清真寺门口整洁有序;抽调工作人员,配合领导小组做好斋月期间现场协调;派驻志愿者做好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惠南镇

加强对惠南镇伊斯兰教原临时聚会点(已取消)的巡查,严防出现非法聚集礼拜活动。

(十)区民族联

加强对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化解斋月期间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协调相关街镇少数民族联合会分会做好斋月期间志愿服务工作。

(十一)浦东清真寺

加强对各类电器、反恐防暴设施、消防设施、燃气设备、广播设施、监控设施以及应急通道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反恐防暴及应急应对,严格落实门卫执勤、包裹寄存等安全制度;做好实名预约登记验票,引导信教群众有序进寺;落实教务安全责任,严守讲台,防范抵御非法组织宣传渗透,确保浦东清真寺斋月教务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切实防范意识形态、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的高度,充分认识伊斯兰教斋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三)紧密协同,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共同为斋月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四)加强防范,维护稳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配备必要反恐防暴器材,强化力量配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保措施,维护浦东清真寺斋月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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