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670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SY0659811450202200023
文件编号 沪浦民宗〔2020〕5号
发布机构 民宗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0-31

对浦东新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67055

代表建议的答复

 

温映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代表建议(第0670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间信仰是一种以多种神祗为崇拜对象,以祈福禳灾为主要目的,与民俗活动紧密结合,在民间自发流传的非制度化的信仰现象。长期以来,新区民宗办始终围绕新区发展大局,以满足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信仰需求,坚决依法打击以敛财为目的的违法活动为原则,依法依规对未经合法登记的烧香点开展治理工作,已初步形成符合新区实际的民间信仰管理办法。

新区民宗办曾于20184月开展过民间信仰排摸调研工作。从调研情况看,新区民间信仰总体上与佛道教信仰交织,呈自发性、分散性的特点,且以单一烧香活动为主,社会影响力有限。今年,新区民宗办将按市局《关于加强本市民间信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宗发【201939号)精神,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就加强新区53个民间烧香点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工作原则

做好民间烧香点的管理工作,对于团结广大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防范利用烧香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防止会道门和邪教滋生蔓延,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抵御境外渗透,培养良好社会风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引导各相关街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尊重现实、把握特点、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民间烧香点的管理。

二、落实属地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责成各街镇遵循“属地管理、重在基层”原则,切实履行好对所属民间烧香点的管理主体责任。对存在时间长、确有信仰需求、村居同意暂时保留的民间烧香点,要求村居与之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村居在源头的管理职责,通过加强对村居干部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实施有效监管。各民间烧香点要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财务、消防、应急预案等制度。要从严控制民间烧香点数量,以2018年排摸上报数为限额,只做减法,对此后新增烧香点及时依法取缔。要将民间烧香点纳入社区综合自理体系,推动烧香点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文明村居评比等考核指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分类管理,规范有序实施

将川沙镇陆家庙、东新庙(两证属区佛协)、高东镇海城隍庙(两证属区道协)分别收归区佛、道协管理,并视情申请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

民间烧香点不是宗教场所,不得有常住教职人员,不得举行宗教活动。据查,宣桥镇六莲寺,三林镇三林庙、西昌寺、观音堂,北蔡镇甘露庵,川沙镇六角亭、万胜庵等7处烧香点有僧人常住,各相关镇要一律予以清退。

各相关街镇要结合新一轮“五违四必”工作,对民间烧香点的违章搭建进行整治,同时加强对信众的教育引导,因地制宜对各所属烧香点予以关停或暂时保留。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有巫婆神汉活动及以敛财为目的的烧香点,要坚决打击取缔。

四、切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近期,市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此项工作。我们将按照市局要求,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力争202012月底前原则上将所有民间烧香点纳入基层管理,2021年进一步深化规范此项工作。

 

 

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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