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SY0659811450202200022 |
文件编号 | 沪浦民宗〔2022〕11号 |
发布机构 | 民宗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8-31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民族宗教
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浦民宗〔2022〕11号
各街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民族宗教工作
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民族宗教工作,持续推进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提升基层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浦东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在系统总结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健全区、街镇、居村三级网络,落实街镇、居村两级责任,推动民族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形成权责清晰、执行有力、运行高效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制,为浦东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继续推进民族宗教界人士“四史”学习教育,重点学好党史。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爱党爱国,同心同向”为主题的各类活动, 在宗教界继续开展“爱国爱教、两个责任”教育引导,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街镇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引领工作,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参与街镇社会治理,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专题学习会等。居村积极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各类凝心聚力活动。
(二)完善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区、街镇、居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完善组织架构,配齐工作力量。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街镇要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成立依法规范宗教活动领导小组,由政法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重的街镇要配备专职干部。居村中要有班子成员分管,并配备工作联络员。
(三)明确工作职责。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部署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协调落实人员经费,强化指导、督查、考核。街镇是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了解掌握情况信息,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居村作为基层管理的“神经末梢”,要发挥信息面广、灵敏度高的优势,及时掌握情况,协助政府管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夯实基层治理。依托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综合网格管理,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责任人,街镇协调网格责任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托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按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推动涉民族宗教因素公共事务的行政执法落地落实。
(五)融入“两张网”建设。要将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民族宗教管理和服务规范化。要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依托区、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现民族宗教事务智能管理和高效处置。
三、落实责任
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是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提高基层民族宗教治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把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根据责任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两张网”建设,切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纳网入格”。要加强统筹协调,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依法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分层分类组织好业务培训。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附件:浦东新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清单(街镇/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