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的报告-界河垃圾清运

索引号 SY-310115-2023-06256
文件编号 浦康府〔2023〕52号
发布机构 康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关于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贵院关于康桥镇颐盛御中环小区北侧、御南路南侧地块存在堆积大量工程渣土的检察建议书相关要求(沪浦检行公建〔202286号)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已于202211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制定处置方案,现已处置完成。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程渣土堆放区域位于颐盛御中环小区北侧、御南路南侧地块,涉及我镇在建区界河等4条河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区界河和北界河段。项目建设单位为镇政府,施工单位为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路桥)。该项目整治的4条河道为区界河、北界河、东界河、大寨河,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拓、实地开河、新建护岸、景观绿化、防汛道路及新建防护栏杆工程。

202110月,该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浦水务〔202192号),11月镇政府与浦东路桥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20226月,北界河启动施工,期间发现地下杂填土存在部分毛垃圾,无法及时外运,95日暂停施工8月,区界河(康安路东侧80米)启动施工,在对地坪进行清除、开挖样沟后发现,规划河道蓝线内覆盖毛垃圾和腐殖淤泥,北界河暂停施工经场初勘垃圾堆放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总体量约5000

二、整改情况

我镇按照现场分拣分类,合规运输、合规处置的要求推进解决,分拣后的毛垃圾通过环卫车辆送往城投环境(老港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合规处置,分拣剩余的土方按常规弃置土方进行处理。

202211月,经新区废管中心批复同意陆运至老港基地处置原计划12月底全部运输清理完毕,后因12月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外运,手续过期。202313日,康桥镇再次向新区废管中心提出申请217日,经新区废管中心审核、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批复同意运输至老港基地处置223日,城投老港和城投环境与浦东路桥确认合同相应条款31日,浦东路桥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完成运输和处置合同的紧急流转317日城投老港完成合同流转322日城投环境合同流转完毕323日各相关方完成合同签订。

项目现场分拣后垃圾分三处临时堆放,分别在康杉路西侧、康安路东侧、康安路西侧。

根据陆家嘴地块开发要求,康杉路西侧和康安路东侧临时堆放的分拣垃圾必须于410日清理完成归还场地。同时城投老港基地要求进场处置垃圾70%为可焚烧垃圾,30%的垃圾为填埋垃圾,且每日进场车辆5辆,每辆车不超过2次。因现场分拣垃圾无法达到老港基地要求且现场已无场地进行二次分拣同时归还陆家嘴集团场地时间紧,康杉路西侧和康安路东侧堆放的分拣垃圾48日临时运输至张江镇中转站(韩荡村顾家槽坊100号),两处场地移交陆家嘴集团。两处进入中转站的垃圾在二次分拣后,目前已运输至城投老港基地处置。

临时堆放康安路西侧垃圾,经镇领导和浦东路桥多次督促,53日至54日,该垃圾已全部转运至张江镇中转站(韩荡村顾家槽坊100号),目前经二次分拣后,已陆续运输至城投老港基地处置。

本项目垃圾计划于525日完成中转站至城投老港的运输和处置,转运总量约3800因城投老港和城投环境采用月结形式,计划于610日前完成与城投环境和城投老港完成核算手续,并整理完成相应资料。

三、下一步改进方向

我镇将根据本次检察建议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镇域内环境保护和河湖水体监管,认真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具体要求,打造水清景美的锦绣康桥。

一是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居村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现有基层治理、属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二是多方联动,提高治理成效。将环境保护水体治理与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和区域功能调整紧密结合,协调多主体多部门参与,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三是严格执法,筑牢环保防线。结合网格巡查、土地检查、环保督查各项工作,强化专业执法力量,严防死守,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和区域水环境。

 

附件:1. 现场整治相关照片

2. 相关清运协议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2023518

 

联系人:魏霞霞;联系电话: 58121532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529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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