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356 |
文件编号 | 浦科经委〔2025〕30号 |
发布机构 | 科经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2-25 |
浦东新区审计局:
贵局关于《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浦审调报〔2024〕1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收悉。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处室对审计所涉及的问题认真对待,梳理剖析,举一反三,切实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
1、《审计报告》指出:其他区级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未建立资产绩效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修订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整改措施:2024年6月底,区财政局、区机管局颁布了关于《浦东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务仓管理办法》(浦财行【2024】68号)的通知。科经委已按照通知要求执行,新购资产优先通过区资产公物仓平台调剂的方式来配置资产,将与各处室就资产使用情况(含条线系统平台)建立资产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级资产管理平台(2023年12月统一上线使用)已取消专用设备资产的分类,科经委将修订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方面
1、《审计报告》指出:其他区级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盘点、处置不到位。区科经委涉及资产调拨事项金额194.73万元。
整改措施:关于资产调拨后未及时登记或注销资产账面价值的问题,科经委涉及资产调拨事项金额194.73万元(实际194.7265万元)。此次涉及整改的调拨事项有2起,其中:第一起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捐赠的资产,共305件,涉及金额为162.7165万元,此批捐赠资产实为原区经信委位于川桥路575号7号楼的企业服务中心资产,按照2019年11月的委行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当时交房时间,实际资产已交给受捐单位。2021年8月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委党组会议同意捐赠给9家市内及市外单位,在与各受捐单位核对盖章,同时在区资产系统上进行资产处置申请,因疫情停止,一直到2023年初又启动捐赠流程。之后因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需先完成资产的合并以及区资产系统并入市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经区财政局同意延后办理网上(市一体化平台)捐赠的手续。在审计前就已与区财政局进行了捐赠事项的沟通,由区财政局与市里协调,在原资产处置编号(新区资产系统上2021年开通的资产处置编号)不变的情况下,已于2024年5月完成了资产捐赠的手续,并注销了资产账面价值;第二起为2019年8月由区科协划转过来的71座科普画廊,此批画廊分三期建设,始建于2010年12月的第一期20座、每座1.818万元,2011年3月的第二期33座,每座2万元,2011年11月的第三期18座,每座2.548万元。划转后一直由科创处负责运营维护,因画廊分布在新区各街镇所属的小区、街面。截止目前,因小区或街面改造,已有15座画廊拆除(拆除的街镇已向科创处提供说明),合计金额为32.01万元。经专项审计检查发现未作固定资产登记入账2座科普画廊已登记入账。为加强剩余的科普画廊管理及已拆除的15座画廊处置,已由我委科创处报请委行政办公会同意(科经委办公会议纪要2024-15),目前在对科普画廊资产进行专项清点,后续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划转和处置。
(三) 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政策要求方面
1、《审计报告》指出:资产盘活工作有待深入。存在房屋类型外的11件闲置资产,涉及资产原值7.3360万元,未实现充分盘活。
整改措施:科经委涉及11件闲置资产,涉及金额为7.336万元,主要是投促中心(原产促中心)有2件,金额为0.46万元,资产为话筒及摄像头;科促中心有4件,金额为3.056万元,资产为国产化电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5件,金额为3.82万元,资产为国产化电脑。上述反馈的闲置资产是疫情中准备使用的视频会议设备和按要求单位人员应配备的国产化电脑。目前各涉及单位已落实使用。
(四)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风险防范方面
1、《审计报告》指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信息化项目存在停用情况,区科经委涉及3个项目,金额合计383.3万元。
整改措施:科经委涉及的3个信息化项目,目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数字认证系统:该平台于2017年立项,无形资产登账金额为148万元。2018年按照上海市关于电子政府数字认证系统的管理运维相关要求,大数据中心重新开发部署了一套新的技术更为先进、功能更为齐全的“浦东新区电子印章平台系统”,原数字认证系统已停用。
(2)浦东新区科经委产业结构调整转移服务平台:该平台于2015年立项,2016年12月完成验收,无形资产登账金额为195.8035万元。因政策调整,现系统已停止使用,平台代码、数据库等软件资源由软件公司刻盘移交。
(3)浦东新区产业项目信息库开发升级系统:本项目时间久远,无形资产登账金额为39.5万元。2016年原科委与原经信委合并时,该系统停止使用。
2024年12月据新区财政局反馈,规定无形资产(系统平台)使用年限以记账日期开始必须满5年(含)才能报废,以上3个信息化项目中,数字认证系统项目的记账日期未满5年,故区财政局对科经委申请部分无形资产报废(浦科经委(2024)235号)未批准,目前正在查阅原始记账凭证,变更记账日期,达到报废要求。
以上为整改情况的汇报,特此致函。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