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航头镇关于“三所联动”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8074 |
文件编号 | 航委〔2023〕231号 |
发布机构 | 航头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2-21 |
关于印发《航头镇关于“三所联动”机制建设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非常设机构及公司、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航头派出所、航城派出所、各村(居)委:
现将《航头镇关于“三所联动”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浦东新区航头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航头镇关于“三所联动”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三级多元解纷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航头实际,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拟推进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矛盾纠纷化解“三所联动”机制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在派出所、司法所、专业调解工作室联动的基础上,引入律师事务所参与治安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形成“三所联动”的工作态势。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工作闭环,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矛盾风险,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有效防范“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有效降低辖区非警务类警情。
二、组织架构
成立以政法书记为组长,三大社区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平安办、信访办、党群办、司法所、财政所、各村(居)委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平安办、司法所为成员,具体推进“三所联动”机制建设。
三、职责分工
1.派出所。作为“三所联动”机制的牵头单位,负责属地“三所联动”机制运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状况。会同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研商和制定重大或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明确派出所所长负责“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1名民警专(兼)职负责日常运行,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标牌标识及上墙制度悬挂到位,确保声像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确保至少配置2间房间作为办公室及接待调解室,配置好相关办公设施设备。督促指导社区民警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积极协助配合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航城派出所正式运行后,2个派出所根据管辖范围、统一标准有序推进。
2.司法所。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种调解衔接联动。保障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场所规范、标识清晰、台账统一、制度上墙。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有效衔接联动。做好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落实“三所联动”的调解员和律师,确保该项工作机制的有效推进。会同派出所、平安办做好对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服务效能的考核、评估,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加强调解中发现的“不放心的人”和“有风险的事”,第一时间会同派出所、信访办开展联动化解处置工作。加强对村居调解干部的培训指导,完善对调解工作室的考核监督机制。鼓励和扶持民间调解组织发展壮大,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做好和周浦法庭的对接工作,鼓励法院和法官参与基层诉源治理、法治宣传和矛盾化解,逐步形成“三所一庭一室”(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周浦法庭、专业调解工作室)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三所联动”的效能。
3.律师事务所。做好对居民的接待咨询,开展明理释法,疏导矛盾。参与重大案件的协调和法治把关,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于在接待中发现的苗头性、群体性问题,及时上报派出所和司法所,防止矛盾激化。
4.平安办。加大对信访中发现的矛盾问题的研判,会同派出所、司法所等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发挥“三所联动”机制作用。挖掘和总结“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的成效,及时向区委政法委上报相关材料。
5.信访办。指导村居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制度,与“三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有机结合,定期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分析研究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6.党群办。在调解工作岗位锻炼培养年轻后备干部。根据新区统一安排,在微信公众号添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链接,实现线上预约化解矛盾纠纷的服务功能。
7.财政所。做好“三所联动”机制运行的经费保障,确保“三所联动”工作有序推进。
8.各村(居)委会。发展和弘扬枫桥经验,推进“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和覆盖,提升“三所联动”机制的运行实效。发挥“法治带头人”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村居结对律师、社区民警、“法律明白人”、村民组长、楼组长、老党员、志愿者等的工作力量,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预警预判。对于反复发生110警情的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等问题,加强对根源的探究,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敏锐性,及时发现和介入处理,避免矛盾激化或扩大化。切实发挥调解主任、老娘舅、志愿者等在发现、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做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社区民警的联动联调机制,尽量将矛盾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交。
四、工作制度
1.信息公示制度。公示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和工作时间。公示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调解范围及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诉监督电话。
2.人员派驻制度。派出所指定1名专(兼)职民警,与人民调解员、律师形成“三所联动”调解基本力量,同时维护调解场所秩序,确保调解人员人身安全。落实1-2名人民调解员长期驻所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落实1名律师驻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驻所时间每周至少1个半天,适当时候调整为3个半天,非驻所时间实行预约制。
3.分析报告制度。派出所定期汇总“三所联动”调处工作情况,提炼总结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流程方式。
4.探索多元分级化解机制。镇层面,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周浦法庭、专业调解工作室形成“三所一庭一室”联动机制。同时信访办牵头,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信访矛盾的化解。村居层面,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对律师、社区民警及其他力量形成基层矛盾化解的工作力量,加大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力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深化“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通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航头的具体实践,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确保机制运行。11月底前确保“三所联动”机制试运行。适当时候开展线上模块运行,拓展方便居民群众的多元化解渠道。
3.强化分工协作。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信访办、各村居等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的合力,凸显该项工作机制的实效。
4.及时提炼总结。要积极收集运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体推力,助力平安航头建设。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