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航头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2-73053
文件编号 航委〔2022〕64号
发布机构 航头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1-29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非常设机构及公司、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各村(居)委:

根据市、区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拟成立航头镇行政调解委员会。

一、成立宗旨

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推动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化解,减少行政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二、人员组成

成立以政法书记为主任,各分管副镇长为副主任,机关科室负责人、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兼职调解员,司法所配置2名专职调解员的航头镇行政调解委员会。

具体人员如下:

     任:陈     党委副书记

   任:蔡美芸   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晓晶   副镇长

许建新   副镇长

    副镇长

兼职调解员:陆婷婷   党政办主任

邱华萍   经发办主任

    规建办主任

瞿亚红   社建办主任

    城运办主任

黄秀英   农发办主任

陈中伟   平安办主任

    信访办主任

程月华   司法所所长

季良东   城管中队队长

罗小青   城建中心、动迁安置办主任

宋汉城   城运中心主任

专职调解员:吴文军   司法所工作人员

翁黎莉   司法所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建立《航头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作为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规范。明确例会制度、培训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联合调解制度等。

四、工作开展

航头镇行政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下设调解室在航头司法所,航头司法所配置2名专职调解员,推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具体处理各类行政争议调解案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中共浦东新区航头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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