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曹路镇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 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7350 |
文件编号 | 浦曹府〔2023〕124号 |
发布机构 | 曹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0-20 |
浦曹府〔2023〕124号
关于印发《曹路镇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
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办、各事业单位、各村:
现将《曹路镇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曹路镇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
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引领区和大都市乡村治理目标定位,不断强化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培育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典型,根据浦东新区《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通知》(浦委农办〔2023〕5号)相关要求,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村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新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自治、共治、德治、法治)联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村民践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积分制,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二)因地制宜,动态管理。围绕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本镇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同时围绕农村发展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积分制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三)正向激励,过程引导。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正向奖励为主、奖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法。通过积分内容让村民可以明确“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内建设工作,让村民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形成乡村治理良性循环。
(四)长效管理,智慧运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村级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后期逐步以数字化平台推动乡村智慧治理,建立覆盖全镇的乡村治理积分制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落实好考核激励措施。
三、工作目标
以乡村治理积分制为载体,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分步分批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进一步促进新区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23年底前完成群乐村、迅建村、启明村、新星村四村试点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在2024年完成星火村、永丰村、永利村、永和村四村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和已完成村积分制长效管理工作;在2025年完成黎明村、前锋村、东海村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和已完成村积分制长效管理工作。
四、积分规则
(一)积分对象。以家庭户为积分对象。具有本地户籍、有宅基地房屋以及至少一人常住(户在、房在、人在)的家庭户,根据其意愿参与积分制。其他参与村级事务的家庭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以纳入积分制范围。行政村涵盖全村域范围,不包括工业区和企业。
(二)积分内容及规则。家庭户积分围绕人居环境、文明新风、知法守规、人人参与及底线约束这五个部分形成相关规则(附件),涵盖乡村治理的主要方面,扎实推进基础工作,逐步破解治理难点,全面打造共治格局。
五、工作流程及重点
一是,建立2023年试点推广村的积分制工作管理台账,对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档案。预计2024年已推广村将运用数字化平台管理相关台账。
二是,组建由“村干部+组长+志愿者”构成的积分制工作推进小分队,深入开展积分制工作宣传,组织村民代表交流讨论,听取村民对于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每季度实施一次计分,由推广村发动家庭户对照《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积分规则》自主申报。由推广处村对家庭户自主申报的材料和积分数额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后,由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由村对积分名单及积分数额进行公示。
四是,每半年实施一次积分兑换。由家庭户自主提出兑换要求,由村完成对家庭户积分数据核实、进行兑换登记、积分扣除、兑换给予,相关记录公示等事项。
五是,将积分制工作纳入对绩效考核,每年底进行考核。
六、工作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3年7月)
镇层面成立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小组,根据浦东新区《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通知》和《浦东新区乡村治理积分规则样张》的文件精神,结合曹路实际,形成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积分规则及推广村名单。村层面形成以村书记为组长,党员志愿者带头,村民代表参与的自治小组,负责积分的记录、初审、公示、统计、兑换等工作。同步成立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要成员的积分制审核委员会,对积分制工作进行监督。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
一方面镇层面组织业务培训,掌握熟悉具体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另一方面村层面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各类阵地加强宣传,将积分规则、操作步骤、预期成效等宣传到户,对于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登门讲解,发动村民人人参与乡村治理。
(三)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一是结合各村实际,确定推广村参与积分制的家庭户户数。二是家庭户自主申报,镇各部门、各村实时收集材料、统计分数、公开分数、留档资料,形成积分数据。三是根据各村积分累计情况,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的积分兑换。四是通过检查、总结、评估等方式,按照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为进一步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做准备。
(四)推广和全覆盖阶段(2024—2025年)
在试点推广村积分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平台建立覆盖全镇的乡村治理积分制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
化系统开展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工作,按照工作目标逐步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全覆盖。
七、工作措施
(一)建立导向明确的积分指标。对照《浦东新区乡村治理积分规则样张》的五大内容,根据本镇实际,形成11类事项的正面指标及1类事项的负面指标。以正面指标突出正向激励,着重在人居环境、文明新风、知法守规、人人参与4个方面引导村民“怎么做”,包括鼓励、倡导村民维护美丽整洁的乡村环境,营造树立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树立法治观念并遵守基本法律规范,参与乡村管理建设等。将负面指标设置为底线约束指标,针对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新增“两违”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不能逾越的“红线”。
(二)形成简明易懂的积分标准。对12类事项分层细化,形成一目了然、通俗易懂的积分办法。一是将评分内容细化。把积分与村民的具体行动相结合。例如,将“营造和谐有序家园”事项细化为不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家禽规范养殖、不随意破坏绿化环境等。二是形成由梯度的积分分值。同一类事项根据完成情况不同,给予不同分值。例如,参与文明养犬类,家庭内没有养犬,可积2分;养犬坚持做到圈养、拴绳、不扰民等,可积2分;犬只办理犬类登记,按所有犬只规定接种疫苗等,可积2分。三是评分周期有差异。根据不同事项执行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分周期。如根据星级户评选结果积分。
(三)以自主申报为基础,强化村民自我管理。针对不同事项的具体要求和评分特点差异,以“承诺制、审核制” 2种方式申报积分。承诺制,即村民同意并承诺遵守,且在后续约定时间内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即可获得相应积分。例如,承诺做到及时准确登销租户信息、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瓶、无群租现象等。审核制,即由村民个人将获奖评优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积分。例如,获评各类荣誉称号等。通过“承诺+审核”的规范流程,调动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村规民约不断转化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四)实现互联互通,落实政策保障。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对基础信息的全面、动态的掌握,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管理决策助力,为直观的展示乡村治理成效提供平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与村民自治
各村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建由党员志愿者带头、村民参与的自治小组等服务队伍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建设,激励村干部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当先锋、作表率,引导村民自治共治,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共治机制,点燃村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激情,激活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关心乡村治理积分制的热情。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内化于心
通过广泛发动,多样化多形式多媒介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家门口服务点、宣传栏等群众身边宣传阵地,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宣传,将积分内容、预期成效等宣传到户,发动村民人人参与乡村治理。同时,通过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把宣传教育引导与群众自治、典范示范结合起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动作用。
(三)加强积分管理,强化考核监督
结合村规民约,围绕五项积分内容,强化积分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奖惩机制。一方面,突出正向激励,以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通过积分排行榜与适当的物品和货币兑换来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违反积分规则中底线约定行为的少数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惩罚措施。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已列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考核范围,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积分制工作已纳入对村绩效考核,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村,在年度考核予以扣分,对成为区级以上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村,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通过对积分制工作的考核监督,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扩大村民参与力度,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
附件: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积分规则(试行)
浦东新区曹路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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