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班子领导及非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分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航头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23 |
航头镇班子领导及非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分工
詹 恒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檀 莉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协管党政办公室。
张 涛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
胡 慧 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党建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社区党建、居(村)党建等;统筹党建带群建,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指导基本管理单元建设;统筹社会工作整体工作,负责综合党委、政治协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统筹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统筹社会工作办公室;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总工会、团委、妇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机关党总支。
陈 强 党委副书记: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司法、信访、人民建议征集等,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统筹协调人口服务管理、出租房屋(类住宅)综合管理;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司法所,联系辖区公安派驻机构、交警大队,注重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功能。
李国光 党委委员: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统筹做好国防动员、民防管理、征兵、双拥共建等;协管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牵头推进辖区地下空间管理。负责“三农”、乡村振兴、林绿工作,统筹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分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武装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
金建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巡察、反腐败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进行监督。分管监察办公室。
孙 黎 党委委员:负责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居(村)党组织负责人、居(村)班子和社区工作者等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基本管理单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等;牵头人才工作,协调推进人才政策落地、人才平台搭建、人才联系服务;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党务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党群)推进落实党建相关工作。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人才),协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孙胜男 党委委员:负责宣传、统一战线相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旅游、居(村)宣传、舆论引导、镇域各界人士和群众团体联合服务等;统筹落实志愿者队伍管理,统筹协调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推动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协商民主;负责统一战线、台侨民宗、商会等服务和管理。分管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统战)、文化服务中心。
金 军 人大副主席: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
黄晓晶 副镇长: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制订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市政建设、城市更新、环境保护、农民建房管理、房屋征收、房屋管理(除物业管理外)、土地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统筹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基层规划资源利用等;配合做好镇域内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东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自来水厂、供电公司。
许建新 副镇长: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牵头落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要求,负责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协调等;组织协调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事业、水务河道等,协调相关领域专业性执法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与指挥,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负责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救灾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城镇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联系消防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河道管理站。
姚 辉 副镇长:负责经济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企业服务等,制订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推动城镇集资集企健康发展;协助镇长推进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审计工作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大麦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管财政所。联系税务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银行、邮政、电信。
负责指导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推进共建共治和居(村)民自治;牵头推进辖区物业管理,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监督、指导、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牵头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负责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健康服务、社区医疗和合作医疗、养老为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红十字、残疾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双拥优抚、科学普及、教育等,联系辖区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事项和重点任务;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社会工作办公室(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事业)、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业委会和物业管理)、航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医院、学校、卫监中队。
邱正华 下沙社区党委书记:负责下沙社区工作。
邱华萍 鹤沙航城社区党委书记:负责鹤沙航城社区工作。
吴 平 航南社区党委书记:负责航南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