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会后第3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369 |
文件编号 | 浦教办〔2024〕86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浦东新区政协提案委:
你委关于《建立健全校园餐全链条管理机制的建议》(第3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浦东新区教育局多措并举,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学校对校园餐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各学校以书面聘任的方式,规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形成校园长、总监、安全员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细化《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贯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区所有学校已全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照三级管控清单,对表开展校园餐检查核对。其中,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与配送、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共8个方面详细列出检查清单,纳入“日管控”清单,每天对照核查,保障各环节安全。
(三)三方共同参与菜单制定,公开每周菜谱。学校一周菜单,由供餐企业、学校、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制定。供餐企业均配有营养分析师,根据国家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标准,结合季节特点、市场价格波动,将时令食材,选用学生喜爱的烹饪技法,拟订一周菜单,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将菜单拟稿提交家长代表审议,向家长代表征询修改意见,经修改后,确定菜谱,由供餐企业制作菜品。每周菜单,由学校通过公示栏、钉钉群、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家长提前公示,接收家长监督。
(四)建立家长、行政“双陪餐”,监控每日陪餐信息。根据《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教育局制定《浦东新区学生餐陪餐工作指导意见》,对学校陪餐、家长陪餐的相关要求予以明确。校区就餐学生人数不超过500人的,每月家长陪餐至少1次;校区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每周家长陪餐至少1次。各公办学校的家长陪餐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相关管理费用保障。学校陪餐和家长陪餐的评价意见,通过扫描二维码反馈安全监管平台,实时掌握陪餐的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午餐质量问题,坚决通过陪餐制度,提高学生营养午餐质量,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二、加强对供餐企业监管,建立进入退出机制
(一)开展供餐企业服务能力甄别评价,为学校遴选合规企业前置把关。为确保学校遴选产生的企业具备基本的服务能力,在全区学校的委托下,每年对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开展服务能力甄别评价,向全区学校发布供餐企业评价结果(评价内容包括证照情况、资质情况、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保障能力等),为公办中小学在遴选之前,前置把关,供学校参考。
(二)开展供餐企业服务能力复验、考核,不断完善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能力甄别评价的供餐企业,每年参加服务能力复验,对不再符合服务标准的企业予以清退。为促进企业供餐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校餐饮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评分级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家长满意度测评、第三方对供餐企业进行实地考核、信访核查以及市场局、卫健委的评价,形成综合得分,将“不合格”企业清除出服务名单,“合格”企业不得与原服务学校续签。
(三)出台两个《指导意见》,指导学校规范遴选供餐企业、配送企业。为加强学校在遴选供餐企业或配送企业过程中的管理,制定了《公办中小学遴选供餐服务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辅材料集中定点采购指导意见》,在遴选方式、遴选小组的组建、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过程监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9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学校遴选工作。学校组建的遴选小组家长代表参与度不少于60%,以保障家长、学生的正当权益,严控党风廉政风险。
(四)修订、履行新供餐合同。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中职校遴选供餐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有序完成供餐企业遴选。学校与供餐企业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将接受延伸审计、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信访查实3件及以上的不得续签合同等条款写入新合同,双方已按新的合同履约。
三、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一)人大监督,实地检查。2022年暑期,人大国华副主任率队,区人大代表们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学校和供餐企业,视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现场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对食品安全信息化提出了新要求,指导“浦东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助手”微信小程序的研发,助推浦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2023年10月20日,区人大代表视察本区5所学校和5家供餐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并使用该小程序,实现即时评价,评价结果即时传达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局、市场局,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升了检查效率。
(二)家长代表参与遴选企业、餐费调价。为加强学校在遴选供餐企业或配送企业过程中的管理,制定了《公办中小学遴选供餐服务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辅材料集中定点采购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建立由不低于60%的家长代表组成的遴选小组,直接参与遴选全过程,保证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规范学校遴选工作,严控党风廉政风险。学生餐费作为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为规范收费,教育局于2016年发出了《关于调整浦东新区“学生餐费、校服费收费标准”备案工作(试行)的通知》,并于今年进行修订,重新发布通知。《通知》对备案时间、备案材料、备案程序予以明确。每年5月学校上报下一学年的调整报告及相关资料。学校每学年调整一次收费标准,学生自付部分不超过30元,需由全校90%学生家长同意,方可调价,且调整备案后的收费标准应于下一学年的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
(三)重视人民来信来访,积极核查处置。信访是学生营养午餐满意度的一张晴雨表,时刻反映着阶段范围内家长对学生午餐的需求。因此,我们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调查发现的问题,作为督促学校和供餐企业的有力抓手。因此,所有信访问题全部采用现场调研的方式开展调查,对属实的午餐质量问题、违规操作问题、网络舆情,组织教育部门、学校、供餐企业三方约谈,督促企业配合学校纠偏纠正、规范经营,对于突出、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疾控部门,开展三方联动,联合调查,合力处置。
目前,正值“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关键阶段,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坚决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校园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你委对浦东新区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