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场古镇东后老街延伸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454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5〕87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2-06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新场古镇东后老街延伸段新建工程的立项请示》(新府〔2024〕1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新场古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古镇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古镇旅游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新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原则同意新场古镇东后老街延伸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北至石笋街,南至新环南路,道路全长约0.7公里,规划红线宽度10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河道工程以及附属工程、公用管线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业规划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降低前期动拆迁成本。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河道蓝线、桥梁梁底标高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