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浦东游泳馆改扩建与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455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5〕483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6-10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商请审批〈上海浦东游泳馆综合修缮与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文体旅游〔2024〕151号)及后续运营方案(2025年4月17日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新区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游泳及健身需求,原则同意上海浦东游泳馆改扩建与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浦东游泳馆。
三、项目选址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69号,总用地面积约26648平方米。
四、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锅炉房及其他临时建筑,涉及建筑面积约3251平方米;对保留建筑进行整体修缮,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15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84平方米;新建一栋综合运动馆,总建筑面积暂按11300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下阶段应根据批复做好以下工作:
1. 结合场馆功能定位和市民健身需求,进一步论证总体建设规模,细化改扩建与功能提升方案,抓紧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工程前期建设条件。
2. 深化拆除工作预案,做好施工组织与场馆运营衔接,明确建设工期,合理控制总投资。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