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林滨江南片地区(Z000801单元)07-20地块社区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2302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社〔2025〕43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6-03

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三林滨江南片地区(Z000801单元)07-20地块社区中心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地三林〔2025〕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黄浦江南延伸段三林滨江南片区(Z000801单元)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含重点地区附加图则)的批复〉》(沪府规〔2017〕183号),为完善区域公建配套设施,提升民生服务能级,原则同意三林滨江南片地区(Z000801单元)07-20地块社区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三林滨江南片地区(Z000801单元)07-20地块。东至、北至07-21地块,南至07-25地块,西至07-19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36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社区中心,含社区行政管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健身馆、卫生服务中心、托老所、公共厕所、地下室等;新建垃圾房;同步建设室外总体设施。总建筑面积暂按15998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按照“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建设机制安排。

五、在下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应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包括地下空间)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对邮政服务所与通信机房的建设标准、建设必要性、权属单位等事项充分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抓紧落实各项工程前期建设条件,明确建设工期。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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