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58A-01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2300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社〔2025〕44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6-03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58A-01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金集〔2025〕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金桥B单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与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2021〕168号),为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设施,原则同意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58A-01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金湾58A-01地块,东至金穗路和58A-03地块,南至湘桥路,西至张东路和58A-02地块,北至台桥路,项目用地约3490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办学规模按45班设置。

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初中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剧场、食堂行政楼、风雨操场和体育馆等建筑,以及门卫房、垃圾房、变配电间等附属设施,同步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管线、围墙、绿化等室外总体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

六、在下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应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包括地下空间)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确保建成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校舍建设标准,同步衔接落实周边住房及市政设施的建设计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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