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浦东”网站区发改委子站下载(https://www.pudong.gov.cn/fgw/)。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发改委有效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更好统筹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持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稳步提升公开质效,以高质量的公开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建设。

(一)增强主动公开服务能级

一是主动公开提质增效。持续更新公开服务类信息,逐步强化审批类信息公开,加强原创信息编排及发布,着力提升网站、公众号等公开平台服务能效,有效扩大公开覆盖面。2024年度,全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1256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年度推送信息155条,粉丝关注人数14834,呈现关注人数稳步上升态势。二是政策解读日渐规范。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开展政策文件集成式发布和政策解读提升行动。本年度,以一图读懂等形式多次开展政策类文件解读,报送的《浦东新区非住宅项目水电气接入工程费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操作细则》被评为年度优秀解读案例。三是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以大模型为支撑,优化算法,提升“浦策通”小程序检索和智能问答体验。配合开展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

(二)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答复程序和实体均合法。二是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依申请办理矛盾。积极应对引发的复议诉讼,力求不出现诉讼败诉或复议纠错的情形。三是合理约束不当申请。加强信息公开收费管理,稳妥推进信息公开收费工作。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原则上一律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加强公文流程管理,发文按件确认公开属性。二是强化文件保密审查。统筹公开与保密关系,加强文件公开前保密审查。对于需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防范可能发生的泄密风险。

(四)完善支撑平台保障

一是强化平台协同联动。加强信息服务类平台稳定性,发挥系统间协同联动效应,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度。二是完善支撑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完善OA系统、固投平台等推送、校验功能,助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

(五)落实公开监督与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范畴,将信息公开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统筹安排预算专项经费,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9

8

0

0

0

0

1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3

0

0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3

0

0

0

0

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3

1

0

0

0

0

34

(七)总计

172

7

0

0

0

0

1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1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3

3

1

0

1

0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委领导的关心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成效明显,比如,专项考核年度优秀、解读案例获优等,但在个别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支撑平台稳定性方面。下阶段,我委将重点关注公开支撑平台的稳定性,加大人工校验力度,确保不出现因平台原因导致的公开不准确情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依法规范推进公开基础性工作。落实“三同步”的要求,加强文件解读流程管理,提升文件解读质量。持续推进“阅办联动”、“一网通办”、政府公报数字化等便民举措。开展“政府开放日”、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活动,探索政社合作机制,推出“人民城市大讲堂”活动,加强政民互动。

(二)重点领域落实情况。本年度,我委立足自身职能,重点公开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审批信息以及民生保障领域的价格服务信息。

(三)创新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着力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比如,解读案例纳入区级优秀解读案例。强化数字赋能公开,完善“浦策通”小程序,加强政策集成式发布与智能化问答水平。

(四)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