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蔡镇浦三路Z00-1002单元3A-4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2175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社〔2025〕43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23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镇浦三路Z00-1002单元3A-4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北府〔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浦三路Z00-10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A、H街坊,南新社区Z00-1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6、8、9 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2022〕160号),为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设施,原则同意北蔡镇浦三路Z00-1002单元3A-4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北蔡镇Z00-1002单元3A-4地块,东至规划新浦路,南至顾全路,西至3A-3和3A-5地块,北至3A-6地块,项目用地约65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办学规模按15班设置。

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栋幼儿园主楼以及门卫、变配电间、地下停车库等附属设施,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围墙、管线等室外总体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为98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22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地上建筑面积2800元/平方米标准安排,不足部分由新区财力安排;前期费由北蔡镇承担,原则上新区财力补贴50%。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

六、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幼儿园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等相关标准。

(二)同步衔接周边地块市政道路建设。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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