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江镇跃进河(陆家漕-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842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393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07 |
张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张江镇跃进河(陆家漕-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张府〔2024〕8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张江镇孙桥社区相关地块开发建设,保障区域防汛排涝安全,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孙桥社区单元(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原则同意跃进河(陆家漕-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北起陆家漕,南至沔北路,全长约0.23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30米,规划陆域控制带宽度两侧各6米(本次不实施)。规划等级为支级河道。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补偿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结合工程实际,分期分段实施。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项目工程费和50%前期费由新区财力承担,剩余50%前期费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