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路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索引号 XE8000000-2018-006 发布机构 曹路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5-19
镇党委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是全镇的领导核心。镇党委对本镇党委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镇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对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动员、组织本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各项任务;
2、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
3、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管理;
4、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党支部(总支)的班子建设;
5、加强镇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调配、考核、监督、奖惩等工作;
7、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镇人民群众的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领导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镇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党政办:承接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承担办文办会、信息调研、机要保密、信息化与信息公开、政府法制、固定资产、档案文印、应急值守、后勤保障、督办检查等职能。
  法制办:统筹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人大办(代表联络室):承接人大交办的日常工作,承担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和筹备人大会议等职能。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组织:承担组织人事、队伍管理、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老干部工作等职能。
  宣传:承担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志愿服务等职能。
  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负责纪律检查、监察审计等工作。
  武装部(哨所) :负责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战备器材库管理、兵役登记、双拥工作、哨所巡逻查滩、观察瞭望、战备值班等工作。
  工会:负责工会组建、职工维权、劳动争议调解、职工互助医疗办理等工作。
  共青团:负责团组织建设、青少年事务等工作。
  妇联:负责妇女组织建设、妇女儿童事务等工作。
三、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
  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基层自治指导、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民政救助、慈善公益、红十字会、拥军优抚、殡葬管理、残疾人服务、福利企事业管理、老龄工作、社团管理、人口计生、科普青保、语言文字、合作医疗、献血工作等职能,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联系教育及卫生单位。
四、区域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安商稳商等经济服务职责,落实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相关工作。
五、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绿化市容、房屋等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责,监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联系辖区其他各类专业执法工作。
六、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处理、矛盾调处、禁毒反邪、人口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社保队管理、消防和交通安全、司法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
  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
七、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村镇规划建设、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等职责,负责农民建房管理,配合做好与辖区相关的市、区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
   
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财政所
  主要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等具体工作。
二、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
  主要负责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和农民负担监测等事务工作,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承担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征地事务、城乡居保养老金征缴发放、劳动纠纷调解、外劳力管理、社区服务、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职能,负责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负责龚丰路85号大院后勤管理。
四、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服务社区党组织、党员的具体事务,同时作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的归口管理单位。
五、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各类镇级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建房管理,配合做好与辖区相关的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事务性工作。
六、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并推动其走社会化道路。
七、安全生产监察所
  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情况进行监察、检查。
八、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绿化市容管理事务中心)
  主要负责对接全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体系,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的巡查、派单、督办,做好辖区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逐步拓展功能。
  绿化市容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绿化市容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绿化巡查监管和群众性绿化的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市容面貌、废弃物、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
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按照本市人大条例和市政府规章规定,主要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十、房管办事处
      主要负责辖区内房屋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物业管理以及房屋租赁、使用和修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房屋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