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祝桥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XH7000000-2016-179 发布机构 祝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6-09-29
  机关各处室、各社区、各村(居)、各事业单位、各镇属单位:
  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祝桥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超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文选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康向清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庄新军  党委委员
    王石峰  副镇长
    冯  新  副镇长
  成      员: 顾新娣  党政办公室主任
  顾明安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龚  梅  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主任
   范  英  经济发展(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沈列勇  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
  陶仁炯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岸东  计划财务办公室主任
     沈春燕  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伟杰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丁中华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副主任
     朱  凤  司法所副所长
     张春丽  祝桥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殷  勇  盐仓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代小松  东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张  毅  施湾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张振平  江镇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祝桥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明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中共浦东新区祝桥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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