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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周浦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违建整治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周委〔2020〕30号 发布机构 周浦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3-31

关于成立周浦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违建整治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周委〔2020〕30号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镇属单位、镇属公司,各社区中心、各居村: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同步协调、整合力量、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土地减量、征收动迁与违建整治工作,按照新区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拟成立周浦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违建整治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闵庆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董振东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陆风云   副镇长

            陈金华   副镇长人选

成      员:王  辉  “五违”整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锋义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主任

陈建华  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帮伟  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稳定)

徐  锋  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信访)

徐李杰  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  阳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  艳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关清燕  司法所所长

卫  宁  安全生产监察所所长

吴浩洁  财政所所长

吴  蓓  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白泽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郑君亮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  杰  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驰宇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正超  周浦规划和土地管理所负责人

沈  泓  周浦派出所所长

管劲松  周东派出所所长

吴建忠  周浦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社区、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作为减量化办公室承担相关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在镇“五违”整治办,“五违”整治办常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规建办、征收办、城管中队、规土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1.协调指导全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

2.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成员单位提出的个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

3.牵头拟定相关政策口径,提交镇级层面确定。

(二)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减量办)

1.负责相关工作会议的日常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研究并提出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合领导小组决定。

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6.完成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

1.“五违”办:负责相关工作会议的日常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全镇违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2.规建办:负责土地减量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配合开展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监测和修复工作;落实环保督察相关责任;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3.征收办:负责征收动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配合房屋征收事务所参与减量化清拆补偿相关工作;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4.稳定办(信访办):支持配合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及整治行动,并做好整治过程中信访矛盾的化解和维稳工作。

5.区域发展办:积极配合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6.城运办:支持配合联合执法;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7.监察办: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对失职失责和其他工作作风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8.司法所:研究有重点影响、典型意义的相关案件,协助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政策答疑,为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9.安监所: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0.财政所:主要负责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资金奖补的统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11.城运中心:支持配合联合执法;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12.城管中队:负责联合执法的牵头实施工作;依法对擅自搭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对涉嫌违法用地、违法搭建企业的环保检查执法;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13.规土所:负责土地减量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配合对无证建筑进行现场勘验。

14.派出所:支持配合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及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等工作中的违法犯罪。

15.市场监督所:支持配合联合执法;依法对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不予核发许可证照。

16.各镇属公司,社区、居村:作为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所辖区域内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领导小组条线部门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和实效性,保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制定三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工作例会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时间一般为每月底。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本月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商讨形成初步建议方案。

(二)季度工作例会

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会议主要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本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及下季度工作计划,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解决方案。

(三)半年度联席会议

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一般为半年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问题需集体研究,可临时召集。会议主要听取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计划,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瓶颈问题,进行充分研讨,形成解决方案,并按规定提交镇党委、政府进行决策。

四、其他事项

1.由规建办负责拟定《周浦镇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实施意见》。

2.由征收办负责拟定《周浦镇征收动迁项目无证建筑认定程序和奖补口径》。

3.减量化、征收动迁地块之外的无证建筑整治清退程序参照我镇原清退口径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中共浦东新区周浦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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